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娱圈表面虽然光鲜,却是整个世界的娱乐圈当中最乱、最黑暗的。
到底有多乱?没人能具体说得清楚,不说各种隐藏在阴暗角落里的肮脏交易,只说摆到明面上来的五大“明规则”,就可以管中窥豹,让人汗毛立起了。
韩娱圈五大明规则之一,做艺人先当练习生,管理严酷,几乎没有自由。
韩国的艺人大多在小学或者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称为“练习生”。而培训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从十四五岁开始培训,到十六七岁成熟期出道。这个培训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从声、台、体、表,包括化装造型都要学习,而且有严格的考核,不合格的会随时被淘汰掉。而且在训练的过程中受到责罚,甚至是打骂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很多练习生最多的时候需要连续训练二十个小时。如此高强度的训练,经常会导致练习生发生骨折事件。
练习生训练几年之后,如果没有出道,就会被送去陪酒,结局和理想天差地远。更甚的,有的经纪公司表面上包吃包住,事实上却是把宿舍当成招待所,每次都让富商入内“选秀”,不知情的练习生被公司以练舞为由,带到满是镜子、镜头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动作,以供“验货”。
韩娱圈五大“明规则”之二,签订“奴隶合同”。
经过漫长的等待和魔鬼般的训练。一些练习生最终被经纪公司选中进行包装,签约出道成为艺人。但这仅仅是开始,韩国艺人的生活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光鲜亮丽。而导致韩娱圈“黑幕重重”、艺人不堪重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奴隶合约”。
谁都知道,艺人是个吃青春饭的行当。合约期一旦超过10年就相当于歌手演唱生涯的全部时间,对于歌手的人格上的主体性和经济活动会产生严重的限制。
s公司是韩国规模最大的经纪公司之一,其旗下签约歌手的第一份合同几乎都是十三年年限。韩国的艺人多,经纪公司也多,而大型经纪公司只占整个娱乐圈的百分之十左右,其余的都是中小型公司。s公司的合同尚且如此。那些没有名气的小公司中的偶像组合和练习生们的现状会怎么样,很多人都无法想象。对于那些中小型经纪公司的练习生们而言。和公司签了合约,就相当于把自己的整个人生抵押给了经纪公司。
另外,在所有经纪公司的合约中,都明文规定有“欲与异往。应事先和公司商议,然后接受指挥监督”这类明显侵犯个人隐私的条文。更过分的还有:交代家庭成员是否有人负债,是否曾有丑闻。谈恋爱之前需申报备案。所有私人问题不可隐瞒。个人出国也必须通过经纪公司的批准等条列。
在收入方面,不仅是小公司,大公司对艺人收入的抽成比例也非常高,一般为七三开或八二开,更甚的,还有九一开。不少艺人在刚出道的几年中根本是拿不到钱,甚至有的连基本生活都很难维持。买车?不要想了。很多艺人连坐公交的钱都不一定有,为了省出那点公交费用在休息期间去市区走走,不少艺人不得不省衣节食。从公司配给的餐费中抠出来。
以李孝利还有宋慧乔的名气,在入股和跳槽zx集团之前,都只能开得起一辆韩国产的现代跑车,就知道韩国的艺人们受到的剥削该有多严重了。
还有s公司旗下的天团“东方神起”,据说他们的合同中,在专辑收入的分配一项上。最开始的合同规定是,单张专辑销量达到50万张以上的情况下。在发行下账专辑的时候成员每人能得到一千万韩元,折合人民币五万多块。销量在五十万张以下的情况下,一分钱都拿不到。后来东方神起名气起来之后,这一项虽然修改了,然而成员的专辑销售分配利润仍然不过是根据销量每人占0.4间而已,其它的,全部都被s公司拿走了。
人都是有yù_wàng的,艺人也是人,当他们出名之后,必然会对公司的合约不满,从而导致跳槽之类事件的发生。为了防止此类的事件,经纪公司都对其旗下的艺人们制定了超高的违约金条款。如果艺人想跳槽,其违约金会高到他们没法偿还的地步。不说其他更黑的公司的,只说相对来说还算是比较“正常”的s公司,其旗下艺人的违约金金额为总投资金额的三倍,总收益的两倍。如此高的违约金,如果艺人背后没有人撑腰,也没有公司愿意垫付,谁能拿得出来?所以想跳槽,可以,乖乖等第一份13年合约到期后再说吧。
像李孝利,她跳槽到zx集团的时候,zx集团支付给了dsp公司二十亿韩元。这还是因为dsp公司清楚夏侯仲英的底细,不敢得罪他。而李浩英当时也想卖他个人情,好日后相见才达成的。二十亿韩元对现在的李孝利来说当然不是问题,但是对于认识夏侯仲英之前的她来说,不要说二十亿了,连两亿都很难掏得出来啊。
韩娱圈明规则之三,强迫艺人整容,工作强度大。
整容是必修课,不仅韩国的普通人如此,艺人更是如此。
在练习生阶段,每个人都要定时接受镜头测试,就是在舞台上让镜头拍摄前后左右各个角度,然后由专业人士给出评估,测试结果就是判断艺人出道前是否要接受整容的依据,他们将视具体情况接受部分整容,这样在镜头中的每一个侧面才能完美无缺。
这条规定没人能逃得掉,就算对整容很不感冒的夏侯仲英也不能免俗,虽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