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玄幻奇幻>职业巅峰成就世界最强>第69章 64.拳击务必了解自己

一群糙大汉子,排成几排跑步,这架势是非常壮观的——每天早上的时候天还没亮就开始了,跑到后来都是一个拖着一个,听着这粗重的喘气声,不知道的还以为这群“肌肉大汉”在探讨“哲♂学”,离上次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是杜狄冬还没有升级。

他也觉得很奇怪,因为自己明明感觉到了很强的变化,但是始终是卡在哪里难受。

每天进行的就是耐力训练和反应速度的训练,杜狄冬没有教他们如何出拳——这种东西其实完全看习惯。如果一个人长时间习惯某种攻击的习惯之后再让他去改反而有一种——“强扭的瓜不甜”的感觉。

虽然达拓马问过杜狄冬什么时候教他们打拳,但是杜狄冬先举了几个例子:

我们拿著名的拳王泰森来举例子,这位世界著名的拳王,即使是没有深入了解过拳击的普通人也是听说过一二的。那么他有多强?

一九八五年他一年一共战斗十五场,全部!以击倒对手!取得胜利,而最为可怕的是,其中有十一场对手连一个回合都没有撑过!这些比赛均是每场十二回合!

剩下的四场,分别以两次两回合,三回合四回合各一次结束。

众人唏嘘不已,虽然不明白这个纪年法和拳击规则,但是只需要知道这个叫“迈克·泰森”的很强就是了,毕竟十二和一还是比得过来的。

杜狄冬讲明原因:

泰森小时候被带出儿童监狱(教管所)跟随恩师学习拳击,不论是技术的全面性,还是身体素质的强悍,都是当时的泰森所具备的,这就是他为什么能够这么强的原因。

从一九八五年到一九九九年,迈克·泰森的四十一场拳赛只输了三次!另外能和他打满十二个回合的只有三人,其他人均在十回合前被ko!

先说能和迈克·泰森打满十二个回合的人,首先是“碎骨机”詹姆斯·史密斯,以破坏力惊人的拳头而著称,此人在自己的拳王赛中,仅依靠一击右直拳打败了当时的拳王,因此人们认为他的拳头能够“打碎骨头”,所以封号“碎骨机”。

而詹姆斯·史密斯却是一个大器晚成的拳王,直到二十岁商学院毕业开始他才接触拳击,第一次摸到拳击手套,所以对比迈克·泰森,不论是技术还是身体素质上面都要差一些,但是,史密斯依靠自己超级强悍的拳头和泰森对拼,终于在拳王争霸赛的第十二回合打倒了泰森,成为了第一个打倒泰森的男人……

杜狄冬一直以来觉得史密斯非常了不起,就和“青铜轰炸机”维尔德一样都是很晚才接触拳击的超级强者,他们凭借自己惊人的训练和智慧,战胜对手,所以——一定不要嫌弃自己年纪大!所有成功都是依靠坚持和不在乎外人看法!

而第二个人,是当时超强的拳王,号称“坦克tnt”的托尼·塔克,此人与泰森一搏之时战绩是三十五战全胜!因为此人身强体壮臂长惊人,凭借自己的身体优势,塔克一只是以“拳重手黑”著名,在与泰森争夺“最强重量级”的称号中,凭借自己的臂长身高,反复压制泰森,甚至很多人认为他能赢!

第三是多诺万·拉多克,此人技术极其粗糙,甚至第一次被泰森七回合ko……是的,你没有看错,他甚至没有得过一条腰带!但是——此人极其耐打,所以他凭借着自己超强的ròu_tǐ抗打击能力反复和泰森搂打,第二战中一直拖到了十二回合,并且在几个回合中表现极佳而被人们记住。

可以见得,这三个人都合理的运用了自己的身体长处,使得自己的表现达到最佳,所以——学拳击务必了解自己。

而击败泰森的道格拉斯不值一提,这场比赛泰森明显过于轻敌导致身体状态极差,而道格拉斯膨胀了之后也没有了什么好表现。

迈克·泰森曾经对采访他的记者说过:“如果你看见对手胸大腰细,腿细胳膊粗,那就放心的去打吧!”

之所以会这么说,就是因为泰森是当时最“职业”的拳击手,技术非常全面,而根据拳击技术的研究,腰腿发力是增加拳重的关键。

可是霍利菲尔德就是他描述的这样一个人,但是泰森两次都输给了他。

为什么呢?因为霍利菲尔德利“头很铁”——好吧,反应速度很快,并且针对性的做出了非常多的训练,每当泰森重拳突进,霍利菲尔德就依靠快速的搂抱,和“铁头功”这样的阴招化解泰森的超级连击,而后快速做出回击——凭借自己的强大臂力,拳重和泰森相差无几。

就这样,泰森打不动霍利菲尔德还要吃一样的重拳——不论打多少次都会输,也就气的咬了耳朵……

霍利菲尔德就是利用了自己的长处,并且针对性的钻研了对手的短处,中国古代兵法说的那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就是这个道理。

“可是他不是耍阴招了吗?”胆子大虽然不懂铁头功为什么算阴招,但阴招他还是懂的。

“你傻啊,阴招之所以叫阴招那就是因为难以被发现啊!”达拓马现在算是彻底觉得胆子大脑袋不正常了。

“所以,你们要先认清自己,究竟应该怎么去战斗,怎么战斗对自己有利,接下来才能开始针对性的训练,不然漫无目的的瞎练只不过是强身健体罢了……”杜狄冬很认真的说。

“嗯,那你也别闲聊了,赶紧去练魔力的使用。”达拓马催促着,毕竟现在达拓马的身份就是杜狄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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