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臭?”
经过查尔斯这么一,他才反应过来,这股味道确实有些熟悉。
在离开格伦港城的时候便闻到过,确实是尸臭味。
不过这种味道出现在格伦港城不算怪事,毕竟那里刚发生过战乱,死了不少人。
可在这里为什么也有这种味道?
虽然有疑惑,但是他并不想去搞清楚真相。
毕竟离开亚提国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也就是奥丽莎剩下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了,他必须赶快完成报仇任务,然后去为奥丽莎讨要解药。
他对查尔斯道:“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出发吧,我们接下来要去雀都。”
查尔斯本来是一名医生,因此对死人这种事情有着比其他人更高的敏感性,他道:“那么快,我们不应该搞清楚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再走吗?”
因为格兰并没有告诉他真相,所以他一直以为格兰是一位浪迹涯的剑客,专门行侠仗义来着。
格兰摆了一下手:“那你留在这,我们两个就先走了。”
查尔斯一听,赶紧转身去收拾东西了。
开玩笑,他一个外国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如果真是一个人在这,恐怕早晚要流落街头。
三人并没有多少行李,稍微收拾了一下,便走出了酒店。
只不过刚走出酒店,格兰便看到一道白色的身影走了进去。
他顿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奥丽莎开口问道。
格兰摇了摇头:“没事,我们继续走吧。”
刚刚那道白色的身影,他总觉得很熟悉,不论是从颜色上还是款式上,都与宗教信徒所穿的相差无几。
其实这一路走来,他也已经了解到,宗教现在已经被许多平民所认可,在某些地方,宗教的信徒甚至比光明教还要多。
所以有宗教的信徒出现在这里也不算什么稀罕事。
但是在格兰眼里,宗教出现的意义就不是那么一般了。
因为不论是自己,还是奥丽莎,都是宗教的目标,这一路上,但凡是他们遇见宗教,总没有什么好事发生。
如果放在之前,格兰没准会搞清楚宗教来这里到底是要干什么。
但是现在这个情况,他也不愿意额外生事。
只要宗教不来找自己和奥丽莎的麻烦,他都可以暂时忍让过去。
可走了没多远,他还是没有忍耐住心中的好奇,让两人在一家饭店等待后,他便独自返回了酒店。
等他回到酒店时,那道白色身影却早已经消失不见。
于是格兰问向柜台里的营业员道:“刚刚是不是有一个穿白色长袍的人来这里入住。”
营业员回忆了一下,摇头道:“是有一个穿白色衣服的人,但是并不是住店的,而是来做买卖的。”
“买卖?什么买卖?”格兰想不通这宗教来这里做什么买卖。
营业员使劲吸了一口气,这才问道:“你闻见臭味了吗?”
见格兰点头后,他才继续道:“这就是他做的买卖,每隔一个月,他都会在这里与卖猪肉的人交易,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这肉都臭了,还能吃吗?一看就是外地来的黑心商人!”
格兰心想:“就算这肉不臭,也是不能吃的。”
不过他没有将这话出来,看来这个人还不知道这些臭味其实是尸体发出来的味道,而并非是他所的猪肉。
他皱起眉头,思考着其中的关系。
看样子,这宗教一直在收买尸体!
不过他们要尸体干什么?
他不由想起那种可以让人变得不再像人,反而像是没有直觉的魔鬼一样的黑色药丸。
宗教总是在暗地里搞一些见不得饶勾当,那么他们买尸体,也绝对没安什么好心!
想到这,他突然又联想到在格伦港城所遇见的买尸人,那些人买去尸体又是要做什么?
有没有可能他们买去的尸体,只是为了转手再卖给宗教?
又或者,那些买尸人本就是宗教的一份子?
一连串的疑问出现在格兰脑海中,他在内心权衡了一下,决定还是先不要理会。
这种事情处理起来很麻烦,如果耽误了为奥丽莎索要解药的时间,那可真的就得不偿失了。
想到这,他便递给营业员一枚金币,并道:“谢谢了。”
营业员见到金币,眼睛立马弯成了月牙状,大声喊道:“感谢老铁送的金币,么么哒。”
格兰心中一阵恶寒,于是也没再逗留,赶紧离开了酒店,去找奥丽莎他们汇合。
等他见到两人时,两人正在对着一大桌子菜肴大快朵颐。
见到格兰到来,两人这才收敛了一些动作,奥丽莎擦了擦嘴角的油腻,问道:“你干嘛去了?”
她这语气,俨然一副管家婆的姿态。
格兰苦笑了一下:“没事,就逛逛,怎么样,菜好吃吗?”
昨晚上因为冲动,他也没吃多少东西,所以肚子也早已在抗议,于是坐下就吃。
奥丽莎眯起眼睛,阴测测的道:“要是让我发现你去找其他女饶话,哼哼哼……”
格兰没有理她,只顾吃自己的,于是也就没有发现奥丽莎那充满失落的眼神。
他当然听清楚了奥丽莎的话,只不过这种话他实在是没法接。
且不其他人,就只洛。
你要是万一哪洛突然回忆起了以前的事情,然后来找自己,自己能把她拒之门外吗?
不能。
他迅速给出自己答案。
就算是洛没有恢复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