涓涓细流边树影婆娑,摇晃的草丛间两道黑影夹杂其中,一高一矮速度不快。
四周十分寂静,溪水声格外明显。萧越歌抬头估算了一下月亮的方位,紧了紧扶着明笙胳膊的手,压低声音道:“现下约莫是子时,我送你回别院。”
明笙摇头:“不行。你的人我放心,但嬷嬷和雅玉必定守在我的屋子里,我们这样回去没法交代,不如随意找个地方,暂且打理一番。你找人递个信,明早我们再回去。”
萧越歌往身旁看了看,道:“言之有理,那……随我来吧。”
“你想到去哪里了?”
萧越歌带着满脸的血渍笑了一下,回味着方才她口里的“我们”,心里很是暖和。
明笙看不见他的神色,以为他沉默着是在想办法,遂专心走路。脚踝这一崴恐怕伤到了筋骨,她皱眉,不是怕疼痛,而是将养起来太不方便。
萧越歌带着明笙,顺着小溪的方向走了一段,然后折向了东边,正巧经过迎春会的地点。
热潮早已散去,土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糖纸、烟花壳子、瓜果皮落了一地等着明早专门的人收拾。明笙避开容易滑倒的蔬果壳,问:“我们要去哪里?”
萧越歌挠了挠头,却不想碰到了手上的伤口,嘶了一声道:“我毕竟也是个王爷,在外面有个自己的院子也不算意外吧。”
明笙了然,知道这个院子不会是普通的院子。
身为关系到两国邦交的质子,皇帝防止他或是随从探秘不会在宫里给他安排住所,而一般是在都城靠近皇宫的地方建一处宅子作为王府,既体现本国对他国王爷的尊敬,也方便监视汇报。
而私产,是万万不可拥有的,这是皇家大忌。若是萧越歌口中的这座宅邸被秘卫发现呈报皇帝,表面上皇帝自然不会如何动怒,甚至有可能还会把它变成萧越歌手里名正言顺的东西,但按照唐绍的性子,暗地里这方圆十里的人恐怕都要遭殃。
他就这样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她了,明笙抿嘴,目光落在前方一个雪白的花灯上。
灯光朦朦如雪,透过绢丝照出来,夜色中如同一只会发光的白兔,用红墨点上的眼睛很有灵性。萧越歌长臂一伸摘下了挂在架子上摇摇欲坠的灯:“给。”
明笙张口欲言,就看见萧越歌浑身摸了摸,在腰间摸出了一块碎银子放在架子下。灯光下,高大的男子一身褴褛,浑身是血,头发凌乱沾着尘土,手里却拎了一盏雪白的兔子灯。
萧越歌回头,见明笙望着他便露出一个笑容,雪白的牙齿在黑夜里很显眼。明笙忍不住笑了,接过花灯道:“你一向如此会讨女孩儿欢心吗?”
萧越歌一愣,体会出话中的意思不由得心悬起来,说:“不、不是,我很少这么做的。”
简直是最低等的回答,却也最质朴。明笙低头,嘴边弧度未消,淡淡地应了一个字:“嗯。”
萧越歌回过神来,连忙跟上明笙。她这是在关心还是吃醋?不管怎样,这是不是在乎他的表现?他心中涌上欢喜,连眼神都亮了几分。
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心情,明笙在心里微微叹息,如此纯净的爱有时是好处,有时候也是利器啊。
还算完好的袖子忽然动了动,明笙看过去,只见一个小小的脑袋从袖口探出来,叽叽地叫了两声。萧越歌心情好,两根手指就把它提溜出来放在掌心:“嘿,你这小东西有没有名字?让你家主子给你取一个可好?”
雪狐的小脑袋在他的手指下扭了扭想要挣脱,萧越歌也不强求,哈哈一笑就把它放在了明笙肩头。
明笙侧首,雪狐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脸颊,十分亲昵。
确实要取个名字,不能总是雪狐雪狐的叫他吧。这么想着,明笙露出思考的神色,萧越歌在一旁建议:“不如就叫小白吧,又简单又明了,叫小雪也成。”
雪狐听懂了他的话,不满地呲了呲牙,毛慢慢炸开。
明笙伸出食指点了点他的头,雪狐立即趴下来伸出舌头舔了舔明笙的脖子。萧越歌摊摊手表示无奈。
“就叫追雪吧。”
许是他吸了那口血的缘故,明笙总觉得他们有些心灵相通,出了野山之后她总是察觉到雪狐心情低落,想来是在思念族群和家乡。
追雪,追寻雪狐,皮毛赛雪,正含了这两层意思。雪狐叫了两声表示满意,一边斜着眼睛看了萧越歌一眼。
明笙失笑,眼底深处的冰冷融化了一些,伸手逗弄了几下。追雪却回头朝路尾看了看,眼里出现了些许迷惑。
二人穿过一条羊肠小道来到了一个院子前。
月色疏淡,勉强能看清楚格局。半人高的篱笆充当了院门,随意就能推开。入目三间房子围着一片空地,两边是平房,中间是两层竹楼。空地上摆着一张桌子四张凳子,旁边是一个放着玉米红薯、挂着辣椒串的的木架子。进了院子右手边是一块不大的菜田,土里整齐的种着各种蔬菜;左手边则是一圈木制栅栏,里面养着几只鸡鸭。
似乎是听见了门口的动静,两边的平房里亮起了灯火。
明笙默默地把追雪放回袖子里,轻拍安抚了两下,看着两个人提着灯笼迎出来。
“王爷。”
“哎哟这是怎么了?”
一清冷一通俗,二人同时开口却能很轻易的分辨出来。
萧越歌摆摆手,拍了拍那个又高又瘦的年轻人:“你派人去一趟麓山别院,就说公主一时不慎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