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友谊商店里面的东西稀罕,那也是相对而言,对于齐媚来说,比这好太多的东西,她见过不知道有多少了。
她在想一个深刻的问题,就是试探韩琰的『性』向问题,这个问题,有点深刻啊。
而韩琰看着小丫头注视柜台的样子,不由笑道,“这钢笔还不错,喜欢的话,买几只放家里。”
齐媚这才反应过来,她看着钢笔柜台的时间有点长,闻言,她笑着点了点头,“嗯嗯。”眼前的钢笔是派克钢笔,这在后世都是很说得,你看哪支比较好看?”
据说,如果是同的话,好像对于『色』彩明丽的东西,比较喜欢?
直男的话,选出来的东西,应该是比较看不过眼的。
见着小丫头感兴趣,韩琰对着店员道,“这支,这支这支,都拿出来看看呢。”
“很漂亮。”看着韩琰挑出的钢笔,齐媚觉得还是挺好看的,不过,她发觉还是有点失策,派克笔本身都是大气的那种,特别花里胡哨的没有,她应该挑点别的东西,待会还是去看看别的东西。
只是,齐媚又突然想到,韩琰经常给她带的衣服,好像都挺漂亮的,很适合她的审美!
到底是眼光好,还是『性』向问题啊?
真的好纠结。
见此,韩琰则是以为齐媚不知道如何选择,“要是喜欢,都买下来就是了。”
现在的钢笔并不便宜,尤其是进口的派克笔,更有一两百都是普遍的价格,这在这个年代,平均工资不过是五百多块钱的年代,哪怕魔都工资高一些,有个七八百块钱的年代,那也很是昂贵的。
这样的钢笔,一般都是送礼的佳品。
又低调,又有档次,还不打眼。
不过,虽然并不便宜,但是对于齐媚和韩琰现在的身家来说,并不算什么奢侈的消费,而且,千金难买心头好。
听着两个少年,说派克笔,如同大白菜似的口吻,一边的柜员,听了不由连连啧嘴,我的天哪,这种几百块钱的钢笔,还能说买就买,这也太奢侈了吧。
小孩子家家的,一点也不知道为家里省钱啊!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杠头。
“哎哟哟,小王啊,你怎么这些钢笔都拿出来了哦,作死啊!”一边的马菊红,见着同事小王,拿了好几支派克笔出来,那叫一个心疼,“这些派克笔哦,老贵的啦,随随便便坏了点,也不是这些乡下小瘪三买得起的。”
又不是外宾,不过是两个乡下人小孩而已。
那一口掉渣子的土腥味普通话,当谁听不出来呢。
这个小王也是的,太年轻,心里一点成算也没有了哦。
她可是看多了那种,说东说西,指指画画的,然后一掏兜里,那是比脸还干净,偏偏还一脸不得了的样子。
听着马菊红这语气,那满是高傲不屑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什么大人物呢。
齐媚微微一笑,偏了偏头,看向韩琰,脸上『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琰哥哥,这些派克笔很贵吗?我都不敢买了啊。”说着,拿出自己随身小皮包里的一支万宝龙镶钻钢笔,“是不是比着这支万宝龙还要贵啊。”这是齐媚见着这支万宝龙精致漂亮随手放在小包里的。
之所以韩琰会说要给齐媚买钢笔,也是因为见着小丫头似乎新添了钢笔这个爱好。
而齐媚也是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见了马菊红。
马菊红是魏明疏的表姐,当年的时候,对齐媚可是各种挑三拣四,觉得齐媚配不上他们家的魏明疏,非得处处压着齐媚,必须要让齐媚低一头,才觉得心甘情愿。
而齐媚看在魏明疏的面子上,对马菊红还算是比较容忍的,毕竟只是偶尔见一面而已,随便打发点好东西给马菊红,马菊红就反过来颠颠的拍她的马屁。
当然了,拍马屁的同时,也不忘得意洋洋的觉得,齐媚这个“丑女”是被他们家魏明疏吃定了,都买了那么多好东西来巴结她。
却不知的,齐媚不过是不想麻烦,看在魏明疏的面子上,随便花点小钱打发马菊红罢了,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齐媚不会在这上面多费力气。
看到马菊红,她不由想到了魏明疏,原来魏明疏也在魔都上高中吗?说起来,她还真没有研究过魏明疏到底是哪里上的高中。
在她认识魏明疏的时候,魏明疏已经从国外留学回来,属于早年的留学生,身份地位还是很不错的,加上他外貌出众,能力不凡,也才能入了她的眼。
一开始的时候,齐媚只是当魏明疏是一个合作伙伴,并没有其他的心思,一开始的时候,魏明疏对她的态度,也是公事公办的,只是后来,魏明疏被她的能力所“折服”,喜欢经常『性』的跟她讨论一些事务,一点点的渗透进了齐媚的生活之中。
仿佛齐媚丑陋的外貌,对于他来说没有丝毫的影响,只是透过日常的点点滴滴,他看到了齐媚这个“丑女”的内在美,从而引起了心动。
也是因为如此,齐媚才会对魏明疏放下心中的戒备,才会在他强劲的攻势下,同意和他步入婚姻的殿堂。
只是,没想到,这样知情识礼,视美『色』如无物的魏明疏,会在她订婚当天,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看着灯光下,璀璨耀眼的万宝龙钢笔,马菊红脸『色』都变了啊!
“派克笔吗?”韩琰看都没看马菊红一眼,笑了一下道,“这点小钱,买几支笔用不着上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