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青春校园>快穿之做好事不留名>第十七章 倒v

陈大妞——番外

陈大妞从来都不会那些文绉绉的。

却也不得不赞同一句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这是从前淑娘随口念叨的。大妞觉得自己和淑娘就该是知己关系。

从前陈大妞也不觉得焦家淑娘有哪里出众的,那时候,乡里的小女娘们最羡慕的就是里正的女儿,思娘。

思娘总是有新衣裙穿、有丫鬟服侍、有吃不完的零嘴。

思娘说一句什么话、做一个什么动作,往往都会被小女娘们模仿。看得出来,思娘很享受被注视的感觉。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淑娘变得夺人眼球起来?

陈大妞记不清了,隐约是自己换牙的时候罢。

说来淑娘比自己小,却比自己聪明多了。也从不和别的小女娘那样,小鼻子小眼睛地爱争吵。

最令陈大妞佩服的是,同样出现什么状况,淑娘都能不慌乱——淑娘还从来没有被她娘打骂过!

陈大妞几乎要把淑娘奉为偶像!

尤其是在听从淑娘的话以后,自己也好久没被揍了!

跟在淑娘身后,总是有数不清的好吃的、好玩的。一开始,有一大群小女娘围着淑娘转,慢慢的她们都散去了。

陈大妞知道,她们是觉得自惭形秽了——自惭形秽这个词还是后来吴思娘说的。她们觉得和淑娘在一起,沦为了对比和陪衬,显得自己越发的粗俗不堪、愚笨不已。

陈大妞不以为然:远远躲开就能当做看不见淑娘的优秀了?还不如像自己这般,紧跟着淑娘的脚步,好歹也是“沾沾仙气”——在陈大妞的眼里,淑娘就和仙女差不多了。除了大家知道的她会女红、善厨艺、能箜篌、又识字之外,大妞还发现她会下棋、也善唱歌。

虽然不知道淑娘哼的是什么曲调,但是很新奇,很好听就对了。

这样的人儿,当然好像仙女一样。

大妞觉得事事要和淑娘一争高下的吴思娘实在是有点蠢,人能争得过仙女儿?

果然不出所料,一开始别有用心接近淑娘和的吴思娘也变成了淑娘的好朋友——因为淑娘是个很温和的人,她明明比你小,却能让你觉得,她无时无刻不在照顾你。

最后还是吴家的小子走运,居然能娶到淑娘为妻。

陈大妞恨铁不成钢地瞪了自己弟弟一眼:为啥淑娘不能嫁到我们家哩!

陈大福夹起尾巴躲开了:阿姐啊,焦家姐姐真的是谪仙的人物,那大贤觊觎她好些年了,我可不敢去虎口夺食。

…………………………

吴思贤——番外

吴思贤会记住焦淑娘这个名字,是因为阿姐总是念叨。

焦家淑娘在学书法,阿姐也要学。

焦家淑娘学了箜篌,阿姐也不甘落后。

焦家淑娘会做糖渍桂花,阿姐就要做糖渍桃花。

每回与焦家淑娘别苗头,阿姐都是灰头土脸,而那焦家淑娘却是永远气定神闲。

吴思贤猜测,也许焦家淑娘根本就不知道阿姐想与她一较高下。

事实上,思贤的猜测是正确的。

一次与陈大福一起上山胡耍,听到有女娘在谈论自家阿姐。陈大福比划了口型,说是他的姐姐。

吴思贤从陈家姐姐嘴里听到了最熟悉的名字“淑娘”。

吴思贤抬头悄悄张望,看见一个身着粉色襦裙的小女娘,她轻轻捻起野果子,许是馋的紧了,并没冲洗,吹了吹,就把果子含进嘴里。

思贤当时年纪小,并不懂自己为什么会看得心痒痒,就是觉得这个小女娘吃东西的样子真好看。

及至后来,机缘巧合看见了焦家淑娘的手书,他就鬼使神差地把那红笺揭下来,带回家。

这三个字被他翻来覆去临摹了无数遍,最喜欢桃字。

再后来,阿姐与焦家淑娘却成了真正的密友——明明阿姐的初衷是“接近敌军、打探敌情”。

时隔数年,再看焦家淑娘吃莺桃,思贤才知道,为何古人都说女子是莺桃小口。

吴思贤觉得自己该是病了,怎么能见天想着小女娘呢。难道自己是下流胚子?

阿爹猜测自己爱慕焦家小娘子,并说要帮自己提亲。

吴思贤竟然开心得睡不着觉。

上元节,远远看见自家姐姐和焦家淑娘一行人,思贤耍着小心思把未来姐夫引了过去;又抓住机会显示自己的学识,替陈家姐姐赢得老虎灯;还鼓起勇气亲手递过送给淑娘的桃子灯——淑娘该是真的很爱吃桃子吧。

当晚,回到家里的吴思贤边笑着边想。

中秋节,吴思贤在焦家门外徘徊许久,深知自己敲门便是冒昧,最后也没有进门。但是在墙外听得一曲箜篌,如痴如醉。

思贤摸了摸攥在手心里的楠木桃花簪子,微笑转身离去。

桃花簪子最终还是送给了淑娘。

建安十五年,焦家淑娘成了吴焦氏。

起初的吴思贤略有恍惚,自己整个年少阶段的梦中人成了自己的妻,该是怎么样的激动。

而后又觉得迷惑,放佛自己从来也不曾真正认识焦家淑娘一般。

但是吴思贤一贯是温和性子,终于是放下心里的疑惑,和淑清好好过日子。

建安十八年,吴思贤长子出世。

焦淑清的梳妆盒里有一支楠木桃花簪子,视若珍宝。

吴思娘回娘家也曾问道:“现如今你也知道这是我那傻弟弟雕刻了送与你的,怎么一直不见你佩戴?这也太宝贝了吧。”

焦淑清抿嘴笑笑并不解释。

焦淑清心道


状态提示:第十七章 倒v--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