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一处拳击台上。
底下满是欢呼的群众,而拳台上是两个互殴的精壮男人。
热闹中,不合时宜的旁白响起。
摩根弗里曼那低沉富有磁性,仿佛被上帝吻过的嗓子,徐徐揭开了故事。
“人们喜欢暴力,他们经过车祸现场,会减速看尸体,就是这样的人宣称自己喜欢拳击。”
“但他们根本不知道拳击是什么。”
他说的很平淡,仿佛在阐述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就像一个拳手,临到不惑之年,慢悠悠的燃着香烟,然后摩挲着自己过去的故事,对拳击的看法。
配合着其中一个精壮的黑人男子以一记漂亮的,非常有力度的右勾拳将另一个男人打倒在地。无法起身。
周围看客的情绪瞬间被烘托至高潮。
可平淡的阐述还在继续。
“但,拳击关乎尊严。”
“赢得你自己的同时剥夺对手的”
人群里,一个女人也在关注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