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就要有谈判的流程,尤其是电视台这样的企业。
即使是台长对这次合作高度重视,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一样不能少,而来了一位接待的副主任,已经算是读过韩晓他们的到来,很重视了。
来接待是这位副主任,但是真正谈合作,却是以龙丹妮这个制作人为主。
原本龙丹妮还想着,自己和吴奇私下有接触,这次谈判应该避嫌的,但是欧阳台长的一番话却让她放下心来:我们台里,只有你最熟悉合作方,你不去谁去?而且你还是《超级女声》的制作人,这次谈判不管结果怎么样,我都给你担着……
话都说到了这种程度了,再推脱就是推辞了。
在韩晓他们刚到,风风火火的龙丹妮立刻来见了韩晓一群人,因为离着原定的节目的制作时间越来越近,龙丹妮的时间一点耽搁不得。
计划早已拟定了,吴奇一方出宣传资源,而芒果台作为主办方,提供制作班底,还有大型的播放平台。
说实话,就这个节目而言,吴奇这一方对于芒果台不是必须,多了一个力量,算得上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
而吴奇想要自己举办这个节目,却难如登天。
因为吴奇没有完善的制作团队,没有合适的播放渠道。这时还不是后来那种流行制播分离的时代。
此时的电视台,对于一些精良电视剧会花钱购买,但是综艺节目圈都是电视台自制的。
吴奇心理明白这个节目是个爆款,但是对于芒果台来说,这是欧阳台长上任后的第一把火,他们并不知道这个节目会不会成功,只是知道这事关新台长的政绩,能提高一点成功率就高一点成功率。
就比如脸谱网,那强大的互动渠道,还有三人行比较便宜的推广渠道。
都是芒果台垂涎不已的。
双方先拟定自己可以付出的筹码,比如脸谱网的全渠道推广,比如芒果台的精品制作班底,比如三人行广告可以提供一万处户外广告牌,又比如芒果台承诺,节目可以在热门时段进行播出……
双方对于对方能够拿出的筹码,还是很满意的,这就可以看的出双方都很有诚意。
下面比较艰难的过程,就是开始利益分配了。
版权怎么算?
广告费是怎么算?
选秀节目的明星经纪收入又怎么算?
……
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在韩晓一方的看法,自己这一方属于广告费投资入股的形式。
版权利益应该分享,广告费也应该按照投资比例分配,而明星利益可以交给芒果台……
他们是想当股东……
而芒果台这边就不乐意了。
制作算我的,播放平台算我的,创意也是我的。你提供了宣传渠道,和互动平台就想入股?还想同股同权?
做梦!
所以这歌项目监制魏林,也立刻跳出来争取利益。
在他看来,三人行广告和脸谱网只是属于芒果台的广告商,与芒果台是广告主的关系。
芒果台支付费用,使用三人行的广告资源,和脸谱网的互动平台。
而这个节目全部广告收入,应该全部归芒果台所有。
至于芒果台需要支付的广告费,则要在节目完成后,根据节目的效果给钱。
也就是说,芒果台此时,只需要给韩晓一方几张白条。
等到节目播放全部完成后,才能兑现。
如果这个节目效果不好,对方还不用支付广告费!
虽然韩晓知道这是对方的谈判技巧,试图在谈判桌上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但是当他听到这么无耻的言论的时候,原本他脸上的笑容,却突然就凝固了。
心里暗骂:太无耻了!
按照这样的做法,完全是把自己一方当作肥羊啊?
自己这方,先供货,对方后付钱,如果对方的销量不好,还可以不付或者少付钱。
这样的条件是坚决不能答应的。
他当即就要据理反驳,但是何律师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站了起来。
何律师呵呵一笑:风险与收益要相关,我们吴董是相信欧阳台长的为人,还有龙制作的节目水平,才有这次会面的,我们是来谈合作的……不是来出卖自己利益的……如果再有一些不合时宜的试探,就不必再提出了,让我们看看对方合作的诚意……
软中带刚,让韩晓这个新人明白这位何律师的厉害。
如果韩晓据理力争,对方反问一句:你说怎么办?
说了,就透露了自己一方的部分底线。
而不说,难道是认为这位魏林的提议有道理吗?
但是何律师完全不和他在这个圈子里比比,就差指着魏林的鼻子骂:这货是不是故意给欧阳台长捣乱,破坏合作的啊?
事业单位,明确的上下级服从理念,深入人心。
有时候不是你的业绩漂亮,你就可以升职加薪,而是取决于你在领导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
用场面话就是:该同志热情配合组织工作。
服从上级领导,就是配合组织工作。
何律师直接就指责对方,你们是不是内部有矛盾?有人要故意破坏谈判?
魏林脸色有点尴尬。
他提出的这个条件,是抱着有没有油水,先捏一捏再说的想法。
但是没想到对方一番软中带硬的回答,直接就挑拨自己这边的关系?
魏林用余光瞥了瞥身边的龙丹妮,看着她皱着眉。
魏林心中暗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