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赵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的中心,工商业发达程度令人为之惊叹,商贾云集,北连燕,胡,东邻临淄,西连秦国,是北国中的一朵明珠。
只惜此时的秦国进攻楚国取得了巨大的胜利,楚国的都城郢已经变成了秦国的南郡,而早已是秦国的眼中钉的赵国成为了秦国主要的敲打目标。
这份刻意的敲打,在赵国都城邯郸,表现的尤其明显。
见那邯郸的街头,下了一夜的雪,开门就可见白花花的一片浓云从天而降——霎时确实好看,只可惜美丽绽放后,他们还是无可奈何的拿起扫斗将积雪全部扫起。
而公孙乾推开丛台驿馆的大门的时候,也过饱了这场雪白之花绽放时的眼瘾,只不过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是,他见到这一幕后却是大大方方的走出门去,漫步在早冬的邯郸街道上。
他是个闲人,虽然值赵国要职,但他的职务非常轻松,所以他有更多的时间来做许多他想做,且喜欢做的事情。
就例如,每天例行不变的晨跑。
说晨跑或许不太准确,因为他更多的是在游,是在走,而不是跑,纵使每天见到的都是这样千篇一律,或许几个月都不会改变的景色,但是晨曦的光洒在街道上的他的时候,他见着熟悉的声音在嬉笑怒骂,讨价还价的时候,他还是露出了满足的笑。
今天的他还是随意的逛,沿街不时遇到熟悉的人,兴高采烈的打起了招呼。
只是今日的公孙乾,却被一样独特的东西吸引住了眼球。
一个卓尔不群的男人坐在丛台驿馆旁的酒肆前,腰间别着一把光彩夺目的宝剑,但令公孙乾侧目的,却是男人身边那只正在喘着粗气,摇着尾巴雄骏异常的棕色宝马。
这是一匹北胡马,而且是十分少见的纯血宝马!作为一名资深的爱马人士,仅仅只是几眼,他便认出了这匹马的价值和品种,这类马一般桀骜不训,想要驯服难以登天,但只要驯服,那绝对是一匹可以日行千里的千里马!
出于对马的热爱,本就广好交友的公孙乾忍不住走上前去,那名明显是马主人的男子见到自己明显被突然出现到自己的身后的公孙乾惊到了一下,公孙乾伸出了象征友谊的手,而吕不韦也伸出了手回应。
“吕不韦,是一名商人。”
“公孙乾,是一名闲人,同时更是一名爱马之人。”
说完,两个人都站在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虽然只是相当简洁的自我介绍,却最充足的加深了双方对于各自的第一印象,无须过多的客套,却让两人感觉到了亲切。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就以公孙兄称呼兄长吧,你看看我后面这匹马如何?西域来的,响当当的汗血宝马,千金难求啊!”
“哦?既然吕老弟的看家宝马,那我自然是要好好评鉴一番了。”
说完,公孙乾就兴冲冲的涌上前来,双手摩挲着这匹宝马的后背,声声赞叹念叨。“好,好,好,真是一匹好马,好马啊!”
公孙乾赞不绝口,吕不韦也是喜笑颜开,公孙乾越看这匹宝马越是合心意,终于他像是做出了决定,转过身向吕不韦说道。
“吕老弟啊,你这汗血宝马真是此世之珍宝啊!我这是越看越合心意,我决定了,我愿意倾尽所有家财,来买下你这匹宝马。”
听到公孙乾这话,吕不韦连忙摇手说道。
“如何使得,如何使得啊!”
听到吕不韦的回答,公孙乾失落了一下,果然吕不韦是不舍得这宝马,刚想遗憾的表达一下,却听到了吕不韦接下来的这句话。
“公孙兄爱马,我必然不会苛刻,这马千金难买,但我与公孙兄一见如故,恨不得立刻结拜为异姓兄弟啊,至于这马,送于公孙兄又如何!”
吕不韦豪迈的发言着实震惊了公孙乾一番,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他实在没有想到他们只是第一天相遇,就送出如此阔绰的无价之宝,这个中让本就是性情中人的公孙乾如何不感动。
公孙乾已经决定了,这买马的钱是一定要还的,而吕不韦这朋友他也是交定了。
两人的友谊也从这里开始,对于买马的钱,吕不韦一开始也是百般推辞,最后也是“勉强”收下,两人的友谊也日益升温,时常去往各自住所,把酒言欢,畅谈到天亮。
这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吕不韦再次来到公孙乾的住所,这不过这一次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气质不凡的年轻人。
吕不韦的介绍中,这位年轻人姓洛,是他一个亲戚的侄子,和他从家乡出来要学习经商,公孙乾不疑有他,接受了吕不韦口中这位洛姓后辈的人物,吩咐小厮多起一副餐具,有滋有味的用起餐来。
一场聚会,三人喝的有滋有味的,忽然吕不韦眼瞳聚焦了一下,指着那远处一个孤零零的背影问道。
“公孙兄,那匆匆走过的人是谁?我在你家可是见到多次了,看那打扮也不像是佣人啊。”
公孙乾顺着吕不韦所指的方向看去,见到那人时伸出手呼喊了一声,那人似乎没有预料到公孙乾会叫到他,好生踟躇后走到公孙乾的更前,然后醉醺醺的公孙乾打着酒气指着赢异人说道。
“这位,秦国安国君的公子,赢异人,因为一些缘故暂居在我家,来来来,大家认识认识……”
得知赢异人的身份,在场两人都不由得发出惊叹,然后就开始互相认识起来,赢异人的脸色有些难看,像是压抑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