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来,我一直在浣翠楼里练舞。睡醒了就是去练舞房,一到晚上就去和客人交流,然后趁着半夜没人的时候继续练舞,第二天一觉睡到日照三竿。
这种用功的感觉,特别像在晏居宫被母皇禁足的那一月。
离开浣翠楼,我抬头看着天空。
好久没有看见太阳了,刺眼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落在我的眼睛里。这蓝天白云,这阳光,实在太美了。
“好亮啊。”
“别盯着太阳看,可别瞎了。”晗揶揄我。
我对着他大喊:“我不适合当舞女,我不喜欢昼伏夜出的,我喜欢阳光。”
“是是是。”晗点头,像小鸡啄米似的。
正午还没有到,但太阳已经接近半空。现在已不是初春,太阳温暖极了。风从远处吹来,将集市长街上各种小吃的香味带了过来。
我嗅了嗅这香味,说:“饿了,我要去喝酒吃肉!”
晗:“没问题。”
浣翠楼对花娘、小倌、还有各种伶人的伙食其实很好,虽然不多,但每天都有荤腥。而杂役就差多了,即使柳贾来了,也只是多给了一些馒头而已。
为了赢回卖身契,或者说是为了赢得柳贾的赏识,我一门心思地思考如何达成目标,也并没有发现才短短三天,我似乎有了不少改变。
走路不再蹦蹦跳跳了,而是知道什么是恬静优雅。
为了芙蓉舞,我研究了许多种妆容,而因为信子曾是官家之女缘故,我所学会的装扮也并不像普通花娘那样艳俗。
我的身体更柔韧了,更添女性的魅力。
以前和晗走在街上,别人会以为我们是兄妹,他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带着小妹妹。而现在,即使我们蒙面而行,卖胭脂的小贩也会让他送胭脂给媳妇。
“你真会说话。小碗,给我男宠挑盒胭脂。”我先声夺人,不等晗摸出铜板,命令小碗赶紧买下。
“嘿。”晗伸手敲我脑袋。
我偷乐:“难道不是吗?”
小贩只以为我们在打情骂俏,但也立刻从我的话中得知我们的“家庭地位”。他是我男宠,所以我才是一家之主!
晗不跟我争辩,从小碗手里接过买下的胭脂,往怀里一塞:“回‘家’送给我‘小妾’去。”
家指的是皇宫,小妾值得是被封为皇贵妃的什锦。
“……”我怒视他,将小狗塞到他跟前,“狗子,咬他!”
“嗷呜……”小狗趴在我手上,低头呜咽一声,竟然张开小短手想要晗抱着。
晗顺手接过,抱在怀中。
我啐了小白狗一口:“真是狗东西。”
小白狗委屈。
晗抱着小狗,说:“以后你就叫阿霜了。你说好不好呀,阿霜。”
“啊!”我伸脚踹他。
晗敏捷躲过,转身就逃。
我提着裙子追上,撩起袖子就要追打他。
两人一追一跑,打了半条街。
其实酒楼就在浣翠楼对面,而我们原本的打算是要去酒楼吃饭。小碗背着包袱,对我们无可奈何,就站在酒楼门口等着我们。
“小要饭的,别站在门口,你影响我们做生意了!”酒楼的小二看见小碗的衣装打扮,立刻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