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西越大概这辈子都没有说过这么多服软的话,表情十分不自在,但他努力让自己不要移开目光,哪怕耳朵已经红透了,哪怕面上的温度已经滚烫到不行,但还是坚持恳切的看着俞婉嘉。
俞婉嘉被简西越这样看着,好一会儿都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最后偏开头深吸一口气说道:“可我觉得,我还是很生气。”
是啊,面对这种情况谁能不生气呢?在一起一个月后,男朋友却突然跟自己坦白说,其实之前交往时他心里还一直有朱砂痣的存在,是个正常姑娘都会感到很不高兴。
简西越沮丧的低下了脑袋。他动动嘴唇想说什么,却又怕多说多错,于是努力把话憋回去没有长篇大论再为自己辩解,而是安安静静的把俞婉嘉送回家。
两人一路无话。
然而等在简西越欲言又止的注视中转身进入单元门以后,俞婉嘉却气馁的发现,自己好似又并没有像刚才所说的那样十分生气。
简西越刚才一反常态垂头丧气的模样,看起来让人很想摸摸头。
俞婉嘉向简西越提出自己想养一只大型犬。其实她很早之前就想这样做了,非要追溯源头的话,大概可以早到她当初站在阳台上,看到西越与大狗对视的那一幕开始。
俞婉嘉一向随遇而安,轻易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所以对于她的这个想法简西越当然是十分支持的,并且还跃跃欲试要亲自带着俞婉嘉去挑符合眼缘的家中新成员。
倒是俞婉嘉在选择上犯了难。她纠结来纠结去,终究没有选择素有拆家小分队成员之称的哈士奇,而是选择了性情平和在饲主中好评如潮的金毛。哎,家里有一个需要常常被顺毛的家伙就够啦,她得给西越保留这个唯一的特殊待遇啊。
而待到给金毛起名的时候,两个人则开始头疼。俞婉嘉冥思苦想半天以后,忽然想到什么般弯弯眼睛,忍不住开玩笑说想给还是只幼崽的小家伙起名叫做“小靴子”。
简西越对她起的这个怪里怪气的名字表示不解,并且十分耿直的在疑惑,等将来小金毛变成了大金毛,是不是它就要改名叫做“大靴子”了?哎呀不太顺口,还不如俗一点,直接叫“阿靴”呢,这不挺好的。
俞婉嘉哭笑不得:“咦,你确定?”
“确定啊,或者婉嘉你还是喜欢‘小靴子’这个名字也可以。”
“可、可我是开玩笑的啊。”
“那又有什么关系,你喜欢就定下来嘛。我觉得还不错,不太容易重名。”
于是最后“阿靴”这个名字还是就这么定下了,俞婉嘉捂着脸觉得自己真的是很对不起西越了。
其实——“西越”这两个字连着念快点,再含混一些,可不就是“靴”的发音了吗?当然,特意拉长声音就像拼拼音一样,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只不过这些话是绝对绝对不能告诉西越了。
真有了汪以后,简西越和它的关系很不错。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家伙其实出人意料的有耐心,经常揉揉摸摸阿靴,跟它一起玩耍。
只不过让简西越不解的是,为什么他每次爱抚金毛脑袋时,婉嘉都要露出一副笑而不语的样子呢?就好像发生过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一样。
去问她的话,她只会抿着唇笑的更愉快,并且伸出手也揉揉狗头,偏偏就是不说话。
于是简西越也就只能无奈的放弃询问。
哎呀,算了,她开心就好嘛。
***
在以后的日子里,简西越的公司蒸蒸日上,在业界闯出了偌大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