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钱,取了马,林洛没有多停留片刻,就从马市出来。
那伏老二也开心的要紧,卖了匹死马赚了二两六百文,有钱了赶紧收拾收拾去河里洗个澡,到春丽院找湉湉!
林洛牵着马,这老马虽然苟延残喘,但是步伐还算坚定。
出了那臭烘烘的地方,林洛朝郊外走去,原野之上长着及膝的杂草,这青嫩的草却是马儿最好的马料。
只要走个五里路,就能到这里免费砍到草料,再想到伏老二马棚已经发霉的草料,林洛就摇摇头想不通这马商为何这么懒,每天来回一个时辰,就能运来最上好天然的马料,能懒到这么一个地步也是令人发指了。
牵着马到了原野上,林洛放开缰绳,老马低头一口口咀嚼着新鲜的草料。或许是从未尝过这么新鲜满足的草料,牙齿咀嚼的特带劲儿。
林洛在一旁盯着,一手搭在老马鬃毛处悉心捋顺,同时内力渡入老马体内。
人与马的经脉迥异,完全不同,但细如牛毛的内力顺着经脉探查,只为验证一件事。
林洛并非专业马倌,更非每日与马相伴的伯乐。这一次赌了一把全是心血来潮。
这老马的诸多表现,看上去更像是马料和生活环境的问题。
别说是马了,就算是人,在这种臭气熏天的环境下待半天都是问题。精神极度疲惫,狭小的生存空间,就算是一匹意气风发的宝驹,待几天也得变成病驹。
虽然人和马的经脉迥异,但是反应在林洛指尖的感觉,那种生命力,却是异曲同工。
这老马看似生机已尽,实则心肺并没有枯竭,只是疲乏过度,若是最后死去也是精力耗竭。
老马整整在原野上吃了半个时辰,最后才扳动前蹄,发出几声粗重鼻息表示吃饱了。
林洛摸了摸老马粗壮的关节,虽然这马的确很老,关节也有些松动无力,不过在饱食之后驮一个人那还是没有问题。翻上身,驾着老马缓缓朝北方走去。
三天时间,林洛每日都尽量找一处有原野的地方,有时候找不到就只能用小灌木,果子应付。
伙食条件提高,老马的精神也日益恢复,奔跑的耐力一日比一日强。
从昌城到宋子,再到宜安。再有两日功夫就可以到达中山国的重镇城市蒹葭。
一路来林洛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了这些外族人的豪爽和狠辣。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这两种极端的表现,那就是直接!
很直接!
喜欢一个人直接,讨厌一个人也很直接。
甚至一路来林洛见过,只是因为不喜欢对方的胡子,就大打出手的。
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句话在这个地方根本不通用。
老马的速度虽然没有老黑那么快,但是贵在持久。
如果要分个类型,老黑属于爆发型,而老马则是慢跑耐力型。
而且林洛关注的最重要的一点,这老马的腱力,耐力极其厉害,小腿关节处经过这几日的饮食锻炼,骨节已经有拳头大小。
这外域的马,本来就是高头大马,气势森森,身上鬃毛和脚踝处的毛须,都给人一种独特的冲击感。虽然马已老,但身上的瘦骨嶙峋,老骥伏枥的感觉,如盘根错节的枯木,即便给人一种苍老的感觉,也蕴涵几分劲力!
最让林洛受不了的就是,这么一个彪悍民族的路上,三天竟然没有一队劫匪。
让林洛想反打劫点钱的心思落了空。
其实也不怪林洛这想法,只不过这中山国实在特殊。男人都是极为崇尚武力,就是寻常百姓也能武上一下子。虽然如其他七国,施行了城镇制度,但是城镇,实际上来说更像是边荒的集市,除了一些城内有经营的,很多人都还是习惯在外自己划一片区域建房子养牛羊。
这种情况下,强盗显然是一份风险高,收入不稳定的职业。
首先得有过人的武力,才能够击败路遇的商客。其次商客手中得有价值高的物件,否则辛辛苦苦开张下来,赚的还没付出的多,那就亏大了。
若是有过人武力,在军中担任士官或是去大户人家做保卫,也比这每日打西北风的生机舒服惬意的多。而且这中山国不比其他,一个城镇更像是一个小部族,若是有人在他们门口抢劫断生意,那可不是官兵出马,而是整个城镇年轻力壮的男丁出来剿匪。
从成百上千人的包围中逃脱,简直是天方夜谭。
于是这些日子,林洛都是顺道摘些野果子充饥。好在现在中品武者,并不需要每日摄食,基本三天一顿饭就可以保证精力和代谢。
又是两日,老马的耐力速度又提到一个档次,比那些年轻力壮的骏马也丝毫不逊。
这老马识人,知道是主人将它从地狱中拉了回来,未经如何驯服,就已经乖乖配合,几日的磨合,现在基本上林洛的些许动作,老马就能通人意,明白怎么去做。
现在唯一让林洛头疼的问题,反倒成了钱。
从蒹葭开始朝赵国驶进,不可能一路上都没有一分钱,以前随手造福人民的行动,在这个邻国,竟然完全行不通。此时林洛才懂得什么叫做一分钱逼死英雄好汉!
在蒹葭城的门口,林洛仰首看着城门楼上【蒹葭】两个大字,顿时觉得亚历山大。
“先进城再说吧!”
林洛下马,牵着老马进了城。
这大城果然不是那些一路来的小城镇可以相提并论,显然正规了许多。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