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关今日有一大集会,是入冬之前最后的一次大集,故而今日,雁门关内热闹非凡。
按道理来说,像九大关隘这种边境重地,应该是不存在大集会这种事情的,但是,独独雁门关是个例外。
因为此地周边,有数座矿山,盛产铁矿,铜矿。质量极佳,所以总有南边的商人带着各种东西来雁门关售卖,得来的钱银,则买铜铁赶往需要铁器铜器的地方,久而久之,雁门关也就成了并州九大关隘之中唯一一个会有大集市的关隘。
有大集会,那前来赶集的人也是众多,雁门关南市,摩肩接踵,人多如蝗。
而今日,赶集之人所讨论的重点,却并不只是货物与银钱,而是一个很难让人相信的小道消息。
“你听说了嘛?”
“听说什么啊?”
“前几天关外的那件大事啊?”
“关外的大事?听说了听说了,可是这能信吗?太不可思议了吧!”
“怎么就不能信了,我可告诉你,这事啊,绝对是真的。”
“你怎么就知道是真的啊,我怎么听说,是雁门关的兵卒人多打人少,收拾了那帮子马匪的。”
而要说这让人将信将疑的事是什么,怎么就让赶集的人个个都讨论呢?很简单,据说,有一个在关外大小黑风口之间的那段荒地之上,以一己之力,杀马匪三百,不留一人!
至于这件事是怎么传出来的,很简单,那一日,雁门关先是出兵两百,凌晨出关,不知去向何处,到夜半之时,有人叩关叫门,然后便是雁门关又有三百兵卒出关,趁夜色离去,翌日回关,然后,便传出了大小黑风口之间血流成河,有人以一挡三百的说法!
所以今日大集会,才会有人人讨论此事,有信者,有疑者,可是三百马匪死绝,却是不争的事实。
南市集会什么都有,自然少不了茶摊酒肆这类吃行,无人知晓,被所有人热烈讨论的以一敌三百之人,正置身于集市中心的一小酒肆中。
说是酒肆,其实也就是占了个好位置,支起了个小篷遮阳,摆上三五张桌子,卖些酒肉的小摊。
酒肆当下的生意不算好,因为现在还天色尚早,赶集的人总得办完事了闲下来,才有心思吃酒,故而林意进了酒肆坐下,老板那叫一个殷勤。
桌上一坛子土烧劣酒,一盘唯有并州才吃得到的宝塔叶闷牛肉,一盘爆炒羊肉片,一碟炸花生米,就是林意的饭食了。
至于申峥,早不知道溜到哪里去玩了,估计是买糖人糖葫芦去了。
土烧劣酒,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配上牛肉羊肉,却也别有一番风味,可林意却没着急着下筷,他在等一个人。
天空中有一只飞隼盘旋,林意认得那只飞隼,唯有西域都护府,才能养出来的飞禽,天下间只有八只的西域夜白隼。
隼先至,人亦到,林意原以为是郭漠驹,却没想到来的人竟然是郭漠驹的老爹,西域老天狼郭浩铠!
本想起身见礼,却不料穿得跟个普通富家翁一样的老天狼一屁股就坐在了林意的对面,看了看桌上酒杯,还招呼着酒肆老板,要老板把小酒杯换成大碗来,一点都不客气。
林意无奈的笑了笑,坐回了位置上,等酒肆老板送来了大酒碗,便开始倒酒。
“小子,本事不小啊,一人杀尽三百北蒙探子了啊。”等酒肆老板离远了,郭浩铠嘿嘿笑着,边笑边道:“就你一个人干的,没有人帮你?”
林意摇头道:“没有,就我一个所为,先是一口气杀了百来人,然后,他们便四散奔逃,我一个个追杀,将近一个半时辰,才全部杀光。”
一边说着,林意一边把一碗酒推到了老天狼的面前:“也就是大小黑风口之间的地势好,堵住了一边杀过去就完事了,要是在开阔的地势,他们四散而逃,我可追不上。”
老天狼郭浩铠点了点头,拿起碗来喝了口酒:“一品境界,道教长生心莲,玄教剑术刀意罡气,佛教执着,儒家意气,你啊,太杂了。”
“为了活命,有什么就学什么。”林意苦笑着回应。
“可是。”郭浩铠一瞬间便点出林意言语间不对的地方:“于有东的兵家四势,你没学。”
一抹微笑浮现在林意嘴角,无声胜有声。
“好小子!”郭浩铠一碗酒饮尽,自己拿起酒坛便倒:“却原来是偷偷学了,藏起来当暗招!”
事实上,不止兵家四势,自从出京入江湖,齐叶川的踏剑过江,张觉明的一刀杀气,董天奇的落空一刺,李瑞庭的刀枪双绝,洪春的跌境杀人剑,魏飞凤的朴刀,张项的柳叶做刀,周美媚的叩指长生,张穹的认真一拳,包括并王宋沉身边那个女子死士影的未出手一剑的威压,全部都被林意偷学了。
有些是学得其神韵,有些只是得了其形,还有一些,连形都没学到,只是脑中牢牢记住,只等一悟。
“小子,我得告诉你,贪多,可嚼不烂,要走天下武功融铸一炉的路子,注定是难上加上。”老天狼郭浩铠说完这句,又很臭屁的补上一句:“要知道,你可不像老子我这样,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不对,是百千万中无一的天才。”
林意被老天狼郭浩铠逗乐,笑道:“什么天下武功融铸一炉,郭叔说笑了,我只是学着,保命用而已。”
郭浩铠却看穿了林意,问道:“什么保命用的,是要留着层出不穷的暗招,去杀人的吧!”
杀人,杀谁?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