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的,王室的秋猎季来临了。
齐王最爱狩猎,秋猎是齐国贵族们一年一度的大事,狩猎活动大约要持续个把月。天色刚浅亮,齐王便率着王室贵冑组成的富贵集团,浩浩荡荡的一路前往王室狩猎场,嬴璟跟姜文瑾新婚怨偶,小俩口正在闹脾气,并没有随同前往。
宗室女眷跟随着不过是找个机会出门踏踏青而已。为了打发等待男人狩猎的时间,女眷们经常凑在一起说说话儿,殷若水因为离开临淄太久与众仕女生疏了,经常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没一会儿便感到无趣便在一旁看着书解闷。
不过一路上,她并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看书,姜无袂经常与她并辔而行,就算改乘马车,他也会骑在车厢旁,硬要她撩起窗帘与他说笑。
小篮看他很是不顺眼,偷偷"呸"了他好几声。
到了狩猎场,他人便不见了,姜无袂跟父亲一样,热爱狩猎。
姜无袂的骑术跟箭术非常的杰出,因此深受齐王喜爱。
殷候爷本身对狩猎兴趣不大,不过他的酒肉们都来了,自然他也得来,当做纨裤们的特别聚会。
纨裤的最高荣誉便是走到那裡都要当一名骄傲的纨裤。
身为纨裤,殷候爷是个很骄傲的男人。
几天后,齐王却对王室狩猎场厌倦了,突然心血来潮转而去靡山。
于是一大票贵族又浩浩荡荡转去了靡山。
狩猎换了新环境,带来了新气象,众贵族兴致勃勃,殷候爷突然见猎心喜,弃了纨裤们,跟着太子姜无袂拿着弓箭,奔驰出去,已经不见身影很久了,几乎一天下来,殷若水的书也看乏了又与众女眷说不上话,于是便骑着马在林子週边乱逛。
林子裡影影绰绰,金色阳光洒落,一阵微风吹过,树影婆娑,沙沙作响,几隻大雁列队振翅而飞,从高空掠过,倏地,其中一隻掉了下来,变成了富贵集团的晚餐。
她的坐骑打了个嚮鼻,缓缓的进入林子裡,突然,朝空嘶鸣了一声,接着竟勐烈跳动起然,然后拚命的往前冲,她吓得紧抓住缰绳不敢放,不一会儿便冲往了森林深处。
坐骑往前急奔,疯狂的在林子裡乱窜,殷若水吓得直尖叫又不敢乱放手,顶得胃疼,没多久便头昏眼花了起来,手也渐渐鬆了,眼见便要跌下马,突然一对强而力的手臂揽住了她,把她从疯狂的坐骑上带了下来,抱着她在地上滚了一圈。
安全落地后,她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晃了一会神,然后愣怔怔的看着救她一命的小伙子。
她仍惊魂未定。
「怎麽,被吓坏了?」小伙子朗朗笑着,见她没什麽反应,于是挠挠脑袋,接着从地上爬起来打算离去。
「等等!」这时殷若水迅速地回过神来,赶紧留住他。「喂,你先别走!」
他的脚步顿了一下。
「你救了我,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秦朗。」他回过头,笑着说。
秦朗笑起来很灿烂,充满阳光的感觉。
「秦朗,你救了我,我该怎麽报答你?」这个叫秦朗的小伙子对她有救命之恩,她必好好的报答才行:「你想要什麽赏赐?」
「不必了。」他腼腆的摇摇手,「秦朗不过是在这附近狩猎,小姐的坐骑发了狂,刚好救上而已,举手之劳,不必言谢。」
「你是这附近的猎户?」
他"嗯"了一声。
「啊,你流血了!」
秦朗俊俏的脸上有一道新的血痕,肯定是刚刚为了救她时弄伤的,她迅速的拿起帕子打算帮他擦拭,他却急忙跳开,脸色涨得通红,低声道:「秦朗是个男人,姑娘妳别靠太近,男女有别。」
她瞥了他一眼,然后"噗吓"一声笑了出来,忍不住问了声,「秦朗多大啦?」
秦朗的肩胛骨尚未完全长开来,个子差不多跟她一般高,一脸的稚气,明显尚在发育中。
「十……四岁了。」他红着脸说。
他背着弓箭,身上穿着粗布粗衣,赤着脚,小她二岁,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你救了我一命,到我家裡来住好不好?秦朗可以当个护院,姐姐家裡的护院待遇很不错,等你再长大一些,我让哥哥荐举你入宫当侍卫。」
秦朗听了,顿时眸光一亮却瞬间消逝,悄悄地瞥了眼前身穿华服的姑娘一眼,讷讷的说:「姑娘是临淄城裡的人吧?秦朗还有爹娘尚要侍俸,无法进城。」
听见他无法进城,殷若水便把头上的金鳯钗取下来,递给他,笑道;「你救了我,这是谢礼,收下罢。」
他摇摇头,拒绝了。
「姑娘的金饰太贵重了,秦朗不能收。」
这小子倒是不贪心。
可是她并不想白欠别人。
「你想要什麽?秦朗非得说出来不可,不然姐姐晚上会睡不着觉!」她很坚持的说。
救命之恩,不能不报。
他看了她一眼,想了一下,犹豫了片刻,方垂下头低声道:「秦朗想要书。」
书?
这容易。
她立刻将斜背在身上的鞍袋拿下来,取出裡头的『诗经』欢欢喜喜的递给他,秦朗瞧见那本书立刻眉开眼笑起来。
「这是什麽书啊?」他说着,闭上眼满心欢喜的用力闻一闻书册的香气,接下来仔细的将『诗经』翻来翻去,却是满脸的失望。
原来这小子并不识字。
一般百姓读书识字的人并不多,大致上只有贵族或家境较富裕些的人家才会从小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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