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这是什么?好亮啊!”
林铃儿看着手掌般大小的珠子,在朱固力的手中散发着幽幽的白光,敲打在上面的雨滴都变得清晰可见,惊讶地问道。
“这是我在沙漠的死人堆里捡到的夜明珠,不知是哪个商队留下的,是我最好的宝贝。”
朱固力解释道。
“你怎么想到把这个拿出来?”
想得还真是周到。
朱固力含混道:
“没什么,就是想到了。”
林铃儿笑笑,也不再说什么,两人在夜明珠的照明下一步一步地往山上走,远远的,便看见山上的小木屋透着昏黄的光,太好了,他还没睡。
朱固力看着木屋问道:
“是那里吗?”
“对,就是那。”
他只知道阿莫礼住这附近,却从来没来过,没想到他居然会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世子啊!
“我说师妹,他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这也太不符合他的身份了。”
提起这个,林铃儿半天没有说话,若不是因为她要避嫌,他又不敢住得太远,怎么会住到这山上来?
心忽然揪了起来,想起这些日子以来他为她所做的,她竟难过得想要落泪,不是因为感动,而是觉得阿莫礼好委屈。
为她,何苦?真的不值得……
“师妹啊,不是我说你,我看七七不像是郑和的孩子,她的父亲虽然另有其人,但是我不相信他会比这位世子爷还好,无论从哪方面看,世子爷都是男人中的极品啊,放着这样的男人不要,你居然还让他从你眼皮子底下溜走,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到底在等什么啊?”
朱固力禁不住吐槽,甚至有些替她着急,虽然他也有私心,但是恐怕不只是他,换作别人也会这样想吧?
不管现代还是古代,人的择偶标准都是一样的吧,高富帅始终是首选。
可他不知道的是,七七的父亲也是男人中的极品,还是极品中的极品,虽然他脾气很差,心眼很小,事情很多,话却很少,但是……就算他有万千缺点,也是谁都替代不了的他。
她弯起唇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他再极品,也不属于我。”
“为什么?他喜欢你,傻子都看得出来!”
朱固力很想自己的师妹能嫁给这位世子爷,别说他自私,既然他与师妹无缘,那自然师妹是嫁得越好,她就越好,他也越好不是?
“他连你有了七七都不在乎,这样的男人你若是不抓紧,那可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女人呐,就得嫁得好。”
是啊,他喜欢她,傻子都看得出来,她却一直在装傻,不想面对他的感情,甚至想甩掉这个麻烦。
她忽然停下了脚步,笑着看向朱固力说:
“师兄,你忘了,我已经嫁人了,所以今后就别再跟我提阿莫礼了,尤其在他面前,更不能提,知道了?”
朱固力撇撇嘴:
“你以为我看不出来,除了世子爷,你们一家子的假脸,你已经嫁人了?我怎么看不到你跟郑和同方房?骗鬼呢……”
说好不打听她的隐丝私的,可是为了能攀上阿莫礼这根高枝,他只能豁出去了。
“我当然知道你看得出来,你这么精明。不过,有些事情你还不知道呢,但是我知道,你也不想知道,是不是?”
“你……”
朱固力一时语塞,竟不知该说些什么了,这个小妮子,表面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她也不傻啊,明明什么都知道,偏偏在这里装疯卖傻,顽皮!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木屋外面,雨还在下着,木屋没有雨檐,林铃儿只能一只手撑伞兼抱着衣服,腾出另一只手去敲门。
只是,手刚刚抬起,还未落下,便听到里面传出一个声音:
“世子爷,这是从拓跋九霄的营帐里偷回来的荷包,奴才看过了,里面有一缕头发和一个瘪了的铃铛,不知是否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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