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玄幻奇幻>重生写推理小说>第50章 发现了作者的秘密

说白了,杜宾在文中嘲讽警察局局长,也就相当于作者在嘲讽同样没找到的读者们。

“这狗作者,我总觉得他是在暗示什么?”

“我勒个去,信件原来就放在d部长的信夹上挂着,压根就没藏,这是充分证明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

“突然被鄙视智商,最关键的是,看作者怎么写,我真的感觉我的智商不如友绝对是一个数据帝,不止是如此,还贴出而且并且出现的频率,其中控方证人最多,一共出现了两次,失窃的信只有一次,而敦厚的诈骗犯目前才只是连载了前半段出现了一次,但不排除后半段还会出现。

正所谓在留言圈,“字多的”往往是回复最多的,因为这群复读机最喜欢的就是跟着字多的混,而上面的回复,不但字多,还是数据帝,自然回复多。

“你是魔鬼吗?作者辛辛苦苦倒换笔锋容易吗?好不容易成功了,你倒好,分分钟明明白白的,给作者扒出来了。”

“哈哈哈哈哈,我仿佛看到了作者辛辛苦苦隐藏自己,然后被瞬间抓出的场景,不过这种病句形式的写作小癖好我也有,我会把半晌,打成半响,哈哈哈即使是现在被纠正了,然后有时候不注意还是会打错。”

“我必须纠正一下,你那个半晌和半响是错别字,人家这个而且并且只是一种写作习惯能一样?”

“哇,你这话太真实了,分明都是错,这就跟鲁迅觉得所有字,都不足描述自己所写的动物,所以就捏造了一个猹,现在还有关于猹的解释,或是灌猪一类的动物,然后如果是普通人写的话,那就是错别字,真的是太过真实。”

关于三篇文章的笔锋展开了讨论,最后数据帝统一回复“无论再狡猾的狐狸,都逃脱不了猎人的眼睛,窝窝头一块钱四个,嘿嘿!”。

下面一片叫6666的咸鱼,读者们也很嗨,认为自己是发现了什么天大秘密。

人总是对自己发现的事情,坚信不疑。

借由梦溪小谈,苏轩冕这个名字,在不少人心中留下了“笔锋多变”的顽皮作者。

一个人的笔锋会大变吗?

说实话很难,常见的是从稚嫩到成熟,从成熟到形成独特风格。

但很难,不等于说绝对不可能,经历了一些事情,或者是观摩了一部杰作,在短时间之内,都会笔锋变化很大。

另一点,笔锋会改变,但笔锋癖好却很难隐藏,因为那就像人的小习惯,稍不注意就会展露。

苏轩冕就反向利用了这一点,无论是国内报刊是连载,还是rb报刊连载,甚至于包括大猫翻译的《嫌疑人x的献身》中,都有“而且并且”这样一个或两个的语病式用词。

一本书好看,作者的笔锋也是构成这本书的一种买点,譬如东野圭吾的孤独,乙一的变态,阿婆的细腻,西村京太郎的厚重,坡先生独特的逻辑。

要说讲许多作品本土化,苏轩冕花一段时间也能办到,准确的说只要稍微有一点文字功底的人都能办到,可苏轩冕没有这样做,甚至于想都没有这样想。

作为一个合格的(ban)作(yun)家(gong),是尽可能的让这些大师风格完美呈现,不改变其风格,不改变其用词。

在原文有“而且”的地方,加上“并且”,翻译成中文的作品,而且是很常见的连接词,所以每部作品都能找到,在合适的地方少量修改这种递进词汇。

什么叫合适?也就是不在对话中修改,因为角色对话也是性格的体现,不破坏对话。

如此,是苏轩冕所能够想到打上印记,避免将来有可能出现的代笔流言,所能用的最简单以及直接,也是几乎不伤害文章原本风格的方法。

说白了就是比原文多两个字,或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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