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都市现代>凤舞隋末>第二百十六章 土改

这黄娜想要搞“土改”并非是很多人认为的那种土改,虽然这事要说明白了有些占篇幅,但不管怎么样还是得掰扯一下。

“土改”也就是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就眼下而言,目前在历史上出现过的“土改”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大家最熟悉的“土改”,用暴力的手段消灭地主,收回地主手中的全部土地进行国有化,然后分发给农户,允许农户自由支配和使用;第二种则较为温和,也即是通过和平的行政手段,由政府收购(赎买)地主手中多余的土地,然后租赁或者转卖给农户耕作,依旧坚持土地的私有化(或在一定程度上私有);至于最后一种,也就是所谓的“共产”,用暴力手段消灭地主,将土地全部国有,然后继续用暴力手段强制农民在土地耕作,所有的产出全部归公。

也不提这三种“土改”究竟那一条是直路,那一条是弯路,反正在华夏大地上三条路都试着走过,第一种和第三种土改模式的结果也就不多说了,只有这第二种就目前来说相对靠谱,而黄娜准备搞的也就是这种较为温和的土改。

远的不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中华的宝岛上就施行过这种模式的土改,当时的宝岛属于典型农业地区,人口非常密集,土地高度集中,农村阶级矛盾尖锐。

后来宝岛执政当局以和平赎买的方式实现了农村封建土地制度变革,而且极大地解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宝岛经济的发展,这种和平赎买土地的改革成为宝岛民营产业发展的契机和经济腾飞的起点,对后来整个宝岛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

实际上,我们也不用强调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土地私有制度是否科学合理,也就说在现实情况下,土地私有制会造成一个普遍的现象,也就是所谓的“祖传的田地,流水的地主”,此外还有一句谚语叫做“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五代”。

这些谚语和现象表明了,私有土地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良性的自我流转,虽然历朝历代都曾出现过土地兼并过度,土地政策崩溃的情况,但土地私有制度在几千年来依旧是各朝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

所以,黄小刚认为新朝最好还是要继续维持土地私有制,然后慢慢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将资本主义引入,最终把地主们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社会从农业文明往工业文明推进。

那么,针对这部分的地主,首先肯定要承认他们的土地私有权,但在同时也不能放任他们,所以新朝要求地主们必须拿出手中的地契到官府登记确权,保证他们的利益。

其次,既然天凤军讲究“人人平等,天赋人权”,自然也不能把地主归为另类,于是这均田制也会将他们覆盖,就算地主手上的土地全是私田,一样给出每户四十亩免税的政策,那么多出来的土地当然要按照公田一样交税,不过鉴于私田在买卖流转的过程要缴纳契税,所以天凤军干脆好人做到底,直接在原先隋朝规定的税制之下打五折征收也就是了。

甚至,还规定对地主们原先持有的隐藏、瞒报、漏报田地,只要没有百姓提出异议,他们就可以申请确权,来官府登记并缴纳契税之后,既获得所有权,还给予三年的免税优惠,如此一来应该会增加不少实际的田亩数量,扩充不少的税基。

当然了,也不能一味的光给甜枣,适当的挥舞一下狼牙棒也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在宣布了这些优惠政策的同时,天凤军也强调了严苛惩罚措施:针对普通农户,如不按要求在免税田种植主粮的、承包公田不按合同种植指定作物的、还有不进行报备私下流转土地的,都将会被强制还田,并且此后终身剥夺分田的资格。

而针对地主,除了和普通农户一样要求免税田必须种植主粮,违规将被强制还田之外,私田虽然允许地主自由耕作,但征税时会以当地主粮亩产平均值作为标准来核定税值,并且规定私田允许轮作不许抛荒,一旦连续抛荒超过三年,那么官府有权强制赎买。

当黄小刚把这套新制度拿出摆在高仲面前,高仲几乎是全程张着大嘴,以目瞪口呆的表情看完,对于如此一整套的新制度,他除了觉得发自内心的叫好之外,唯一担心的就是一旦这套税制开始运行之后,官府会少收多少的赋税。

对此,黄小刚当然不能直接告诉他,隋朝亡就亡在收税收得太多上面,也不能告诉他这些看起来在农业方面损失掉的收入,以后会在工商业上面找回来,并且还会远远的超过现有税收体系的效率以及收入总量,只能告诉高仲先按照这个试行,要是执行以后发现有什么不妥再慢慢修改也就是了。

反正就眼下来看,这套天凤军的新均田制不论在结构,还是在实际操作中,比隋朝的均田制和租庸调要好太多,极大减轻了农民的税赋负担,并且对私人地主也展示了极大的善意,便是高仲也认为这套制度百分百的可行和可控。

反正这段时间以来,高仲搞的废奴运动也渐入尾声,在整个天凤军治下的高密地区能够被解放的奴隶基本上也都解放得七七八八,再远一些也是鞭长莫及了,于是高仲欣然接下了推行新均田制的重任,领头组建了一个实施团队开始运作起来。

对了,高仲也向黄小刚做了一个总结报告,由他主持的废奴运动自开始以来,至今已经解放了官、私奴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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