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青春校园>情圣物语>萝莉靓舞卷 第一章

诗曰:

人生世间梦一场,得失损益不可量.

万般演绎如注定,千种结局几无常.

算尽聪明轻辜负,尽瘁忠诚未能强.

金戈铁马付流水,宏图大业皆成伤.

纸上轮廓空长缩,不改江山旧模样.

红颜腰肢仍娇媚,不见当年读书郎.

壮志空怀成笑谈,佳人已成明日黄.

重重失落重重恨,不如纵酒醉一场.

这首诗成于2012年底,当时我正在帝都北京的一个酒店里等待用餐,老板娘软语殷勤,服务员姿容娇俏,而舞者则个个妩媚动人,身姿曼妙.

“这些跳舞的,每月大概有多少收入?”我忍不住好奇问道.

“这个,具体的我也不清楚.”老板娘说,“她们并不是我们酒店的专职聘任人员,只是来兼职演出的。|经|dian|小|说||各大酒店只要是有需要,她们都可以去。按表演时长和内容收费,300、500、 的都有。”

“这么值钱。”我有点诧异。

“值钱什么啊,很辛苦的。”一个同桌的食客插嘴说,“而且这也是吃青春饭的,年纪大了就不行了。”

“也是。”我表示认同。

“看她们年纪不大,也就十七八岁吧,这个年纪应该还是在上学才对。这么小就出来混社会。将来肯定会后悔的。”

“这倒未必呢。”老板娘接话说,“她们也有正在读书的啊,是附近某大学的学生,出来兼职赚点生活费的。”

这件事使我深受刺激,倍感喟叹,乃至无限伤感。只能借酒消愁。打发郁闷。文首这首诗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出来的,日后每次回头重看都会感触颇深。因为我在那个岁数时,还只是一味埋头愚弄人的教科书中,做着要成就一番宏图大业的白日梦,却使大好青春完全蹉跎掉了。即便不说毁人不倦的中学时代,稍微有所醒悟的大学时光,就是大学毕业后。踩着青春的尾巴,也应该逍遥一场,才能不悔此生啊。

深恨为何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没有这么发达的商业经营模式呢,否则,我们的人生也不会那么悲催无奈了。

这里的“我们”指得是我和当时的萝莉妹妹苏哲颖。

遥想毕业那年,我留起了长发。穿起了美丽的衣裙。带着“拐”来的会跳舞的萝莉妹妹,开始混社会。

因为薄奕晴和柳若眉的调教,我已经对男性装束的自己无法容忍,那样的人生令我厌恶,感觉活着生不如死,所以打定主意。只要离开学校,走上社会。就一定要以自己希望的方式去生存,我已经为了迎合“正常”而丑陋的社会常俗浪费了大量时光,决不能再让光阴如此虚度。

心理学理论认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异性的自己,因为人类最初是一个完整的人,不分男女,造物主觉得人类太完美,不利于其发展,而将其一分为二,一半为男,一半为女,这样一来,每个人都是残缺不全的,为了追求完美,为了幸福,人就不得不对另一半孜孜以求,这也是爱情产生的根源。所以爱情实际上是两个本不相干的人由分离走向合体的过程,这个过程充满痛苦,又无比幸福。爱情是原本那个自我的消失,与对方合体而成一个崭新的更加完美的自我。所以爱情的实质是使一个残缺的人完美起来,使生命延续,基因不朽,则是其目的和责任。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对方变得更美好,而不是单纯的对她好,或者更自私地从她那里获得什么回报。因为那样只是爱自己。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穿漂亮的衣裙,我也不知道如果没有遇到过奕晴和若眉我会不会变成这样。学过心理学的若眉曾对我进行过心理分析,但结果却并不明确。这种倾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形成的?其心理机制为何?并无确切答案。

我们只能确定一点,从那时起,我开始从内心深处厌恶刻板、乏味的男性着装,喜欢翩然欲仙的女装。但我并不想做女人。根据物质决定意识理论,既然我不是女人,而我穿的衣服也就不应该称为“女装”,虽然它们原本可能是女人的专属物品,但现在既然为我所穿着,那么也就不应该称之为“女装”。我喜欢穿着它们,是因为我觉得它们很美,美不胜收,它们是美丽的衣装,所以为了方便起见,我将称之为“美装”。

我喜欢美装,不管是我喜欢的女孩子穿着,还是自己穿着。在奕晴和若眉的帮助下,学会初步化妆的我,穿上美丽合体的衣裙后,根本就看不出有任何异样。换句话说,穿着衣裙走在大街上的我,只会被看成一个姿容俏丽的美女,我若不开口,不会有谁会怀疑我的性别。

当然,说实话,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也会对这个“美女”怦然心动,甚至身体会起反应。这很正常。因为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异性的自己,我只是把这个自己释放了出来而已。对此,我体会深切。没错,在我的内心深处,藏着一个小萝莉,她金发碧眼,身姿娇媚,她是我的天使,是我的上帝,她也是我自己,一个深藏于心底的自己的人格,她歌声曼妙,舞姿轻盈,在只有我知道的世界里,孑然独存。

回想当年,我对薄奕晴一见钟情,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怦然心动,其根源也就是,她那标致的眉目颇像我那内心的自己。

后来在图书馆对若眉的惊鸿一瞥,则更令我深受震撼,原因也在于她太像我心灵深处的那个她了。

女为悦己者容。我并不想做女人,所以我打扮成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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