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不想让她再晕过去,等她醒了,别告诉她我来过,她一定不希望看到我。”
虽然十分舍不得放开,但在看到叶衷照片的那一瞬间,楚狄就明白。如果让叶向晚自己挑,是被他救,还是死掉。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死。
最好能让他陪她一起死。
对于四年前发生的事,她虽然没说太多,但他就是知道,在她心里,这件事永远是一个如毒瘤般的存在。她虽然看上去对什么都不是很在意,但其实,她是个很小气的人。
尤其是对他。
*林向晚清醒过来的时候,只有徐云起陪在她身边,她身上披着徐云起的外衣,而徐云起则像是一座雕像似地把她搂在怀里。
衣服上残留着男人淡淡的体味,还有烟草以及肥皂交织在一起的温暖味道。林向晚知道自己刚刚又犯病了,一天冬天,她的心脏就像是不堪重负,动不动的就要闹闹别扭,不过以往犯得那几次,都没这次这么严重。
她的体温很低,因为心脏太过纤弱,导致供血不足,连手脚都是冰冷的。
此刻,她像冰雕一样的爪子,正被人仔细地掖在胸口里取温。
很久很久,没有这样贴进一个人的胸膛了。也很久很久,没有被人如此的温暖了。
林向晚十分舒适地在徐云起怀里蠕动了几下,徐云起感觉到,就低下头看了她一眼,见林向晚的脸色恢复了红润,才缓声道,“没事了?”
“嗯,没事了,吓着你了吧。”
“说实话?”
“嗯,说实话。”
“不是吓着我了,是快把我吓死了。”如果刚才不是楚狄出手找到救命药,恐怕林向晚现在已经是尸体一具了,虽然自己这双手,终结了无数人的性命,被鲜血染得早已洗不清,但当林向晚倒在他怀里时,他仍是觉得无比的惶恐。
这样鲜活的一个人,怎么能说没有就没有了?
见他是真的紧张了,一想他刚才是怎样的慌手慌脚,林向晚就没心没肺地笑着,“吓死也活该,谁让你乱说话的。”
徐云起默然,整个拳场,除他之外,有一个算一个,哪个和她说话的时候不是夹枪带棍,就是有事没事的占她便宜,可是从没见她和任何一个人真的动了怒,怎么自己才说了那么两句,她就气成那样。
差点气死……
徐云起想起自己在雇佣军里的时候,曾经有个朋友,老家是东北的,他和自己说过,他们家那边有种野生的小鸟,看起来特别不起眼,但是性子极烈,如果被人捉住的话,会在笼子里乱飞乱撞,直到把自己折腾死,也不会吃一口人给的食物。
那鸟叫什么来着……老家贼?
她上辈子不会是老家贼托生的吧?
徐云起想了一下,他觉得自己脑袋里的这些话,要是被林向晚听见,估计林向晚又得再气死一回,所以他十分理智的选择了沉默。
见徐云起没答话,林向晚以为他是知道错了,所以才理亏辞穷,于是便很得意的继续道,“我那一脚飞踢怎么样?很利索吧?”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起来徐云起只觉得更加头大,“那脚确实踢得很好,可你已经明明抢了先机,为什么不继续下去?难道你上去只是为了踢他一脚?”
只要上过拳台的人都知道,在对手比自己强大无数倍的时候,最好的防守方法就是杀到对方无路可退,唯有这样,才能拼出一条生路来。
可她明明已经占了先机,为什么会突然停下来?难道她真的以为德国人会心慈手软的放他们一条生路?
“因为防身课的老师只教了这一招嘛,你以为我不想多踢他几脚啊?哼哼,要不是因为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我的手术刀和银针都没放在身边,我肯定把那小子咔嚓咔嚓了!”手中比划着,林向晚兀自不死心道。
抓住她才刚被温暖的手,徐云起心中五味杂陈,他在丛林里待得时间,要比在都市之中长的多,雇佣兵的买卖赚的都是刀头tian血的钱,每到干完一票的时候,他的同伴们就会拿着用命赚回来的票子,去附近的村子里找女人。
他极少和他们一起去。
他不知道那些动不动就哭哭啼啼,十分吵人的生物,有什么值得人留念的。就算是有生理yù_wàng要解决,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他不喜欢女人,当然也不喜欢男人。
对他来说,人的生命太过脆弱,他不喜欢脆弱的不易保存的东西。
可她和他见过的女人都不一样,她是这人世间最独特的一抹风景。
她强大时似乎连最凶恶的男人都不会被她放在眼里,但弱小的时候,她却可以激起他内心最深处的保护欲。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你觉得我为什么会把叶楠带到这种地方来?难道我不知道这个破地方有多糟糕嘛?可是我的没选择,我不把他带在身边,我心里就不踏实。”徐云起的话少,于是林向晚就开始缓缓地讲着,补充着时间的空白。
“你可以找个保姆。”
“你说的轻巧,你知道在芝加哥找个合适的保姆有多难?我晚上要出来工作,所以给叶楠请保姆,就必须请晚班的,可是根本没有专业的保姆愿意夜不归宿,就算你出了再高的价钱也不一定能雇到合适的人。何况叶楠……还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不是没试过,我试着发过广告,也找过四五个保姆……可是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嘛?有一次周末,拳场的电路系统出了问题,比赛被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