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英越想越气愤,使劲掀开那块最大的条石,猛然眼睛瞪大,口中喃喃:“有了!原来,宝物都是骂出来的呀……”
视线之下,被大石块压住的,是一把黝黑长刀,刀柄尺许、刀身掌宽、刀刃钝厚、刀尖呈三角形,刀背上一排锯齿、从护手延伸到刀尖附近,还是倒齿……
“捅进去一拉?锯成两片……丝~这个是刀还是剑啊?样子够生猛的!……咋郏像鲨齿~《秦时明月》里卫庄的鲨齿!”
钱英目测整把刀的长度,大约超过他的身高;抓住刀柄一提,居然一头栽倒,“我去~要不要这么沉?!”他以为是电影电视里耍得满天飞的大刀片,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差点闪了腰。
而后,他有了思想准备,双脚分开,弯腰,双手合抱刀柄,浑身紧绷,开声吐气,“呔~……起!”将长刀竖立起来。
手掌在头顶比划,稍微向上一倾斜,欢呼道,“哇,正好和我一样高,一米二八!嘿嘿,暂时矮了几厘米,过几天就有那么高了。”
随即,他又发愁了,一个劲嘟囔:“可是,这把刀大约有百十斤吧?我要是短刀,再不济,来把菜刀、铅笔刀也行,弄这么一把又长又重的巨刀,我咋用啊?”
寻思一阵,他只得把这个大家伙收进石珠空间,甩手吐槽:“费了老鼻子劲,还没有啥用,晦气!……唔~,我尽想着往里面放东西,可是,到了现实中,我咋取出来呀?即便能精神力外放,那得多强的精神力才能取出来?会不会又搞昏迷了?”
“一心二用是会了,如果不能外放精神力,药材也取不出来呀,咋用药浴炼体?”
这段时间,钱英一直在自言自语,自说自话,仿佛不这样,就像憋在水里不换气,会活活憋死。
他现在明白了,人害怕孤独远大于恐惧!所以,老人总爱絮絮叨叨,自己和自己拉家常;《荒岛余生》里的男主角,和一只破皮球聊天、生死相依……
“我也不想婆婆妈妈,像个神经病……但是,自言自语能消除恐惧!寂静血夜,血月高悬,如舞台上的聚光灯,上面还趴了一溜无言的观众,眼睛里闪着红光,时刻准备扑下来,咬死我,得到我的血珠……我好怕啊!”
群狼环视,仿若沉默的行军,钱英自然不敢松懈,更不敢睡觉。
上千只血狼,就是上千颗血珠,面对如此诱惑,钱英心情激荡,难以自持。于是,每隔半小时,他就要挑衅群狼一次,一方面是刷宝,另一方面借此度过这孤寂而漫长的血夜。
“挑衅没用,累得我口干舌燥,却颗粒无收,这样不行!得想办法勾引它们下来……咦~血珠是好东西,它们要不要?”
他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钓鱼!
他的打算是,取出一颗血珠,贴近潭壁,向上竖直抛起,但不抛过潭边沿,离潭口差那么尺许,让血狼探头用嘴去叼——一不小心,就会失足掉下来!
为了避免抛得过高,白损失一颗血珠,他找了一粒小石子,试了几次,有了十足的把握,才真正开始执行“钓鱼计划”。
左手抓着石珠,准备随时出击;右手将血珠一次次抛弃……第一次两米,第二次三米……四米,五米,五米五……血珠一次次升高,渐渐逼近潭口,血珠散发的红光像萤火虫飞舞,更像活生生的鱼饵在鱼嘴边跳跃……
其实,血狼之间,也是会相互残杀的,目的是夺取吞噬对方的核心本源——魂源。
假如哪一只魂兽虚弱落单,便会被同伴或者其他圈子的魂兽击杀,并吞噬魂源。一般情况下,它们不会相互厮杀,并非它们不想,而是不划算,因为胜利后受伤,或者两败俱伤,等待它们的都是死亡——毕竟它们没有钱英的石珠,可以秒杀对方;彼此都是魂兽,没有物理攻击又免疫物理攻击,一方杀死另一方,靠的是魂源强弱,若不是等级相差悬殊,绝难杀死对方而自身无损。
先前,钱英秒杀那么多血狼,血珠遍地,它们倒是想抢,但它们连停歇一息就会被秒掉,哪敢和钱英抢血珠?
此时,血珠就在眼前,伸嘴就能叼到,岂会放弃?
于是,血狼们不再是排排坐吃果果的乖宝宝了,而是个个变成了熊孩子,蜂拥上前,伸嘴去接……这样一来,狼群骚乱,引发了踩踏事件!
“嗷呜~”,“嗷呜~”,“嗷呜~”……像下饺子一样,血狼纷纷坠落!
“哇~这把玩大了,又是一场恶战!但是,我喜欢,哈哈~!”
钱英大喜,连忙举起石珠,像西方那座自由女神像一样,高高举起火炬,顶天立地……
“嗷呜~”,“唰~”!“哇呜~爽!”
“嗷呜~”,“唰~”!“欧耶~血珠下个不停!”
……
血狼落得快,消失得更快,血珠像下冰雹一样掉落,配合钱英的欢叫声,奏响了一曲交响乐。
诱敌第一波,成功!
钱英边打扫战场,边计数,“一颗,两颗……二八,二九!哈哈,二十九颗啊……玛德,咋不多下来一只,凑个整数?!”
迎来了一场大丰收,钱英乐滋滋地收取了血珠。
然后,再用同样的办法,就不奏效了!
“老子就不相信了,到了嘴里的肉,你们还会吐出来!同样的办法不行,大不了就损失一颗血珠,让你们去抢……哈哈,橄榄球赛,预备,开始咯!”
钱英一扬手,直接把血珠抛得老高,足有十多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