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书总感觉不费力,自己想着什么时候也写一本,一开始动笔才知道,构思行文不易,逻辑,人物关系,情节发展,轻重拿捏都要顾及,总想着精雕细琢出来一个精品,让人一眼入魂,一言入心。可是总是做比想更困难,不是吗?
自己喜欢看小说,但是别人写的哪有自己yy来的爽快,所以写一本顺着自己心意的小说才是写这本书的初衷。
喜欢老猫,喜欢贼道三痴,喜欢烽火,喜欢方想,喜欢烟大。
看书的口味就像我的爱好一样是驳杂的,好东西,总是想满盘尽收,美人江山尽入我怀中。所以总是对一样事物浅尝辄止,说是粗通皮毛都不算。
就像昨日书中那首词,贺新郎。自己扣扣摸摸了近一个小时才算是成句成词。
久日自比许褚。不见世面才不知道什么天高地厚。
斩乱麻,笑莽夫。
郁郁寡欢,随遇而安。
方为郁安。
天下逐鹿分权,斩鹿头而立于巅。当歌以咏志,又歌以抒情。是为斩鹿歌。
这本书写给我自己。
--郁安写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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