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余秋雨为什么没有被吵起来,还不是因为余秋雨的那个奇葩的习惯,睡觉的时候喜欢开窗,迷香的味道都飘了出去,余秋雨倒是没有因为迷香而晕倒,但是在余秋雨的屋外蛰伏的猫啊鸟啊什么的全部都晕倒在了地上。
为了确保此次行动万无一失,他特意给每间屋子都发了迷香,本来是只想着迷倒余秋雨一人的,可是就是迷不倒余秋雨,这是天命在眷顾余秋雨吗?
听完原因,宋哲松了口气。
还好余秋雨为人谨慎,还好余秋雨对京城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要是余秋雨不好奇,说不定真的会紧闭窗户睡觉,就真的会被迷香给迷晕,紧接着被伤害甚至被杀害。
还真是好险。
宋哲衷心的为余秋雨而感到庆幸。
为了避嫌,来到京城后的住宿费都是余秋雨自己支付的,她可不想被说成自己依靠着宋哲吃软饭,这次老板为了深表对余秋雨的歉意,再加上怕被房客们知晓自己使用迷香,所以老板不但免了余秋雨所有的房费和饭钱,甚至还给了余秋雨一笔银子。
所以余秋雨的手头再度的富裕了些,老板给的银子加上自己原来想要拿来添衣服的银子,已经足够余秋雨买起一件相对来说比较得体的斗篷了,尽管是在京城这种物价比较高的地方。
余秋雨掂了掂自己手里头的银子,大摇大摆地进了成衣店。
“姑娘。”
店老板看到余秋雨进来,急忙迎了上去。
“让我为你服务,你想要什么?”
余秋雨言简意赅地说了两个字,“斗篷。”
老板错愕了一下,开口问,“有什么要求吗?”
“保暖的斗篷。”
好吧。
老板有些汗颜,看样子,余秋雨是个高冷的姑娘。
“姑娘,最近越发的冷了,至于保暖的斗篷……我实话和你说吧姑娘,其实那些棉花斗篷什么的基本上没有什么用,真正能保暖的是这种狐皮大氅,穿上去特别能保暖,而且穿着也很舒服。”
,余秋雨顿时吓得一个机灵。
这也太贵了吧。
她下意识地摸摸自己口袋里的银子。
不行,她的银子根本不足以支撑她这么挥霍的。
“不用了,我只要个现在能穿的衣服就可以,衣服厚了,容易显得臃肿。”
老板诧异的看向余秋雨那小身板,显得臃肿?她胖吗?
余秋雨硬着头皮去看那些以棉花作为填充物的斗篷,人穷,没办法。
余秋雨看着那些以棉花作为填充物的斗篷,再看看那些狐毛大氅,不过是狐毛大氅比较保暖,价格的差距就这么大。
那些达官贵人什么的可以穿得起大氅,可是这些老百姓连买件披风的钱都得从牙缝里挤出来。
这对于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余秋雨思考,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普通老百姓也能御得了寒,而且价格也比较亲民,是老百姓们普遍能买得起的呢?
余秋雨又想起了自己的现代生活,古代的许多便利之处她都得向现代取经。
古代的冬天,鸭绒服要比羽绒服要暖和。
而鸭绒服的原料就是鸭子上的羽毛。
至于鸭子,什么时候都可以养,岭南那边就有许多鸭子。
想着想着,余秋雨的脑袋开始冒泡,不断的有主意从余秋雨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大约是余秋雨思考的时间有点长,老板被余秋雨的犹豫不决搞得有点烦。
“姑娘,你到底买不买啊,你若是不买,我就去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老板不耐烦的抱怨声把余秋雨给拉回了现实。
“我买!”
余秋雨扒拉了一下披风,挑选了一件绣着梅花和仙鹤图样的蓝色大氅。
交了银子,余秋雨才准备出去,就听见老板一声谄媚的吆喝。
“呦,二殿下,你怎么来了?”
余秋雨的身子当时就是一顿,她感觉自己的后背格外的僵硬,她还感觉自己脚上的绣花鞋似乎是有千钧重,让她挪不动步子。
她感觉到火热的视线朝着她后背的方向看去。
“余姑娘。”
二皇子认出了余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