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前不叫薛高雁,叫薛狗蛋。
他那个整日挽着袖子啐唾沫的屠夫爹,和骂街骂出赫赫声名的娘,说叫狗蛋好养活,对他这个唯一的传宗接代宠到横着走。
于是,他五岁耍刀剁了自家狗,八岁满大街问候人祖宗,十二岁就聚集了一批偷鸡摸狗收孝敬费的少年,成为镇子上“大害之首”。
有人报过官。他却又十分聪明,跟泥鳅似的,每次衙役捉不到,他还能把衙役整个嘴啃泥。
“大害”无人能治,终成“一霸”。
某天,县太爷家的公子高头骏马招摇而过,他的一个小弟躲闪不及,被马蹄踩中,断了一条腿。
那小弟哭着来找他,他一笑,包在你蛋儿爷身上。
三天后,县衙的粮仓走水,火苗猖獗,全县口粮化为灰烬,辖地百姓闹了整个春荒。
上面大怒。责备县太爷失职,将其革职,全族流放宁古塔。
很多年后,百姓说,县太爷整族,八十余口,没一个活着回来。
只是有人看见,走水当晚,一个男孩翘着二郎腿,坐在黑暗里,笑得像青面獠牙的小鬼。
……
而他,是那个时候出现的。
在那个火光如地狱的夜晚。
一袭半旧棉衣,沾着几点泥的布鞋停在他面前。
“小孩儿,火,是你放的吧。”他低声细语,听不出多的情绪。
“是。你蛋儿爷放的。”小鬼般的男孩儿抬头,应得很干脆,笑得露出一圈白牙。
他点了点头。火光在身后,所以他的脸同样隐在黑暗中,眸却如夜中升起的明月。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他闹市行马,断了我兄弟一条腿!狗官!活该!!”男孩狠狠啐了口。
“那,为什么不去烧县太爷的私宅,而是全县的粮仓?”他慢慢问,很有耐心,很认真。
男孩仰头一声狂笑:“一条命不够,远远不够!小爷我要他全族都下地狱!每天每岁苦捱!受尽折磨而死!”
他又点点头。还是看不出任何责备或惊讶,淡淡道:“可是全县百姓缺了整春的口粮。无辜者,你想过么?”抗日之战将传奇
映亮了男孩这一生。
……
男孩再见到他,是在贾家大宅的家塾。
身为家主的贾章,一袭素袍,手持戒尺,亲自为他授课。
当然,第一次进学堂的他,被戒尺打得猴子般的满堂嚎,贾家祖宗都问候全了。
最后实在累了,才犟着脖子低头,俯身,笨手笨脚地行了人生第一个揖礼。
拜师礼。
“愿君,登高大雁塔,提笔扬我名。赐汝名高雁。薛高雁,不要忘了你那晚答应我的话。”
贾章脸色郑重,瞳仁纤尘不染,眉间八百里山川浩然。
“蛋儿爷我……不,我薛高雁说到做到!谁怕了狗官些!贾老爷……”男孩还没嗷嗷完,手上又挨了贾章一记戒尺。
“叫我夫子。”
此后六年,仅仅六年,十八岁,他成了东周史上最年轻的状元。
曾经尖牙雪亮吃人血的小野兽,被硬生生箍成了个清正端方的少年郎。
然后二十岁,他又成了东周史上最年轻的御史,官四品,着绯袍,帝赐龙吟弓,诛奸邪,准其先斩后奏。
绯衣银弓,行走九州。他成了贪官污吏们闻风丧胆的审判,也成了天下百姓翘首期盼的天道。
然而,这般的他,却只有在已经两鬓斑白的贾家家主面前,会恭谨又略带紧张地深深一揖。
“学生,薛高雁,问夫子安。”
……
一阵晚风来,十月寒入骨。
薛高雁打了个凉噤,思绪回到现实,看着等待答案的花二的眼,低头,一笑。
这一笑,不像当年的御史郎,也不像眼前的绿林好汉,倒似了许多年前,十二岁的孩子。
“皇后娘娘,您为什么叫花二呢?是因为陛下称您为‘花儿’,所以取了近似音吧。”薛高雁道。
花二眸色有片刻塌陷。良久,浑身在夜色中都冻僵了,才微微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