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繁华的夜总会上,镁光灯闪耀夺目,却映出每个人脸上的本相,在道貌岸然的脸皮下,是一张张腐朽的骸骨,充斥着yù_wàng与迷醉,社交名媛极力搔首弄姿,个个都想巴结贵宾席上的王总。
说起这王总,可是五湖四海出了名的公子哥儿,经常出入这些风月场所,他经营这一家大公司,家底足够殷实,往往为中意的女人一掷千金,所以这的女人都想跟他做朋友,在华贵的沙发上,王总双手各搂一个美女,环肥绿瘦间,大口饮酒,尽享杯盏之欢,旁边的保镖咽了咽口水,十分羡慕:“人生如果快乐如此,还当夫复何求啊!”
王总举起酒杯,大声说道:“来,兄弟们走起,感情深一口闷,大家今天不醉不归啊。”话音刚落,便有追名逐利之徒竞相拍马:“王总真是阔气,这辈子我们跟定你了。”一时间马屁和吹牛齐飞,空气中都弥漫这酒肉的臭气。
突然一阵幽香袭来,像醉人的晚风,王总抬头望去,一个身穿民国旗袍的女子朝他款款走来,边走边扭着蜂腰美臀,仪态万方,说不出的艳丽脱俗,他顿觉周围的女人都如粪土,全都失了颜色,被迷的神魂颠倒:“我王某人嫖了半生,今天才算见到绝色佳人啊。”
勾搭这种闺秀,自然与平日不同,王总马上收起庸俗嘴脸,换做一副绅士模样:“见到姑娘,是我王某三生有幸,不知可否请教姑娘芳名,也好日后吃(尺)素传情。”就像东施效颦,让人忍俊不禁。
那女子颔首浅笑:“我叫庄梦离,取自庄周梦蝶,魂舍难离的故事,很高兴认识你。”友好的伸出手,王总望着那涂满豆蔻的玉手,不自觉的把玩了起来:“哎呀,好名字,起的有文化,有诗意,不过我听以前的老人说过,梦和现实是反的,在梦里的分离,就是在现实的邂逅啊,我们的相遇也是缘分,不知道姑娘愿不愿意和我共度一朝呢。”形态憨痴,面容可憎。
人居然无耻到这种地步,庄梦离很想给他一耳巴子,但压住冲动,杏眼微微一挑,假意送去秋波:“可以是可以,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王总看到她的眼睛凝睇,盈盈闪烁,好像带着时光的味道,不像这个时代为求利益,不择手段的人,更加喜欢,心中如千万只蚂蚁叮咬:“什么条件尽管提,钱,车,房都没问题。”
她将丰唇贴在王总耳边,像燕语在花间呢喃:“王总真是心直口快,不过我并非庸脂俗粉,不贪什么钱财,不如,就陪我跳一支交谊舞吧。”王总搂着她的腰,走到了舞台上,正中央的一潭碧水,在电音的作用下,微微荡起涟漪。“这首曲子不搭,便换一首吧。”她轻打了一下响指,原本喧嚣吵闹的歌曲戛然而止,随之传来的是一阵清新悠扬歌曲:“这是夜上海,喜欢听吗?”
歌曲抑扬顿挫,丝丝入耳,似从老式留声机里传出的,充满了岁月的沉淀。
歌词里唱道:“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笑脸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晓色朦胧转眼醒,回味着夜生活。。。”
王总心里开始发慌,因为在现代社会,很少有人听这样的歌,跳这样的舞,虽然缅怀下过去是好的,但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舞台的周围,没有了原来的酒色男女,而是一群绅士贵胄,身着礼服褶裙,在舞台下鼓掌,他想挣脱她的手,但身子却不听使唤。
思绪伴着美妙的歌声,那瓣藏于心的玫瑰色记忆,在庄梦离的脑海里浮现,高楼广寒,度曲飞觞,那是1936年的上海交际场,一个纸醉金迷的销金窟,人们在迷梦中沉醉,靠酒精和吹捧麻木神经,像贪恋那馥郁到极致的罂粟,不断吮吸着自己的年华。
在此起彼伏的欢呼声中,庄梦离身披狐裘,伴着细碎的舞步,缓缓登上舞台,黑绒丝包裹的双手攀上话筒,侬侬软语自话筒中传出来,歌声灵动缥缈,像漫天的雪花,萦绕在每个人的心间,此时台上的她,遗世独立,光芒万丈,俨然是上海滩最闪耀的明珠!
欢呼雀跃的人群,没有淹没他魁梧伟岸的身影,这军官名叫叶炳炎,对飞觞醉月,拥花入怀倒不敢兴趣,深邃的目光呆呆的望着舞台,一旁的副官提醒道:“旅座,这么盛大的场合,美女如云,你好歹也瞧上一个吧,难道还真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吗?”
叶炳炎面无表情,只用手指了指舞台中央的她:“她是谁?”“她呀!”那副官抿了抿嘴,似乎有很多话要讲:“她是朵难摘的火焰花,敢尝的都是不怕死的,这女人跟青帮和党国高层都有密切来往,前阵子有个不怕死的主儿,吵着嚷着要娶她做五姨太,结果几天后被活活打死丢臭水沟了,据说是杜月笙指使手下干的,所以啊,这高岭之花咱们还是不攀为妙。”
军官取下白手套,露出布满沟壑的手,整理了一下领带:“越是带刺的花我越想摘。”他风度翩翩的朝着正托着半杯红酒的庄梦离走来,接过她白皙的手,轻轻的吻了一下:“亲爱的小姐,你是今晚最靓丽的风景,鄙人叶炳炎,不知可否邀小姐共舞一曲?”
他海棠般的睫毛微微扬起,露出一双炯炯星目,动情的凝视着她,窗外,如练的月华恰好打在脸上,俊俏如是,与哪些一心玩乐的纨绔子弟形成鲜明对比,让久经风月场的她,脸上泛过微微红晕,但马上又恢复神态:“真是口舌蜜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