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忙碌了些,但一切都按部就班进行着,除了根本没时间去到处装逼之外,其实也还算不错。每天早起早朝值班,下来之后匆匆忙忙地写各种计划书,仿佛又回到了二十一世纪被无良资本家剥削那般痛苦而充实的时光。
不过紧赶慢赶,还是总算在六月初,基本敲定了这几件事的基本框架。
首要的紧急事务便是发行三十万两白银的新军专项国债。这事倒是并不算难,只是需要尽快落实和执行下去,因此稍微赶了些。徐钦根据他对后世债券的了解,以及当前的社会现实,拟定了大明帝国首批国债券的发行细则。
这批专项国债的发行主体为帝国户部,由户部尚书郁新亲领,再调主事夏元吉等五人,组成了专门的债券发行委员会,负责处理相关事务及后续。
票面标:大明帝国户部发行专项债券,并用户部印。票面金额每张一千两,期限一年,采用贴现式付息,也就是面值一千两的债券,实际发行价格为九百九十八两,到期后,户部再按照一千两的面值还本付息,或者说叫做回购。如此一来,表面上就不涉及利息的问题,也就规避了朱大老板觉得丢面子的事。
票面发行总额三十万两。债券发行期,暂定于洪武二十七年八月,偿还期则定于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到期后,自九月初一开始,持债人可凭券至户部兑换,总兑换期可往后延迟一年,也就是说,在洪武二十九年九月之前,只要拿着这批债券到户部,户部便可见票即付。若超过这一时限,那就请您自求多福了。而债券持有人的政府工程优先权和计息周期,则都只是持续至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初一结束。
原本徐钦是不同意这种霸王条款的,在他看来,这种条款太过霸道,又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人家又不是傻子,不可能在没有利息也没有优先权的时候还长期持有债券。可夏元吉提出一个问题,若是不设置最后结算期,万一有少量债券遗失或损毁,若干年后,有人拿着年代久远的债券来找户部兑现,户部如何处理?
确实,在这个年代,户部也不可能长期保存原始资料,到时候甚至有可能会出现无穷无尽的债券来找户部兑换。到时候不兑则损害户部,甚至是朝廷的信誉,兑换吧,则又极有可能吃亏,而且是吃不完的亏。权衡之下,徐钦也只能同意了他们这种设置最后兑换期的做法,反正他们也算是留够了充足的富余时间,应该不至于影响到发行。
另外,为了稳妥起见,这些债券全都是记名债券,虽允许背书转让,但手续极为复杂。在转让的时候,就必须持有人和受让人的全权委托人来户部报备,领取带有户部用印的认可公函之后,受让人才能享受到持债权益,以及到期后直接向户部兑现的权利。
全部敲定之后,先是呈交御览首肯,再将样板交于樊云看了,得到了他的认可之后,户部才正式让宝钞提举司的宝钞印制工坊印制。
另一方面,新版的纸币发行方案也华丽出炉。
根据徐钦的规划,原先负责印发宝钞的宝钞提举司,将升格为行钞清吏司,等同于户部的十三省清吏司,设正五品郎中一人,正六品主事二人。
对于未来的央行,不但隶属于财政部,还只是个五品的小衙门,徐钦内心是不太满意的。可现在也没办法,原来的宝钞提举司才是个正八品的芝麻部门,地位的提升只能一步步的来。
对于户部机构的更改,徐钦只是点到即止,更核心的还是新纸币本身。他在奏疏中建议,新的纸币更名为皇明龙钞,先期发行采用三种准备金并行的手段,分别以白银、铜钱、国库精谷为准备金。白银以一两为基本单位,铜钱以一贯为基本单位,精谷则以一石为基本单位。发行时,以铜钱为核心基本单位,同时一贯铜钱等价一两白银,等于两石精谷,之后原则上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而小幅波动。
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专业的银行系统,暂时发行承兑工作由各地的官府承担。其一方面要准备一个公开的公示渠道,将三种储备的实时浮动情况广而告之;同时也肩负维持稳定、辨别真伪,以及根据当地承兑情况,向上级申请物资调拨等工作。
徐钦当然也知道,双重本位制度就已经够复杂的了,长期实行三种本位制度,更是任何央行官员的噩梦。而且粮食本就是一个价值浮动极大,而且标准很难界定的物品,根本就不应该作为货币准备金。可以想象,很快就会出现某些人钻空子,用劣等粮食来支付兑换,然后从中谋取差价的勾当了。
可现实却很残酷,由于需要重建信心,更由于近在眼前的迫切压力,朝廷需要尽快建立起全新的货币体系,而且前期必须是凭现有储备。然而户部能筹集到的白银和铜钱都极为有限,而粮食依然是当前社会最实在的硬通货之一,而且各地官仓的储备都不少,在解决真正的储备金问题之前,由其暂时充任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至于某些自作聪明的家伙,那就只能是自己脖子痒了。
当然,有一众户部的财政精英参与,这当中的许多明显漏洞提早就被堵上了。比如说在开中法等少数帝国政策中,不可用粮钞代替实物等,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短期内的可行性。
徐钦在将制度设计框架完成,也教给了这些主办的户部官员必须要遵循的原则之后,徐钦的大致任务也就完成了。后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