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混文学界的么?连《倾城之恋》是什么都不知道?”宋翔惊讶道。
“嗨,我算什么混文学界的,虫子的书我都没看全呢。虫子,你知道这个《倾城之恋》么?”林麟又转头问张重。
张重嗯了一声,“听过。”
“那看来是挺有名的,不过按照大翔你说的,这女孩子不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么?你还担心什么?”
“我们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了,真要是就因为谈恋爱就跟家里面把关系闹僵,感情肯定也走不长,得不到亲人祝福的爱情,是没有前途的。”
“嚯,你从哪儿听来的鸡汤呢,感情这事除了跟自己有关系,其他人都得靠边站,要我说,你就大胆放心地去干,退一万步说,就算最终结果不尽如人意,至少也努力了不是,像这样都还没开始就自己给自己判了死刑,多亏得慌啊。虫子,你说是不是。”
张重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我觉得你说的有点道理。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你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
“啥意思?”林麟有些莫名其妙。
“林哥,我就知道是你来了,一般人可不会这么点歌。”
林麟表情一愣,循着声音看去,原来是晴晴过来了。刚才他们几个聊得正投入,没注意到台上的表演已经结束了。
“晴晴,你下班了?”
“嗯,下班了,过来跟你说一声,后面欠你一首歌没唱,下次有机会再给你唱。”
于晴笑呵呵地说道,林麟是个土豪,她过来驻唱的时候,只要他在,基本上别人就点不了歌了,全都给他包了。
这种小酒吧,这样的客人可不多。时间久了,倒也在一起喝过几杯,算是认识了。
她看了一眼跟林麟同桌的其他两个人,灯光有些暗,看不太清楚,不过她总感觉那个瘦一点的有些面熟。
不过在酒吧见到的人多了,有几个面熟的也很正常。
“这两个是我朋友,虫子,大翔,这个是晴晴,酒吧的驻唱歌手。”林麟介绍了一句,然后对于晴说,“下班没什么急事吧,一起坐坐?”最强丧尸后宫传说
林麟皱了皱眉毛,“兄弟,你这是什么路子。”
小伙子瞥了林麟一眼没理他,依旧对于晴说道,“晴晴,你是驻唱,不是陪酒。”
林麟脾气一下子上来了,“我说兄弟,你这话什么意思,怎么听起来是我逼晴晴喝酒了?”
“是不是你自己心里不清楚?天天来点歌,还点那种土得掉渣的歌,别以为你有几个钱就了不起。”小伙子义正言辞地说道。
“李志刚,你别乱说,我喝酒是我自己愿意的,没人逼我。”
“晴晴,刚才老板跟你说的我都听见了,让你维护好客人关系,不然你怎么会来跟这种人喝酒。听我的,咱们没有必要做这种事情,大不了换一家酒吧。”
“你——”
看林麟要发火,张重拦住了他,“小兄弟,我想你可能是有些误会了,我朋友喜欢听晴晴小姐唱歌,所以点了几首歌,这难道是我朋友做错了么?至于这酒,也是晴晴小姐请的。”
“误会?你们心里想什么你们自己清楚。她为什么请你们喝酒,真以为有几个臭钱,就能装大爷了?”
张重也皱起了眉毛,这年轻人还真是缺少社会毒打。像他这么大的年轻人,总以为全世界以他为中心,就看到于晴到这边坐了会儿,就把自己等人想象成了豪横跋扈的二世祖了。
如果林麟真的是二世祖,估计这小伙子今天没什么好果子吃。
好在林麟是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富二代,虽然生气,倒也没怎么样。
张重看了一眼憋火的林麟,说道,“晴晴小姐,把你朋友拉开吧,林麟的脾气可不太好。”
于晴连忙推着李志刚往外走,“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这就把他送走。林哥,这次对不住了,下次有时间我再跟你赔罪。”
等到于晴他们走了之后,林麟还一脸不爽,“这什么人,我艹,我还成了逼人家小姑娘喝酒的无良大叔了。不行,这口气我忍不了。”
说完他就起身往吧台那边走,宋翔奇怪道,“你干什么去?”
“我去问问老板这酒吧卖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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