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无祸是铁了心的跟我死磕了,以至于他的脑袋瓜子都被我砸爆,都没有后退半步。
他说的没错,我和他之间,只能有一个走出这间宅子。
却说白无祸的脑袋都炸开,眼珠子也吊在了外面,却恍若未觉,反而伸手抓住了棺材板。我只觉得一股大力从对方手里传来,我甚至连抓都抓不住,瞬间就被他夺走了。
白无祸冷笑道:“死人没了脑袋,依然是死人,却不知道活人没了脑袋,还能不能活下去!”
话音刚落,对方的棺材板就带着呼啸的风声当头砸来。
我见他来势凶猛,不敢硬接,身子一侧就急忙避过。脑子里还在想着,白无祸这家伙到底吃什么药了,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厉害了?
这个念头刚刚从脑子里冒出来,就看到白无祸爆开的脑袋里,一只手掌从里面探了出来。
当时我就倒吸一口凉气,卧槽,白无祸的脑袋瓜子里面竟然还藏着一只手?这是谁的手?
我还来不及多想,那只手掌就已经挣脱了白无祸的脑袋,哧溜一下子爬了出来。只见那只手掌在白无祸的手上轻轻划过,他的右手就直接掉在地上。
这让我吃了一惊,脑子里顿时想起了两个字:借尸!
尸之祖当初借尸,横跨太平洋,一直把我追到了北美洲。
现在尸之祖把自己的一只手借给了白无祸。
其实类似尸之祖这样的存在,以尸入道,对尸体的掌控也前所未有的厉害。哪怕是尸之祖舍去一只手掌,也能很快的再次生长出来。
但是这只手掌给了白无祸,就代表白无祸能动用尸之祖的一些能力。难怪这家伙重赏之下竟然还如此生猛,硬生生的夺走了我的棺材盖。
白无祸狞笑道:“你应该猜出来了,这是老祖宗的右手。他老人家告诉我,以后我和你之间必有一战,为了给我保命,所以才送给了我这一只手。”
“本以为我专心学艺,能以自己的本事收拾了你,可没想到你还是把我逼到了如此地步!”
我神色凝重,喝道:“你只不过是借来了尸之祖的一只手,难道就能有翻盘的机会?白无祸,今天留在这里的,必定是你!”
尸之祖最擅长的就是借尸,不管是他借别人的尸体,还是别人借他的尸体,都能得心应手,轻松简单。
但白无祸毕竟只是白无祸,尸之祖就算是再厉害,只有一只手掌,难道还能奈何得了我?
我力气比不上白无祸,但手段上却比他高明很多!
就在我跟白无祸拼死争斗的时候,于不仁站在墙壁上,对另一头的冥男笑道:“冥男先生,红霞岛一别,咱们很久没见了。”
冥男淡淡的说:“于不仁,你不是我的对手。”
于不仁哈哈一笑:“是不是你的对手,打过以后才知道。有些人呢,其实就是挺自负,总是把自己看的比较高。但实际上呢,全天下的驱魔人,每一天都在进步,每一天都在学习新的知识。”
冥男把目光放在于不仁身上,然后又转过头去:“我来石家庄,不是来跟你们打架的。”
于不仁嗯了一声:“说吧,你来这想干什么?总不能是见我兄弟俩长得帅,就跑过来叙叙旧?”
这话说的,就连郭员外和军装猛鬼都暗暗皱眉,觉得于不仁实在是太嚣张了。
他们虽然不认识那个冥男,但光从气势上就能判断出来,这家伙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主。
于不仁看见了郭员外和军装猛鬼在那皱眉,冷笑道:“郭员外,军装男,我见你们几十年不曾害人,所以才纵容你们滞留于此,并且给你们划归地方,起名凶宅,让人们不敢接近。”
“本想着你们会幡然醒悟,自我赎罪,没想到却变本加厉,想要投奔万魔坑?嗯?”
军装男急忙说:“于先生!我们不敢!”
于不仁冷冷的说:“不瞒你们说,万魔坑现在十万死人出山,要在全国各地争夺地盘。说真的,你们现在走,以你们的本事,未必就能成为核心人物。”
“想要安安稳稳的话,就乖乖的带着你们的手下,去特案处自我赎罪!”
他这话说的军装男和郭员外全身巨震,急忙低头:“是!于先生!我们不敢进万魔坑!万万不敢的!”
冥男冷笑:“你们阴阳店铺,就是这样对待猛鬼的吗?”
于不仁哈哈一笑:“怎么?我还要求他们赶快去找特案处?开玩笑!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在这里墨迹?一句话,选谁!选特案处,你好我好大家好。他若是敢选万魔坑,今儿老子拿他的三魂七魄来祭旗!”
也不知道冥男到底想到了什么,听完这句话后,沉默了很久很久。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深深的叹了口气。
于不仁意味深长的看了冥男一眼,笑道:“冥男先生,赢天命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合作者,是不是?”
当初红霞岛上,赢天命抛弃了正在抗争的冥人,抢走了善恶紫金葫芦之后就扬长而去。
那一战,不知道多少冥人彻底消失在了红霞岛上,哪怕是冥女都成了一滩肉酱,不曾再复活。
当初冥人和赢天命只不过是合作关系,可到头来,冥人死伤无数,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反倒是赢天命抢走了善恶紫金葫芦。
这要是换成谁,估计心里都不是很舒服吧?也难怪于不仁会问他这么一句。
冥男淡淡的说:“冥人艰难,本就不被活人和死人待见。被赢天命利用,也算是我有眼无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