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振华可不吃这一套,闻言好整以暇地转脸问余鹏夏:“大律师,你跟我讲讲,按香江现行的法律,当初咱们打赌的时候,可有什么限定条件吗?”
余鹏夏憋着笑,一本正经地答道:“嗯,让我想想,当初咱们是这么约定的,这两个小姑娘,将来会成为香江人心目中的女神,会红的发紫,时间是5年,我们两个赌胜,钊德赌败,赌注是食屎。”
“还有别的限定条件吗?比如说,规定好什么样的操作手段不能使用?”
“这个肯定没有。”
“那么,按照香江的司法解释,‘法无禁止即为可行’,所以,我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是可以的,对吧?”
“嗯,理论上是这样,当然你不能采用非法手段。”
“我没有问题了,下面请辩方选手提问——”
“我还问个毛线!”
郭钊德往桌上一趴,无精打采地回答:“你俩都串通好了,合谋算计我呢!我倒要看看,你们怎么捧红这两个小姑娘!”
谭振华微微一笑:“那好,且让你领教一下谭某人的手段!”
说罢,端起酒杯,就向刚刚歌完一曲,正准备下场休息的萝莉小姐妹走去。
可惜,谭振华的这波逼注定装不起来,就在他走到小舞台前,正准备开口撩一下这对小姐妹的时候,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他回头一看,就见到了让他哭笑不得的一个人。
只见这人,穿着一件紧身的体恤,还明显小了一号,绷得身上的腱子肉鼓鼓囊囊地暴露出来,炫耀着他的武力;两条满是刺青的花胳臂似有谭振华小腿粗细,细看时,左边纹的好像是条龙,可惜七扭八歪的倒似一条带鱼,右边纹的想必是头虎,不过谭振华怎么看也更像是只一脸萌的y。
再往上看,脖子上一根手指粗细的大金链子反射着屋内的灯光,明晃晃好悬能闪瞎谭振华的狗眼;剃着板寸还打了厚厚的发胶,黑黑的鬃毛刺猬般根根倒竖;大黑天在屋内还架着副墨镜,咬着根吸到一半的香烟拖着长长的烟灰在他的唇间明灭不定。
而这人正带着一副吊炸天的表情瞧着谭振华,就好像恨不得在脸上写上:“我是社团,别惹我。”
谭振华一时脑筋搭错,随口就问了句:“敢问这位大哥是东星啊还是洪兴?”
那板寸头明显愣了下,随即两眼一瞪喝到:“什么东星洪兴,老子是和义兴!”
他们俩都没意识到,在刚才这段完全是双方下意识地对话中,说的都是汉语普通话!
和余鹏夏、郭钊德在一起的时候,因为郭钊德基本不会说普通话,而谭振华又基本不会粤语,所以三人一向是用英语交流的,但汉语毕竟是谭振华的母语,所以,这脑筋一搭错的同时,母语就冒了出来。
而谭振华的开场显然让对面这位社会哥也下意识地使用了他掌握最熟练的语言。
但,这只是下意识的一刹那,随即响起了两声轻呼:
“大陆来的?”
“大圈仔!”
谭振华的脸上刚浮现出因为遇见同是大陆来人的一点笑意,随即就变成了错愕与惊恐,在他的眼前,一只沙钵大小的拳头,正由远而近,直奔他面门袭来!
……
“你认识这个人?”李佳成惊讶问道。
“还说不上认识吧?只能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见过他一面,从年龄上推断,应该就是他。”
“哦?说来听听,是怎么样一个人?”
李哲凯低头回忆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怎么形容呢?这个谭振华,应该和我差不多年纪,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穿的土里土气的,手里还提着一个破破烂烂的箱子,应该是刚从大陆过来,有个年纪稍长的年轻人和他在一起,从穿着打扮看那人应该是我们香江人,当时我正准备到海洋中心,他们应该也是。”
李哲凯顺着回忆的思路,将那天晚上,他和谭振华两次见面的情形一五一十地都向父亲进行了交代,包括谭振华说的那段绕口令,甚至连最后他当场甩了肖悠悠的情节都没有隐瞒。因为他知道,这些事他不说老爸也早就知道了,那些随身的保镖中间,肯定有老爸安排的探子。
再说了,老爸虽然治家严谨,但也不是不知道变通的人,在香江,象他这样年少多金、fēng_liú倜傥的公子哥,身边怎么可能没几个女伴相陪?玩玩而已,只要别闹出大乱子,老爸一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当然,想要嫁进李家,当豪门媳妇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李佳成静静地听完儿子的讲述,沉凝良久才发出了一声感叹“这个谭振华,不简单那。”
虽然已经知道这个谭振华就是打败了自己的对手之一,但出于对同龄人的好胜之心,李哲凯还是问道:“父亲,为什么说他不简单?也许就是他单纯走了什么好运,或者有什么人利用他的身份行事呢?”
李佳成微微笑了笑,自己的儿子在想什么他当然知道,面前厚厚的一叠资料,那么多的操盘高手,绝大多数都是金融界的精英,成名已久的牛人,他李哲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败了也不算冤枉,但这位可就不同了,年纪一样轻,而且是从大陆那个被大多数香江人视为金融荒漠的地方才过来,就轻易地战胜了他,当然会让他不服气,生出好胜之心。
思量片刻,李佳成开口道:“就是因为他才从大陆过来,我才说他不简单。哲凯你来看,这个‘华青公司’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