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对于彭畅来说,好不容易吃一趟火锅,大家都说要安慰自己。如今却要和仇家一起吃,心里便十分别扭起来。
卫昭但附在他耳边悄声道:“颜大哥说了,韩信能忍跨下辱,勾践能卧薪尝胆。”
彭畅心想,我又不是韩信又不是勾践。但是,我也只能听你的了。
但终究还是没有那么高兴了。
好在周婶也明白他的心思,又多支了一口锅,加了一张桌子。
还贴心地拉了张帘子,把李家兄弟那桌遮起来,让彭畅眼不见为净。
林启便只好自觉过去,和李家兄弟俩坐在一桌。
李蕴儿则是到偏厅里和女眷们一桌。
肉是徐峰亲自切的,不得不说徐峰的刀功好。
正常来说,吃火锅的肉片,要先冻住然后才好切成薄片,徐峰却不用冻肉,拿着并不锋利的菜刀,轻轻松松便切出薄如蚕翼的肉片来。
下午备菜时,那菜刀在案板上飞快的上下舞动,可称得上是“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林启拿公筷夹了一片,那肉竟如丝绸一般,又薄又光滑。
他心中不由暗道,高手不愧是高手,朔风刀法,名不虚传。
锅是铜锅,内有圆环,外环四格隔开,算是五宫格火锅,大骨熬汤,汁醇味美,香气翻涌,热气腾腾。
虽然没有辣椒,好在有胡椒和芥菜根腌成的辣脚子,加上周婶调的用酒与浸好的肉酱,味道还不错。
林启与李慕之各自涮了些吃了,李慕之正要称赞两句,周围便有惊赞声响起。
李慕之只好微微一笑,伸了个大姆指赞了一句:“好。”
李茂之李大公子却是极有品位的一个人。
美人,他喜欢有媚骨风情的;食物,他喜欢精羮细调的;环境,他喜欢清幽雅贵的。
此时,李大公子再次置身这个破破糟糟的小店,吃着这粗鄙的东西,在这微热的天气里烤着炭火,周围都是些破破烂烂的臭脚大汉,与自己同桌的,还是两个他平生最讨厌的人。
怎么就这么巧?
这两个正好就是我最讨厌的!
李大公子只觉的,每一秒都是折磨。
庶子就是庶子,这等粗鄙肮脏的东西,也吃得津津有味。凌云的无限之旅
“咳……咳……咳……”李茂之强忍着没让自己吐出来。
“大哥可是身体不适?”李慕之转头关心道。
李茂之摆摆手,转过脸去,心中无比想念心月楼中莲儿姑娘一起吃饭的时光。
火锅里汤汁滚滚,雾气环绕。
李慕之看着林启,忽然道:“其实,林兄与我是一类人”
有些突兀的一句话。
这句话之后,林启与李慕之对望了一眼。
一类人?
现代人?
林启微微发愣。
李慕之脸上的笑容有些坦然,他将筷子放下,喟叹道:“你我有太多事,不可对人言,只能独自担着。我们这种人,从出生开始,就注定要比别人活得累,因为我们的肩胛上担着太多东西。是幸运,也是不幸。这一生中,每一步,我们迈得都比别人更难。是吗?”
你我有大多事,不可对人言?
林启看着杯中洒,心中微澜,“他是什么意思,李水衡?是我草木皆兵了吗……”
“我说林公子你相见恨晚,是真心话,若非机缘不恰,我们是真的可以成为朋友的。”李慕之似有些微醺,又轻叹道。
林启无言。
良久,他忽然抬起头,露出一个笑容:“我们现在就是朋友嘛。”
李慕之于是也笑了笑。
李茂之看着这两人脸上的假得很明显的笑容,心中冷哼:“惺惺作态,令人作呕。”
这个傍晚,客栈中,好几桌人吃着火锅。
汗水的臭味,混杂着肉汤的香气,形成奇异的气味。
德云社的众人,几杯酒下肚,声音便渐渐大起来。
热闹与嘈杂中,林启与李慕之卖力表演着。
他们俩演技都是极好的,将彼此的惺惺相惜演绎得情真意切。
偏偏唯一的观众李茂之对这出戏已经失去了耐心。
就在李茂之觉得自己快要被恶心死的时候,他抬眼见到李蕴儿从偏厅出来,探头探脑地向这边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