别人到了这个年纪连孙子都有了,他却连个媳妇都没有。好不容易看中一个不会被克死的,却会嫌他老,好辛酸。
“要不然老子认她当闺女?”秦伯庄觉得这样挺好的,那样他也是有闺女的人,没媳妇就没媳妇吧。
“这话你最好不要到她面前说。”
“为什么?”
“怕你会被打出屎来。”
“……”
秦伯庄有很认真地想过,确实不能说,又抚摸了下大金球,心好痛好不舍。
真爱过,却不能拥有。
这种感觉真的很痛苦,撕心裂肺……
“别装了,一起去送送青子。”言笑一脸没好气,用折扇狠狠敲了他一下。
秦伯庄这才不舍得爬起来,起来前还很不舍地摸了摸。
说真的,这球子可沉了,很有可能是实心。
新婚第四天,沈青便要回不毛之地,坐在马背上的他,看着神色平静了许多。
只是整个人的精神面貌还是变了,给人一种沧桑,以及孤寂感,不像才新婚之人。
来送的人很多,亲朋好友,也包括他的新婚妻子,只是这些人里头都没有余夏儿。
刁曼丽站在沈母身侧,搀扶着沈母,她看起来温柔贤淑,端庄秀丽,是个很好的女人。
尽管表现得很是不舍,但没有哭哭啼啼,而且那依恋不舍,欲言又止的眼神让人看着,只觉得无声胜有声。
只是她面上是如此,内里却已经无比狰狞,怨气冲天。
刁曼丽原以为新婚夜是个例外,没想到此后几天她都没能近他的身,怎么诱惑都没用。
哪怕睡着了,也时刻有内力护体,强行靠近只会受伤。
这人还警惕,对药物极为敏感,明明就是无色无味的春药,还是能让他发现端倪。
刁曼丽委屈死了,冲他哭闹,说他狠心,是要误她一生。
毕竟她是他的妻子啊,这是要她守活寡吗?没见过这样的男人。
结果这男人认真思索后,竟说说她可以选择离开沈家,他会补偿她。如果不愿意离开,也可以找个情人,就算不小心怀上了,他也可以帮她养孩子。
就是莫挨他!
莫挨你娶妻做什么?有病吗?刁曼丽差点气疯。
没见过这样的男人,简直有病!
好吧,这桩婚事是她求来的,甚至使了手段,也早就知道他心有所属,可之前她一直认为那都不是问题。
直到沈青劝她红杏出墙,大方给他戴绿帽子……
好生气,想杀人!
偏偏她还不能气,要保持温柔体贴,端庄优雅的样子。
刁曼丽怒火燃烧,真以为她是那么容易打发的人吗?何况她身上还有任务,绝不可能放过他。
朝四周看了看,不见那黑村姑,心头冷笑了一下。
你再爱那村姑又如何,明知你要走了,连送都不来送一下,可见有多么绝情。
一旁的沈母也时不时地四处张望,总走神儿。
那个疯丫头怎么没来?
不是想要嫁给青子,为此还砸了她所有首饰,拆了她的房子。还她只能住偏院不说,还窘迫得只有刚买的两套首饰换着戴。
以前她首饰多得每天换一套,一年都不见得重复的,现在却只有简单两套。
不能想,一想心就痛。
沈母心头堵了一口气,实在咽不下去,迫切地想要黑村姑看看,她给青子选的妻子是有多么的好,比她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要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可人呢?死哪去了?
是长得太丑不好意思出来见人了吗?出来,给老娘死出来。
沈母脸都扭曲了,可就是没见着人,心肝脾肺肾都疼。
那种她以为自家儿子是天仙,别人一定会死缠烂打,不择手段。她已经做好了各种准备,比如一箩筐的讽刺。
结果发现人家很轻易就放弃了,甚至什么都没要,直接拍拍屁股走人的感觉,真的很难形容。
就,就挺崩溃的。
“夫人,可是有什么事?”沈父见妻子神色狰……不,是神不守舍的样子,挺担忧的。
沈母一看到沈父,明明就没什么的,可还是莫名地想起余夏儿说的,在外头养情人,又生了儿子的事情。
明知没这事,还是无法正视,总忍不住多想。
“没事,没什么。”沈母下意识摇头,不敢看他。
那疯丫头怕是有毒!
恶毒!!!
该死的黑村姑,又凶又恶,明明就爱她家青子爱到拆家砸钱的了,怎么会不来,至少该来哭一下的不是吗?
长得丑不说,连野丫头都比不上。
沈母抬头看向小儿子,心口又是一痛,她的青子明明该英姿飒爽,意气风发的,却一身颓然,仿若没有了生气一般。
最明显的是那一头青丝,黯淡发灰,仿佛染了霜华。
才二十七岁的人,看着却如同老了二十岁,如英雄迟暮。
不不不,她没有错的。
没见她身旁站着的小儿媳妇,是如此的端庄美丽吗?爱比那该死的疯丫头好一千倍。
却不知刁曼丽此时正在骂她老不死的东西,没用的老东西,那么能作,怎么就不继续作下去。
再作一下,肯定就圆房了。
沈青在人群里扫了一圈,并没有看到思念中的那个人,竟不知是失望,还是该松一口气。
是他对不起她,食言了。
抬头望了望天,眼睛微湿,猛地一夹马腹,策马离去。
有点突然,众人都有些意外,奇怪沈青怎么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