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时的酒吧,宿醉未醒的人蜷缩在阴影角落里,基本全是落寞的中年老男人,嗯,就像某一本书的作者一样。
如果是女人,或者是外表长相好看一点的男孩,基本上都被捡尸捡走了。当然,来这种地方买醉,本身就应该有与之相应的防备之心,不想狩猎或者被狩猎,本身就不应该在这种地方久留。
酒吧的食物很贵的,就连一瓶水都要五十马克,光头并且脸上有五道斜划伤疤的石毅,已经在这里住三天了,倒不是他想狩猎或者被狩猎,而是因为这间酒吧有位极好的厨子,躺尸躺了两个多月,在完成任务后石毅的食欲就全面爆发了,他第一天来到这间酒吧吃东西的时候,那般贪婪的姿态,吓得酒吧老板与服务生以为遇到饿死鬼。
好在,这个光头男出手非常阔绰,那一张又一张大面值马克安抚下胖老板与服务生的惊惶。
此时此刻的木质托盘上,是一份煮炖数个小时的野猪肉排,肉排上淋着满满的酱汁,还洒上许多磨碎的罗勒叶,用餐刀切下一块后蘸着酱汁和罗勒叶送入口中,肉香醇厚,并且很有嚼劲,要反复嚼上几次才能嚼得软烂,在这个过程中一股股肉汁在口中迸发,香浓并且甘美,让人深切感到人生美好。
放下了餐刀,拿起一旁啤酒杯仰头灌下一口,清凉爽口,刺激得口腔舌头更加敏锐,更能体味肉排的滋味。
“如果我是你,我就绝不会在得罪巫妖团、光明教廷后,还这样大摇大摆的四处游荡,你手上有巫妖团的绝密资料,光明教廷也恨不得你立刻去死,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你居然还不返回普罗旺斯彻?我真不知道该说你自信还是该说你愚蠢。”
伴随着诱人的体香飘来,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衣,身材窈窕、肌肤莹白的女人坐在石毅身边,她的腰间两侧佩戴着两支造型奇异的手枪,黑色长发戴着精致的眼镜。
“你现在唯一的生路就是交出巫妖团的绝密资料,并与政府合作。你身后的家族,同样也在与政府合作,这没什么丢人的。”
眼前这位女性枪手,毫无疑问是位外貌极为出众的艳丽美人,黑色的长发映衬雪白的肌肤,娇俏的瓜子脸形、红润晶莹双唇,这一切一切的元素,毫无疑问都太符合东方人的审美。
石毅是东方人,也是个男人,因此他的目光紧盯着对方娇艳的容颜,似乎都已经挪不开了。
除了石毅自己,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不迅速返回普罗旺斯彻,回到加德南州,回到石家盘踞之地,在火龙之王与黑暗教廷的庇护下,无论是巫妖团还是光明教廷,恐怕都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
然而石毅在刺杀班达尔,掀开光明教廷的一大丑闻后,就是没有迅速返回东方人的老巢,而是悠哉游哉的旅行着,甚至在过程中还接下两单猎魔任务,刷一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