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许三金告别后的陆忻,从南院离开,直接去了北院曹安的住处。要说在许府的下人中有什么朋友的话,曹安正是他唯一的朋友。
其实陆忻的性格,并不容易交出自己的真心。穿越以前,他在学校就几乎没有朋友,在老师、同学眼中,他是孤僻的。课外时间,别的同学三五成群去活动。他呢,要么睡觉,要么偷偷玩手机。在陆忻看来,交际是一件很累也很麻烦的事情。
不过曹安不同,这个本就身处桎梏之人,在他最无助时,给了他一丝人性的温暖。这也许不叫恩,但这是情,是义。古人重义,看得比天都高。陆忻早已将曹安当作兄弟,是可以把酒言欢的人。
曹安似乎早就知道陆忻要走,半个月前就藏了一坛梅子酒在床底下。两个人也没有菜,话也不多,就那么喝了一个时辰。马圈的味道并不好,但胜在没有旁人搅扰。两个人躺在柔软的干草上,怡然自得。
“晚些时候还得赶路,这剩下的半坛你留着自己喝。还有,我走后,若有麻烦,便去找吴叔。”
“恩,我记着。”
曹安见陆忻放下碗,突然转过头抹起了眼泪。陆忻不敢看他,鼻子有些酸楚,害怕也跟着哭,但他已经很久没有掉眼泪了。说起来,曹安的年纪与陆庭昉相仿,比他要大上许多。但跟陆忻在一起,却总是像个弟弟。
“我走了,你保重!”
“小忻,我,我还有话要说。”
陆忻转身欲走,曹安连忙站了起来。他的神色很纠结,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有难言之隐。少年回头看他,目光凝重,沉沉地吐了口气。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初在清水巷,燕七突然提起凉州。你的神情变化告诉我,你身上藏着秘密,而且与凉州有关。你又说,九岁时便被父亲卖入许府,从此以后再未见过家人。我曾经很好奇,既是你爹卖的你,为何不来看你?”
在这样一个时代,穷人将养不起的孩子卖给大户人家为奴并不奇怪。已在唐朝生活了两年多的陆忻很能理解。与人为奴,总好过饿死、病死。但正是因为这样,卖了儿女的父母会时常看望自己的孩子。流淌在血液里的那份爱,是不会因为时间变淡的。
“我知道你极为聪慧,这些事瞒不过你。我曾经不说,也是不想你多一份麻烦。可是你现在要走了,今后一别,千山万水,不知何时再能相见。如若现在不说,只怕你一辈子都不知道我是谁,并非兄弟之道。小忻,其实…其实我是突厥人,真名叫,阿史那?安律达。”
“什么,你是突厥人?”
曹安的话让陆忻浑身一怔,是真的惊到了。他原本以为,曹安只是凉州人。因某些变故,就像燕七那样因为战乱逃到了越州。但现在看来,事件绝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你吓着了吧,我这样的人在大唐,就不该有什么朋友。”
曹安应该是喝醉了,语气低落,看上去内心很痛苦,连身子都站不稳。陆忻连忙上去扶住,让他重新坐了下来。
“你不要胡思乱想,我并未吓着。只不过大唐与突厥连年征战,你一个外族人在大唐境内实在是危险。这些话我听过便罢,你可不要向其他人透露半句。好了,安律达兄。你的真名我记住了,睡吧,剩下的酒好生藏着,等到我回来再喝。”
从北院离开时,已经是傍晚了。在许府,陆忻还有一个地方未去,还有一人未见。可是他又不敢见那个人,因为他说不出口,告别的话。
但哑巴吴不在茅厕大院,也没有在屋里。陆忻到处都找不着人,最后,是在他自己的床头看到了哑巴吴留下的一封书信。
“小忻,我知你心意。自古别离,最伤人心。你若见我,必行大礼拜别,非我所愿。成大事者,不拘泥于小节。你当有鸿鹄之志,也需铭记前人告诫。天大地阔,任尔遨游。高山仰止,君子慎独。我以十年荏苒,将剑法融于道,修于心。执剑之人,当有剑德。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此去长安前途未卜,大唐初立,风云变幻。这世道从不平静,暗涌翻起时,自当步步斟酌,小心为上。走吧,你我之间,有缘再见。若是无缘,便当那惊鸿一瞥,留在心中便好……”
哑巴吴的信是用笔墨写的,陆忻还是第一次见他用真正的笔写字。陆忻不懂书法,但哑巴吴的字早已与剑招融为一体,不惊不恼,不骄不躁,却又有青天之势。神入其中,与天人合一,说不出的微妙。与其说这是一份信,倒不如说是一段剑诀,一纸道法。
剑已入道,当为天法!
“吴叔,你怕是这世上最懂陆忻之人。你我,必定会有缘再见。”
陆忻自然是明白哑巴吴心意的,见信不见人,正是要打消他留下来的念头。哑巴吴于陆忻,如师如父,他的话,陆忻又怎敢不听?看完信后,少年便开始收拾行李,准备连夜就走。东西不多,一马一剑,一贯铜钱,几两碎银,加上两套换洗的衣服,刚好装满一个包裹。
对于越州城,陆忻并无留恋。出了许府后,快马加鞭,很快就到了郊外。这一年的春天,官道上的人特别多。陆忻曾听府里的人说过,年初的时候大唐皇帝便差人传旨各州县,说是要开恩科,为朝廷选拔人才。科考,这在古代是一件大事。特别是恩科,皇帝都极为重视,会亲自入场巡阅。而由此选拔出来的人才,自然也会得到皇帝的重用。这与平时的科考,又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