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人没有在意他脸上的古怪笑容,接着说道:“我给你准备了一身衣服,样式是我们沈家专用的金蟾浮纹,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楚瞬召笑笑道:“既然是大娘为我挑的,那自然是极好看的。”
大夫人轻轻搁下茶盏,有两个身子正值抽条年纪的侍女捧着一整套衣袍过来,发冠,长袍,金带,黑靴,玉饰样样齐全。
大夫人让侍女抖开袍子,楚瞬召会意地站起身来,让她们展开比对着。
这是一件黑面金底的长袍,袍口衣领处绣着金丝蟾纹,给人一种低调奢华的感觉。
所谓人靠衣装佛要金装,无论是那个朝代,锦衣高冠的贵族公子比起那些邋邋遢遢的江湖汉子更能吸引少女的目光,在大多数少女看来衣袍领口处垫起的金片可比剑客腰间的长剑靠谱多了。
当他换上这件大夫人为他亲自选好的锦衣长袍时,站在落地铜镜前左右摇摆时,觉得自己好像又变成了那个身着鹰袍,身后站着千军万马的胤国世子,对着铜镜前的自己自嘲笑道:“谁说虎落平阳一定会被犬欺?”
大夫人嘴角微翘,审视着铜镜里的他,轻声道:“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穿这样的袍子,后来年纪大了人也胖了,就渐渐没有穿了,不过用他的话来说穿上这件衣裳活像一只癞蛤蟆,我觉得你穿着还挺好看的,比老爷以前帅气多了,小柔,喊初夏和花语两个丫头出来看看。”
当刚刚睡醒的沈花语揉着眼睛被沈初夏牵出来后,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了身穿蟾袍仿佛换了个人似的楚瞬召,灵气充沛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捂着嘴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沈初夏倒是贴心地上前一步,替他整理好领口,笑着说他穿这件衣裳的样子就和爹爹以前时一样。
三个沈家年轻人离开后,躺在檀木大椅上喝茶的大夫人忍不住感慨道:“若是不看这孩子的正面,只看背影的话简直和老爷年轻时的样子一模一样,当年老爷去我家提亲的时候,我就躲在屏风后面偷偷看他,当时我爹虽然不喜欢他那副臭有钱的德行,但我娘可是笑得睁不开眼,说我嫁过来沈家这辈子都不会吃亏,当他妻子的这些年,虽然生活上的苦没有吃过,但感情上的苦可累人多了,这也是我娘没有猜到的事情,有种男人就是这样,生来就得让天下人对他刮目相看,随便找个地方一坐下,那个气场就已经出来了,呵呵,那年轻的小姑娘就跟见火的飞蛾般扑上来,被火烧死毫不在乎,不过我不希望唐煌变成这种男人。”
自从她嫁入沈家便一直陪着她的侍女,从当年的小姐一直称呼到她为夫人的侍女,如今也变成了一个老婆子,她就坐在夫人身边望着那几个在院子里闹腾的年轻人,此时却用回了当年的称呼,笑道:“小姐当年和姑爷的那场婚庆可是轰动了整个落阳城,连皇帝陛下都题了“百年好合”四个字给小姐,虽然当年总有人说姑爷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我一眼就觉得小姐您是嫁对人了,虽然这些年姑爷找了很多女人来伤小姐的心,但姑爷最在乎的女人还是小姐您,只不过姑爷从来都不说而已,您看这白发小子穿上姑爷以前那件衣裳时,除了头发眼睛不像以外,简直就和姑爷当年的样子一模一样,而且这孩子和初夏花语也亲,准是亲生的没错。”
大夫人喝完杯中茶,笑了笑道:“是挺像的,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连我也被吓了一跳,当时一时半会还懵着,不过是不是亲生的还真不好说,既然老爷承认他是自己的孩子,那我们这些做女人的也只能顺从他的心意去做的,我年轻的时候挺想要一个男孩的,可惜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老爷便整天不着家了,那么多年过去,总算是有个男孩来我们家,当然要对他好,人再坏也不能欺负听话的孩子。”
“老爷过年若是能回来一趟就好了。”
老婆子忽然叹了口气,人老了无非就是希望看见子孙满堂的场面,如今的沈家大房子大金子要什么有什么,唯独没有半点烟火人气,多得是夫人丫鬟之间勾心斗角的阴暗城府,现在这位名叫唐煌的孩子来到沈家后,难得让这个豪门大族里面多些欢声笑语。
“老爷或许这辈子都回不来落阳了,但我感觉他会回来最后一次。”大夫人忽然说了一句没来由的话。
老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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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道:“那小姐得等他多久啊。”
“在我入土之前,我都会一直等……如果他死在我之前,那我就不用等了,我会下去陪他。”
——
沈家商行业下有四大业坊,都是大庆王朝境内最厉害的吸金产业,而且商行内部本身的甜头诱惑太多,任何刚刚进入沈家商行办事的新人,很快就会沉溺被这坛庞大诱人的蜜罐中,没有人愿意这坛蜜罐被人打破,哪怕如今大夫人决定要将权力逐渐过渡到楚瞬召的手上,这些在负责商行业坊的主事们也不害怕这位“太子爷”的到来,心想只要讨好了沈三千的私生子,想必他不会做出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举动。
盐,铁,粮,色,这只是四大业坊的一个比较粗略的事务说法,与其相关的产业触手数不胜数,整个王朝的商业赋税有超过四成是来自沈家商行的,无论是哪一个时代,沈家商行依旧是庆国境内最大的商业赋税来源,也正是因为有这种铁饭碗般的强大背景继承,所以沈家商行旗下的商人都羡煞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