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琴的心底好受了一点。
这么多日子都熬过来了,她自认为不是愿意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那一类人。叶世宏拒绝了她,她固然沮丧,但爱情不能当饭吃,她总不能因为他的拒绝而要死要活,忘了前进的道路。
她前进的道路是什么?楚琴心里清楚,甭管是女人还是男人,手上要是有钱了,那就有自主权,有话语权。自从得知俞锦绣现在混得风生水起之后,她就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了。俞锦绣最初的时候与她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只是家里能给予的条件稍微多一些,因此,俞锦绣开始做生意,不过是两三年的光景,现在俞锦绣的小日子可比她过得红火多了。因此,她必须要赚钱。
她比俞锦绣晚出发几年,但只要有梦想,那什么时候启程都不算晚。她的小店已经开始营业了,生意算不上太好,但也过得去。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把自己的生意稳固下来,这样一来,就算她真的想要把叶世宏给抢回来,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楚琴抓着吴玲玲放在椅子上的棉服不放,唇角扬起,不是说城里的“红玫瑰”代表着最新的流行指标吗?可现在连红玫瑰都如此看得上她进的棉服,岂不是说明她的眼光本来就是别具一格的?
楚琴的笑容很美,却带着几分狡猾的意味,吴玲玲摸不清她是想要做什么,把棉服从她手上拿了回来,“抱歉,同志,这棉服是不卖的。”
吴玲玲忙活了大半天了,好不容易闲下来,想要坐下来好好歇一歇,怎料又突然来了这么一个古古怪怪的客人。这客人起初不说话,一开口,说的话却又让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吴玲玲把棉服叠好,放在椅子上,看着楚琴,认真地说,“同志,你如果想要买棉服的话,那可能还要再等几个月,任何一家店都不可能特意进一些不当季的服装放在店面里,这不是占地方吗?”
吴玲玲的神色有些严肃,楚琴却笑得肆意,“这衣服不卖?为什么呀?这该不会是你们的镇店之宝吧。”她用纤细的手掩了掩唇,眼睛笑成了月牙儿的形状,“我看这棉服还真是好看,比你们店里任何一件衣服都要好看。你不卖也成,告诉我这衣服是从哪儿进的,我有空的时候也去进几件放自己店里卖!”
楚琴一点都没把吴玲玲放在眼里,她承认自己刚才是被叶世宏说的一番话给打击到了,这会儿脑海里头冒出了一些恶趣味。这棉服是她的,是应春从她手上买过去的,纵然她和应春之间尚未展开什么不清不白的关系,可说到底,他们俩的来往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这是谁都没有办法否认的。现在她站在吴玲玲的面前,笑得张扬,其实也不过是想要出口气而已,林清有什么了不得的?不过是她的手下败将!
“你是开服装店的?”吴玲玲的眼神冷了下来。
“是啊,我是开服装店的。”楚琴笑了一声,“之前听人家说你们店里的生意有多好,店老板的眼光有多好,我心底还抱着几分期待呢。没想到这会儿来这儿一看,你们店的衣服也不过马马虎虎而已,倒是这件棉服挺好看的,只可惜不卖!”
楚琴双手抱着胸,用审视的眼光看着这服装店,里里外外,姿态是高高在上的。她是想明白了,自己根本就不是没有赚钱的天分,她只是耽误了几年时间而已。现在她店里的生意虽然还没有上轨道,但想要赚钱也没那么难,将来生意好了,她要来雅城开一家分店,从此雅城市就再也没有“红玫瑰”的容身之地了。
吴玲玲在这店里做营业员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从一开始的谨慎到现在,她已经完全适应了自己的这个新身份。店门敞开着,每日来来回回这么多的客人,所谓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真要是混进了几个同行,也不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红玫瑰”平日里虽很少做什么宣传活动,但谁都知道这店的生意好,想要找最新款的衣服一定要来这儿,因此,同行想要来探探路,当然是无可厚非的。
只是,这同行未免太嚣张了一些。
“同志,既然是同行,就应该知道在这一行就有这一行的规矩。大家都是打开门做自己的生意,谁眼光好,谁眼光差,根本就没什么好说的,各凭本事挣钱不好吗?就非要拉着我们店,狠狠地踩一脚才安心啊?”吴玲玲睨了楚琴一眼,把椅子上的棉服塞到楚琴的身上,“你要是真喜欢这棉服,直接拿去就是了呀,不用花钱买,我们老板娘不卖的!”
楚琴糊涂了,皱皱眉,“你们老板这么喜欢这衣服,你直接就送给我了?”
吴玲玲笑了起来,“喜欢?谁说我们老板娘喜欢这衣服的?这棉服是我们老板娘的丈夫硬要放店里的,我们老板娘嫌这衣服难看,但又不愿意坏了她丈夫的心情,所以就把棉服往店里放着。这衣服太
土气了,挂在店里都毁了整体的审美,我们老板娘见我总是腰酸背痛的,就让我把这棉服叠起来,塞到腰后枕着。你还真别说,这衣服没别的优点,就是厚实,枕在腰间,还挺好使的。”
楚琴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对方不认识她,不会故意在她面前胡说八道激怒她,那么,这人说的都是实话?她最喜欢的衣服,平时不到重大场合都还舍不得穿的衣服,在林清的眼中,只不过是一个可以随随便便塞给营业员当腰枕使的玩意儿?
楚琴没法再笑了,她觉得自己的尊严被人扯到脚底下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