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都是扯蛋。就像喝红酒要在嘴里漱几下,那特么就是漱口好不好?
外国人喝红酒就像咱们吃饭的时候摆碗水在一边,随时喝一口,谁没漱过?
大人物漱了,自然就有小人物进行美化,总不能说那是在漱口然后咽了吧?
于是就成了什么特么让酒液在口腔里充份流动,刺激味蕾,体验红酒丰富的层次。
再然后就被那些土不土洋不洋的香蕉人给弄回来了,奉为圭臬。
联合王国对全世界的文化影响都非常大,这个没有办法,当初人家拳头大,日不落帝国嘛。然后换掉浸满鲜血的衣服就成了绅士的楷模。
所以总结一下,绅士,其实就是强盗流氓什么都干,表里不一但拳头强硬。这点我们到是学习的蛮好,蛮标准的。
“你急匆匆的跑来伦丁尼是要做什么?”史密斯靠在沙发上把腿伸直,懒散的问张彦明。欧米人好像特别不适应席地而坐。
“我需要用到你在阿米丽卡的影响力。”
“嗯哼。然后呢?你又想搞什么?这回要搞个大的?”
“不,只是对一件沉年积案的审理。有个过程就好,结果并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