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语起了个大早。
倒不是他想要起这么早,只是因为他两个孙子一大早就在客厅打仗,吵得他实在不能睡。
庄语结婚比较早,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已经成家,又各添了个男丁。
小女儿今年刚读的硕士研究生,前两天放假回来待了两天又跑出去玩了。
两个儿子不跟他们住一起,不过孙子一放假就扔了过来。
都说隔代亲,庄语倒是挺烦这两个小孙子的。这两毛头小子,吃啥不够,干啥不行,天天就知道干仗。
庄语起床洗漱过后,对正在客厅打闹的两个孙子说,“你们两个,一会儿去书房练两个小时大字。”
“啊——”两个孙子同时哀嚎起来。
别说是两个小时大字了,让他们在书房待五分钟他们都感觉浑身难受。
在厨房准备早餐的奶奶李秀英听到客厅的动静,探头出来,“怎么了?”
“奶奶,爷爷让我们练两个小时大字。”大孙子告状道。
“两个小时是有点长了,那就练半个小时吧。”说罢,李秀英又转头看向庄语,“他们才多大,你也不怕把他们手给练废了。”
“溺爱不明,娇子如杀子。”庄语撇了撇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声来。
也是难得起得比较早,庄语起身推开窗户,不过看到外面空气不太好,又把窗户给关了。
回身准备坐沙发上看看新闻,门铃这个时候却响了。
“你们两个,去开门。”庄语对两个孙子吩咐道。
“哥,你去。”
“我不去,你去。”
“你大一点,要让着我。”
“你小一点,要听我话。”
庄语听得有些不耐烦了,“一起去。”
两个孙子虽然皮,不过他们向来都怕爷爷,只能一起过去开门。
“爷爷,送快递的,你的快递。”
庄语挑了挑眉毛,他也没买东西啊,能有什么快递。
起身走了过去,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人,西装革履,一看就不是快递员。
男人看到庄语,笑道,“庄老师,张总派我过来给你送书。”异世小卷的养宠日常
这本书的一开头就交代了时间,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
似乎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叫做孙少平的穷困学生,十七八岁的少年,正是能吃能喝的年纪。
可是他每顿饭只能啃两个高粱面馍。
高粱面馍,据说在旧社会地主喂牲口都不用高粱,因为这是一种最美营养的粮食。
可就是这样没有营养的高粱面馍也无法充足地供应。
连饭都吃不饱。
庄语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这位孙少平跟庄语应该是差不多的年纪,可能要比他长上几岁。
但是那个时代的日子,庄语还记得清楚。
书上面一点都没有夸张,因为庄语小时候就过的这样的日子。
庄语的父亲,以前在村集头开了个铺子专卖牛肉面,他记得清清楚楚,价格是五分钱一碗。
但是即便是五分钱一碗的自家卖的牛肉面,直到铺子关了庄语也没吃过几次,舍不得啊。
庄语上学比较迟,到了十岁的时候才上了小学一年级,学费是五毛钱一学期,上学之前跟放学之后都要回家帮家里面放牛,这样看来,其实孙少平比庄语还要好一些,毕竟庄语在十六七的时候还在上初中呢。
刚看了两章,庄语的思绪就飞了起来。
可能是时代背景的原因,至少现在看来,这本《平凡的世界》要比之前的《许三观卖血记》更让他心生感触。
越往下看,庄语就感觉越惊讶。
为什么张重会对那个时候的生活这么了解?
之前《许三观卖血记》出来的时候,他就想过这个问题,不过当时并没有现在这么惊讶。
因为《许三观卖血记》的写作手法悬置得更为厉害,把历史环境和生活背景虚化了很多,不像这本书,人物的生活背景都细如抽丝。
如果拿画作比喻,那《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印象派画作,《平凡的世界》则是一部超写实主义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