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嘉妙吓得脸都绿了:“这狗,这狗,怎么一下子长得那么大了。”总感觉上次来这边参加派对才是近在眼前的事情,那个时候这个黑狗还是很小一个,一点存在感都没有。今天再见到竟然是长得黑黝黝的,有副凶相,自己在它眼中仿佛是个盘中美食一般,在灯光照射中,黑影掩映下它如玻璃状的眼睛中往外透着可怕的光,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楼嘉妙后脊背阵阵发凉。
好在楚南坚实的臂膀给了她无限的勇气和力量。等她住进来成为这里的女主人那一日,看她不将这个恶心吧啦的狗剁碎了做满满一锅狗肉汤,到时候定送给这个姓易的女人几碗。她心里恨恨地想着,恨不能当下就动手。
楚南一手揽着楼嘉妙,做着她的庇护者,又腾出另外一个手去吧拉下小吃货求关注求抚摸时身体直立扶在他身上的两个前爪。
小吃货不明所以,瞪着一双无辜的小眼睛,眨巴眨巴的。不太明白平日里跟自己亲亲热热的男主人,今天怎么忽然对自己不似以往那么亲热了。有些迟疑,不敢相信,觉得自己可能是领会错他的意思了,于是重新再来一次,又把两个前掌放到楚南的大腿上,拼命左右摇摆着自己的尾巴,希望主人能重新注意到自己,给自己爱的抱抱。
楚南倒是没有做出什么反应,楼嘉妙倒是又再次尖叫起来:“啊~啊~啊~这狗又来了~”现在她好像终于不得不发现到易水的存在,气冲冲地对着易水说:“还不赶紧让你那狗拿开它的爪子,将我老公抓伤了怎么办?你负得起责任吗?谁知道有没有狂犬病啊~~”
易水冷冷地看着,就站在旁边若无其事地当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听见。
楼嘉妙原本就是讨厌狗的,小动物都给她恶心、讨厌、肮脏的感觉。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把狗啊猫啊当宠物当家人一直养着,甚至给它们养老送终,这不是神经病吗?尤其眼前这个本身就长得无比不可爱的大黑狗的主人还是比它更加不可爱的易水这个老女人,她自然更为从心底到头顶的厌恶。
见易水一直置身事外的样子,气不打一出来,恨不得上去就给她一巴掌,但一想到楚南今晚虽然喝了很多酒,但他酒量一直都很可以。现在只是有些微醉,一些事情的小细节他不一定记得清,但若是有大动作发生,他肯定第二天起来之后肯定还能清醒地记起。
楼嘉妙避开楚南的视线,恨恨地给了易水一个白眼,微微侧过身,压低了音调轻轻说道:“你在那搞什么装聋作哑,养了狗不会好好教就不要养狗,养狗跟就跟养人一样。连狗都教不好,你是打算以后都没有下一代,所以不用教了是吗?”
任谁听了这话,都会恨不得上去跟她厮打,可偏偏易水不买这个账,不入这个套,她仍旧保持着她的扑克脸,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什么都没有听到。跟楼嘉妙这样的女人对着干,不是件荣耀的事情,只觉得自己实在是low爆了。即使斗赢了又如何?沾了一身屎臭味,并不会快乐,只会越想越糟心。
跟楼嘉妙的战争永远不会结束,因为结束战争的话语权不在自己手中,除非她已经自己完全从楚南的生活中剥离出来。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而她易水敢于直面这狗血的婚姻生活,就已经是一个圣斗士了,她不得不为自己自豪。一想到离婚后能清清静静简简单单地生活,她心里就无论多少情绪波动总会归于平静。一想到还有一套房子等着自己去住,并且真真正正地是属于自己的,并且是只属于自己的,别人不曾给予自己的安全感就油然而生,对未来不再充满那么多犹疑和不安。
果然,女人啊,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没有很多很多的爱,哪怕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毕竟两者都能给予一个女人足够的安全感。
见易水和楚南都没什么太大反应。原本她也不是真的怕这条黑狗,她就想大呼小叫一下获得楚南的关注和保护,在易水面前炫耀下自己在楚南心目中的地位,彰显自己的权威,以宣示自己的主权。然而,楚南是不是喝多了,找正常情理,他应该是拼死维护自己的,都夸张得叫了那多次了,他也没对这条黑狗怎么样,这不符合逻辑啊。上次不是对着易水都动手了。
忽然意识到自己爬上了一个高层,却谁都没有给她一个阶梯让她顺着下来。没办法,只能闭着眼睛往下跳。
顺手抡起自己手中的路易威登的三合一链条小包,使劲往小吃货身上砸去。一边嘴里还喊着:“啊~啊~啊~”拼命尖叫,一边闭紧了眼睛步步紧逼。包包本身就结实,里面还承载着钱包、钥匙、手机、充电宝等重物,再加上她是拼了命的使劲抡圆下去的,这一下可不得了。疼得小吃货“吱——”一声惨叫,夹着尾巴一瘸一拐地闪到一边。然而闭着眼睛的楼嘉妙仿佛是开了天眼,冲着就追上去再抡圆了继续砸。
小吃货惊慌失措地闪躲着。虽说小时候也是流浪的,时间长了早就忘记了这种感觉。而且虽说是流浪,但不过是没饭吃,没地方住,还没遇到这种恶人过。大概这次也是让这个小东西开了开眼,长了个教训。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对自己友善的,有些表面看上去挺像那么回事的,内心丑陋到极点,变态到就想要无辜的人或者动物的命。
易水箭步上前,走得太急,没注意避开楼嘉妙手中还在作案的“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