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恨过一群人。他们蜚声中外,而你一文不名。他们睿智成熟,而你稚嫩如早春的小草。他们中的很多,在你出生之前,已然作古。你们素未平生,你们毫无交集,你们生活在两个世界。但是,你恨他们。
翻开你的教材,你会找到他们留下的痕迹。翻开教科书,你发现,你对他们的恨意,与日俱增。你在他们的画像上留下可笑的痕迹,好像这样,他们就不再打扰你的生活。尽管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济南的冬天》是如此的令人生厌,因为它不光正文难背,课后题同样繁杂绵长。看到《荷塘月色》,就想拆下奏着名曲的梵婀玲的弦,将秋实先生吊起来,狠狠抽打——是的,那是你的愿望。你不只一次想抓着楚王的衣领咆哮,为什么没早早的把那位兰花爱好者扔下汨罗江!《离骚》的存在简直就是对你的智商最真切的鄙视:背诵是一回事,字都认不全也太埋汰人了。
每次考试之前,你会想把所有留下经典著作的先贤摁在腿上狠揍,因为古诗词默写,错了的,不仅要抄上几十遍,还有到讲台上去检讨。大家都在嘲笑你,即使他们犯下了同样的错误。
哦,是的是的,当然不能忘记鲁迅,这个留着古怪胡须的塌鼻子小老头,不光他的文章要逐字逐句的品读,和他有关的,也是考试重点。每学期,他都带着“新作”探望你,每次考试,他都站在那可怜的分数后面,对你露出讥讽的笑。
也许,这些人早已用他们的魅力征服了你,别急,还有其他的,牛顿、卡文迪许、爱因斯塔、拉瓦锡,总能激发你深切恨意的。这所谓的“恨”,在若干年后,会成为你少年时代美好的背景,就像泛黄照片上的笑颜。或许,等皱纹爬上你的脸,你已经不记得这份“恨”。眼下,它却让自己发着光,在你的眼前闪现。
今日的憎恨会在明天变成怎样的温馨,不是今日的邓欣涵能够理解的。她已经被这憎恨逼疯了。作为一个从小到大,做得最出格的事情就是把作业借给同学参考的乖乖宝,她做了一件很刺激的事:撕了语文课本。这件事给她带来的后果是惨痛的:一个好学生,上课没有课本,本就叫人惊讶了,而第二天,就是月考。为此,她不得不在午休时间,放弃她的午饭,坐上半个小时的车,去买她的新课本。学校附近有不少卖参考书的小贩,那些人的箱子里,从来没有教材——市重点的孩子们怎么会没有教材呢?他们一定没想到,会有好学生,如此不计后果的爆发。
邓欣涵没想到,她会在书店遇见常今珏。常今珏注定是个惹人注目的人,当然,不是因为那不常见的姓氏,以及古怪的名字。在见到常今珏之前,邓欣涵从来没想过,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会有称得上温文尔雅的人。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隐含在古典文士的风范。他是十项全能的优等生,校草,同学心目中高不可攀的男神。所有人都喜欢他,只有一个例外:同学心目中的另一个男神,新来的外籍英语教师,哈姆雷特·布莱克,他不只有着王子的名字,他的举止也如王子一般高贵,无数女生被他迷得找不着北。邓欣涵不想跟大家唱反调,她只想给这位“王子”加个前缀:来自黑暗的复仇王子。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他第一眼,邓欣涵就有这种感觉。
结账的时候,常今珏就在邓欣涵前面。她看见了他挑选的书:英语教材?和她这样默默无名的乖乖宝不同,常今珏那是正真的天之骄子,老师的宠儿,他会需要买教材?
邓欣涵的目光太炽热了,常今珏回头,脸上带着微笑,配合着恰到好处的惊讶。他说:“邓同学?”瞧,多么礼貌的称呼啊,现代的孩子,别说对同学了,对老师,都是直呼其名。
“常、常同学,你好。”邓欣涵结结巴巴地打招呼。怎么这么叫人不习惯呢?啊,一定是“长筒靴”的问题。
收银台显然不是交谈的好地方,他们快速结账,坐上了返程的公交车。
中午的公交车不想早晨那样恐怖,也有不少人的。唯一剩下的那个座位,常今珏让给了邓欣涵。后者受宠若惊,战战兢兢。一个贵公子般的男生站在你的面前,作为一个小丫鬟等级的女生,你真的很难安心。当一位老奶奶上车的时候,邓欣涵慌忙把座位让了出来,带着如释重负的轻快。
常今珏好笑地看着邓欣涵,后者觉得脸上发热。她轻咳一声,说:“热情的女生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拿走了常王子的英语书吗?”
常今珏笑得恰到好处。他说:“不,大家都很友善。我只是……”他顿了顿,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对祖国怀有如火焰般炽烈的爱。”
“……烧了?”邓欣涵惊讶。哦,不,男神破灭了,天子骄子常今珏,也不过是个被应试教育欺压逼迫的可怜人而已。
“不要告诉别人。”常今珏微笑着,戏谑的目光在邓欣涵装着语文课本的袋子上扫了一眼,含义,不言而喻。
“……当然。”邓欣涵说。校草还是腹黑,好吧,不黑,他早就被青春期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女孩子们吞掉了。
和校园王子的偶遇只是一件不值得一提的小事,邓欣涵还有很多事要做。时下的学生,大多把笔记记在书页空白的地方,少有再弄个笔记本整理出来的。当时她撕书是痛快了,看着干干净净的书页,她简直要哭了。不得已,她向班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