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恐怖悬疑>都市抓鬼人>第三十四章:凶手与动机

如果叶风没有猜错,那名食心鬼片段里出现在三楼顶的女孩应该就是唐微微,而杀害李佳佳和唐微微的凶手就是赵晓明至于动机的话,杀害李佳佳纯属于喝酒乱性,愤怒杀人而唐微微的话,灭口消灭人证之所以叶风会这般想出于几

一是赵晓明在李佳佳死亡当天被李佳佳甩这就有可能使他心生歹意

二是赵晓明那天喝酒消失了大半个小时这就有时间去学校,同时酒壮人胆,醉酒的人很容易做出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三是出现在食心鬼片段里的男人声音和赵晓明很像,这就能说明他当时就在现场,当时他可能是想和他复合,但李佳佳没有答应,他愤怒之下将其掐死,然后qiáng_jiān,接着抛尸将案子造成跳楼的假象

四是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那名目击者女孩应该就是唐微微,这是方才叶风根据唐微微的照片推测出来的

五是在李佳佳死后赵晓明很和唐微微在一起,这其中的玄机就有待考证了,是唐微微为了和赵晓明在一起用目击的事实威胁他或者赵晓明知晓唐微微是目击者而可以接近唐微微

六是唐微微很爱赵晓明,很有可能为了赵晓明她选择隐瞒不报

七是唐微微被杀前赵晓明曾半夜出去打过半个来小时的电话,通过刘子轩的描叙,当时只听到了赵晓明的声音,发现他的身影一动不动的靠在墙上这意味着什么很有可能当时赵晓明并未在窗口,只不过为了掩饰,为了作案有不在场的证明从而刻意之前录音在出去门口之后用某件东西放置在窗口迷惑寝室的人因为黑暗里从窗口看,常理上黑暗里只能看清楚一个轮廓如果他将一个人形状物体放置在窗口,同时放出早已用手机录好的声音,从而造成室友眼中他一直都在门外的假象

综合之前的种种来猜测,三件案子可能就是这样的第一名死者白雪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事情被杀被抛尸这与赵晓明这些人毫无干系而第二三名死者开始于赵晓明和李佳佳闹分手,喝了酒之后,主动约唐微微到了楼顶,赵晓明想挽,但李佳佳拒绝了悲愤之际,赵晓明将李佳佳压倒在楼顶进行了qiáng_jiān李佳佳在反抗的时候被赵晓明掐死了而赵晓明为了掩盖这些便将李佳佳抛尸楼下,造成死者坠楼的假象而这一切都被唐微微看在了眼中唐微微爱着赵晓明所以她并未将这些事情向警方交代

之后为了和赵晓明复合,叶风之所以猜测是唐微微主动是因为她死亡时间间隔李佳佳两个来星期,如果是赵晓明知道她是目击者主动靠近的话,那他就不会是靠近李佳佳而是直接找机会杀死李佳佳唐微微顺利的和赵晓明在一起了,渐渐的对他放下了戒心但赵晓明表面若无其事,实际上则是一直在准备着将唐微微给杀死销毁证据直到时机成熟他又杀死了唐微微,这里关于二楼上三楼的话就很容易解释了,因为都是男朋友,死者有着足够的理由为凶手开门

关于郑松,叶风的解读是当时他很有可能也目击到了李佳佳死亡的坠楼时候的过程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他将事实隐瞒了下来之所以食心鬼记忆片段里并没有出现他的身影,如果说他是在食心鬼上三楼之后才出现在楼梯道的也能说得通因为根据食心鬼片段里的信息来看,当时食心鬼上楼的时候那一男一女还在争吵着什么想来当时间隔赵晓明杀死李佳佳还有一些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郑松刚好经过楼梯道发现异常也有可能

叶风反复的想着这种可能性非常之大,但却还有着一个疑虑,那就是他在郑松身上感觉过的那股阴煞之气同时在郑松接受询问的时候总喜欢把我爱佳佳的话挂在嘴边,叶风感觉他说的有一种应付似的感觉所以叶风觉得其中大有蹊跷,然而叶风和曾国辉都是异能者,都有着随意能看到鬼魂的能力,按理说从郑松表现出来的种种分析,李佳佳的鬼魂应该是附身于他身上,而如果李佳佳死后变成了游魂且附身在郑松的身上,那事情怕就不像之前推测的那样简单了但在叶风的天眼下,在曾国辉的阴阳眼下确实看不出一被鬼附身的痕迹,这就有些诡异了

当然想归想,推理归推理,要将赵晓明以法律的形式抓捕的话却是需要实打实的证据的,如今唐微微被杀了,赵晓明也两起命案都有着不在场的证据,看起来很难,除非郑松主动的向警方坦白想到这里叶风却又有了的疑惑,那就是为什么郑松一直不肯主动的坦白这一切呢

叶风再次陷入了思索同时为了证实之前唐微微就是那名出现在食心鬼记忆片段中的女孩叶风再一次通过陈婷找到了那几个曾经是唐微微室友的女孩进行了询问,在旁敲侧击之下,叶风才算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是又得到了一条出其不意的线索

原来在李佳佳死亡的当天晚上大概一钟左右,当时寝室里的几个人差不多都睡着了但大半夜的睡在唐微微上铺的一个女孩却被唐微微起床的声响吵了醒来,当时那女生问唐微微怎么了,唐微微说肚子痛,接着就跑出去了女人嘛,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的,所以那女孩也没在意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左右,唐微微形色匆匆的到了寝室手中握着手机,一到寝室就直接钻进了被窝,好像很害怕似的,因为唐微微有个喜欢录音的习惯,所以那女学生记得似乎当时唐微微跑进寝室的时候手机上还正处于录音状态,她当时见唐微微神色匆匆的就好奇问她怎么了

唐微微也不说,


状态提示:第三十四章:凶手与动机--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