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为这些收紧的政策,申京已经不在殖民公司的许可范围之内,各大殖民公司在那里设立分部,更多的是解决政治和外交问题,而非进行贸易。
“主要是更名的问题,我们都希望帝国对我们重新对我们进行定性,我们是贸易公司,而不是殖民公司。”托马斯回应说道。
李君威摇摇头,不明白其中的道理,而托马斯则是笑着帮李君威品鉴这些红酒质量,认真的解释了这件事。
殖民这个词原本是挺中性的词语,但随着对西方殖民公司的称谓,越来越贬义,但欧洲人不懂这些,在帝国各大城市挂牌的时候,仍然会挂殖民公司字样,倒是帝国的那些殖民公司,从一开始就规避了,不是叫开发公司就是叫开拓公司。
原本欧洲人也并不在乎,毕竟他们在东方的行为原本就是殖民行为,可是随着时间的退役,他们发现,公司的业务已经不是殖民,而是贸易。
在殖民行为盛行的时代,东方海洋的秩序在欧洲人手中,尤其是荷兰人,但是帝国崛起后,从开普敦到太平洋的广袤海域已经有了新的霸主,而这个本地强权制定了新的规则,强调贸易和秩序,能容纳所有欧洲国家来进行贸易,但却不许任何势力殖民,简单说,贸易赚钱可以,抢地盘不行。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各大殖民公司都没有修筑堡垒控制土地,奴役土著的行为了,因为他们发现,自从帝国控制南洋地区并且光复海内汉地之后,他们需要的一切商品都可以由帝国来提供,一片片的种植园在各地开发,而公司本身去奴役土著、开垦土地然后种植、收割、加工的成本反而更高。
从香料角度来说,帝国第一批抢走的是量大利小的胡椒,南洋地区到处都是胡椒种植园,而随着帝国在统治南洋时间的推移,连需要十几年生长期的丁香都被种植出来,那么土著的那点货源就真的没有多大意义了,所以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荷兰人在肉豆蔻的丰产区安汶采购的肉豆蔻价格,是槟城地区直接采购的一倍以上,而且在槟城,一个贸易商拿着钱就能买到,根本不用像安汶那样,要穿着盔甲,提着短矛火枪,忍受土著袭击和恶劣环境。
如果殖民无法获得高利润商品,那么只有一条赚钱的法门,那就是直接统治剥削当地的土著,收取人头税,但最终这种模式也是失败的,任何一个接触到帝国商人的土著部落都可以轻易获取火器,导致征服的成本大大升高,
所有的公司来到东方是为了赚钱的,与其买枪买炮雇佣欧洲士兵去征服那些凶恶的土著部落,为什么不把这些钱造船,然后从槟城、华城等城市直接采购商品运回欧洲呢?甚至说,连船都不造,雇佣中国人的船不也可以吗?
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现如今的各国东印度公司越来越像贸易公司,而非殖民公司,尤其是法国、瑞典、丹麦这类国家的东印度公司,每年来东方三五条船,甚至一两条船,根本没有殖民征服的心思,完全就是贸易。
而荷兰、英国两家东印度公司则是另外一种局面,他们利用旧有的关系,与一些土著部落或者小苏丹国的统治者搞好关系,垄断这些地区的进出口贸易,这些可以获得低廉的商品,也可以在帝国采购商品卖入,但是随着帝国的触角伸的越来越广,导致这种生意也越来越难做,成本也就越来越高。
现如今还坚持在好望角以东搞殖民的欧洲国家,也就是帝国的传统盟友葡萄牙了,但也只是东非地区,保护先辈留下的遗产,根本没有再扩张的需求。用托马斯的话来说,既然我们已经不干殖民的事,为什么还要叫殖民公司呢?
促成英荷两国要改名的自然不只是听起来是不是名副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实际的利益,在帝国的外交之中,法、丹、瑞等国的东印度公司就是贸易公司,而英荷两国的东印度公司因为拥有发行货币、制定法律和组织军队的权限,所以被定义为政治实体,也因此,在帝国境内和势力范围内受到非常多的限制,也让两家公司多了许多不必要的开支。
所以,托马斯不仅想让公司获得贸易公司的地位,还想探寻另外一种可能,假设公司出让一些现有的殖民地,是否可以换取更为自由的贸易地位,毕竟对于公司来说,最大的目的是赚钱,无论从东方运什么回去,都不如运金银回去,被限制参与帝国内部和势力范围内的贸易,对商人来说是最大的损失。
李君威知道这些是商人的本性使然,从殖民公司到贸易公司的转变是两家东印度公司不想承担责任的表现,譬如当年的果阿战争,为了防止莫卧儿王朝对各国在次大陆的殖民地威胁,各国联军与之对抗,作为殖民公司的荷兰、英国东印度公司都要出钱出兵,反倒是法国等国的东印度公司没有这些要求,只因为他们是贸易公司罢了。
“我当然支持你们申请合理的诉求,但也要名副其实,贸易公司和殖民公司在帝国法律之中的界定完全不同,能否做到还是取决于你们的行为。我不得不提醒你们,脑袋里不要总想着自己的利益,帝国可不是慈善家,还是那句话,多做一些对帝国有利的事,而不只是套近乎,攀关系。”李君威对其托马斯说道。
李君威对托马斯不太感冒,但是在苏伊士城,他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