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打消了吴母的疑惑,“……所以,你是想要嫁给像冯公子这样的人?”
“娘!你怎么又牵扯到我嫁人的事啊?
哥不是说了嘛,等他明年考完试再提这件事的吗?”吴珍没有说是等吴谦考上举人,毕竟科举一事太过飘忽。
要是她哥明年考不上,那她岂不是要等三年后才能议亲?而她到那时也成了老姑娘了!
当然,她也希望自己哥哥考得上,毕竟这关系他的一生,但她不会因此将自己的终身大事寄托在吴谦的科举上……
“我什么时候这么说了?我是答应你哥说等他明年科考完了再帮你议亲,可我没说这段时间里不能提这件事啊!
行了,你就赶紧回答我的问题,你要是不说,你娘我怎么知道给你寻摸个什么样的啊?
趁现在还有时间,我们也还能挑一挑,观察观察,不是吗?”
吴母的话说完,吴珍想了想也觉得非常有道理,但在这样的情况下跟自己的母亲说自己的婚事,她还是有点不好意思……
最后在吴母那紧迫盯人的眼神下,她便点了点头,声音如蚊喃一般,“我就是想找一个能像冯公子对他娘子一样的相公……”
不求情深似海,相濡以沫,最起码不要相敬如“冰”!
听到她那肯定的答案,吴母便点了点头,随后她便开始在心底里盘算着,别的她不知道,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还是懂的。
而和冯奕山最亲近的莫过于他的家人了!
正好,他还有一个和吴珍年岁相当,如今正在临花楼的后厨里当学徒的亲弟弟!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好像是叫冯千山,之前还曾在霖镇摆摊卖过什么“卤煮火烧”……
那卤水最后在他们离开时被冯奕山送给了自家,她也买了些肉回来试了试味道,比什么卤肉铺里卖的要好吃多了!
至于身为兄长的冯奕山虽然至今还只是一名童生,但他的娘子如今已是汐烟堂的东家,而冯千山自己也有一技之长……
越往下想,吴母便越觉得把吴珍嫁给冯千山是一门再好不过的婚事!
一来,冯千山如今是临花楼的学徒,日后要嘛是留在临花楼里当大厨,要嘛出来另立门户,但不管是哪一种选择,他都有非常大的可能是留在霖镇。
这样日后吴珍要是想回娘家出门右转便是了,而要是她被欺负了,自己也可以马上上门为她讨回公道,自己还能帮着照顾外孙……
想想都让她十分心动啊!
二来,以她和冯娘子以及冯陈氏的关系,吴珍若是嫁给了冯千山,不管是婆媳之间还是妯娌之间都不会有大问题!
吴母越往下想便越觉得这门婚事可成!
心动不如马上行动!
这让她不禁开始想着应该怎么和冯家人提这件事了……
对于她的打算,已经上了山的南宫琛等人自然毫不知情,他们一路走来,倒是没遇到什么人,就算有人想要趁着没下雪上山捡些柴火,可冯奕山和南宫珏都十分默契的引着南宫琛避开了。
但不知道是他们引路还是南宫琛自身原因,他们换了路没多久,南宫琛就发现了一些东西。
“阿奕,阿珏,你们看这是什么印子啊?”
她指着在雪地上出现的那一串小脚印,有点像鸡爪子,但相隔的距离很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就算发现了也不会觉得那是什么动物留下的,接着,她还发现一边的树干上还有几根颜色十分鲜艳的羽毛。
“这羽毛真好看……”南宫琛跑过去拿了一根,虽然还没经过处理,但那羽毛颜色鲜亮,毛质也很柔软,摸起来十分舒服……
冯奕山和南宫珏一看便认出那是一种叫红腹锦鸡的尾羽,随后他们便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一抹诧异。
要知道他们上山这么多次,从来都没见过红腹锦鸡,可南宫琛却随便就发现了它们的踪迹。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鸡,到了冬天一般都是成群活动,主要以植物的叶、芽、花、果实和种子为食,又因为它们经常飞行,所以肉质十分鲜美且有嚼劲!
也因此,它们到了现代已经成了二级保护动物,除了一些人工培育且有许可证的才会被人送进餐馆,成为饭桌上的一道菜。
但那绝对和这原生态鸡的味道完全不一样!
想到这里,南宫珏就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在现代不能吃的东西,在这里却能吃个够本了!
随后她便和冯奕山交换了一下眼神,他们都知道这种鸡的听力很灵敏,而且十分机警,稍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们马上就会遁走!
随后,他们两个人便心照不宣的放轻了自己的步伐,拿着自己的工具,小心翼翼的继续往前走着。
而南宫琛则依旧自顾自的走着,没一会儿,她就看到雪地里有一个冒出了尖尖的东西,下意识的跑了过去。
“哎呀!”
听到南宫琛的声音,冯奕山和南宫珏两个人便马上跑到她身边,“怎么了?”
“你们看,是人参诶!”
南宫琛指了指被她用小铲子挖出一半的东西,而她刚刚看到的是人参的叶子枯萎后还剩下一点点的尖部。
她的话让南宫珏和冯奕山马上就扔下手上的工具,看到那坑里的东西,顿时就蹲下身子,用手指小心翼翼挖开剩下的土。
被雪冻住的土十分僵硬,这个时候冯奕山才掏出自己放在靴子里的匕首,慢慢的割开那些土,而南宫珏在一旁则拿过了南宫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