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站在原地,板着脸望向跟在身后的甘梅:“娘子,到了这再不回去,可就要随着夫君上战场了,怎么,你想杀黄巾贼啊?”
这里人多,甘梅的言行举止也忍不住的娇羞起来,她悄mī_mī的点点头,柔声道:“夫君上战场,妾身不放心。”
关张二人对视一眼,苦笑道:“看来这出征还得再耽搁一会。”想到这,都席地而坐,等着刘备和甘梅聊完,关羽挥手说道:“大哥,大嫂,不要担心时辰,你们聊,别回头出征了,心里还憋着一肚子话。”
“男主外女主内,娘还要你来照顾,如果你走了,娘岂不是要饿死。娘是刀子嘴豆腐心,你多担待,要是没了你照顾,她一个人还真忙不过来。”刘备看着甘梅这幅模样,忍不住摸了摸甘梅的头,笑了笑:“回去吧,夫君惜命,就是死,也不会死在疆场上。”
甘梅没话说了,静默良久,只留下一句:“夫君,活着回来。”说完,她便离开了校场。
不知道为何,望着甘梅离去的背影,刘备的鼻子有些发酸,甘梅是自己第一个女人,而且这个女人,刘备爱她,她也爱刘备。刘备对她,像手中的至宝。甘梅对刘备,像自己的天。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过几日,但这种感情远不是现代的感情可以比的,这样的爱情,也是刘星河这个单身狗所苦苦追寻的。
“刘备,你家娘子挺漂亮,但还希望你不要误了时辰,你早日离开涿郡,我也早日对涿郡士族们,有一个交代。”太守狞笑着来到刘备面前,望向刘备的眼神,充满了敌意。
“太守大人,备有言在先,自不长留于涿郡。”刘备抬手微微一礼:“备今日便走了。”说罢,刘备高抬右手,冲着手底下的士兵们喊道:“今日开拔,出城战黄巾!”
“是!”此时,将士们的士气也燃烧到了顶点,口中叫嚷的,也都是:“杀黄巾。”这几个字。
“我们走!”刘备又喊了一嗓子,士兵们便跟着刘备的脚步,离开了涿郡。
刘备独自走在前面,一千二百余名士兵便拿着手中的长刀,浩浩荡荡的离开了涿郡。
涿郡的城门口,像别的城池一样,也走出了无数的士兵,这样的景象在大汉王朝的各地都时有发生,他们为了对抗黄巾,不断的加入本地太守的治所中,然后再由当地的太守协助三大中郎将讨伐黄巾贼。
三大中郎将,即是朝中的三大将军,由何进派遣的三大名将,以中央羽林军为主,都是大汉最坚强的战士组成,这三位中郎将,也几乎都是名将。
其中,北中郎将卢植,于河北对阵张角,左中郎将皇甫嵩以及右中郎将朱隽,讨贼于颍川。
不过这都和刘备没什么关系,刘备现在的任务就是去蓟城,找幽州刺史刘焉报个到,然后听他调遣就好,自己这支军队算是地方军,如果不早点去报道,怕是不好就粮,毕竟一千二百多张嘴要吃饭,刘备七凑八凑,也只凑够了半个月的军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自己手下这一千二百多人,除了几个别猎户出身会使用弓箭以外,其他都是长刀兵,这种长刀兵并不如听起来这样,感觉还不错的样子,其实这种士兵的装备极其简陋,因为几乎0成本。
他们就是把家里的菜刀杀猪刀,像挂件一样的挂在竹竿上绑好,绑的死死的,还不能绑松,如果绑的稍微松了,砍人的时候一用力,就脱刃了。
这种极其简单的武器,甚至不如直接伐木为兵,所以刘备也做了两手准备,先把竹子头削得尖尖的,再绑上刀,这样就算刀飞出去了,剩下的竹枪还能继续用于战斗。
走出涿郡,向东走不出五里,刘备的耳畔便响起了阵阵的喊杀声,前方是一片树丛,声音是从树丛的对面传出来的。
手下纷纷鼓噪起来,都以为有仗打了,刘备却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别吵,我们先上前去看看,发生了什么。”
刘备领着一千多号人悄悄的走了过去,现在这些士兵的军纪是一塌糊涂,半点都没有军事素养,即便自己让他们禁声,他们走起路来还是毛手毛脚,甚至有人在大声闲聊。吓的刘备还以为自己被发现了。
不过,好在这树丛隐蔽,加上那喊杀声浓烈,你来我往,这一千二百人的行踪,竟然被前方的人给忽略了。
刘备爬着凑到草丛边,眼看着眼前你来我往的人,其中十几人是汉人打扮,剩下二十多人都是胡人装扮。胡人们提着马刀来回挥舞,而那些汉人们同样不甘示弱,熟练驾驭着战马,和那些胡人们厮杀。他们的身边还有不少无主的战马,被汉人牵着跑。
汉人中,有一人身着黄衣,手持利斧来往厮杀,他将斧头朝一名胡人扫去,那胡人确实埋着马身,堪堪躲过。但黄衣汉人的府上已经布满鲜血,像是早已经杀过了人。
一名白衣男人,手持弯刀,此时弯刀仍是雪亮,但刘备放眼望去之时,他便一刀飞快斩下一名猝不及防胡人首级,他那把弯刀也早已经被鲜血染红。
一汉当五胡!这话还真不是盖的,这二人挥舞着利斧长刀,斩杀胡人的动作流畅无比,相比他二人,胡人们反倒显得笨手笨脚。只是除却这二人,其他的汉人表现的就没那么出色了,他们大多面露胆怯之色,伤亡比倒是比不过胡人。
他们脚下,满地的死马,人尸,和已经掉落的一地的兵器。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刘备忽然生出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