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那些奇装异服的人呢,跑那里去了,怪了。”
正当袁大妈困惑的时候。
珠宝行的老板火急火燎地赶了过来,道:“袁大妈啊,你怎么能抗我呢,拿了一些假宝石,你看……”
袁大妈叉着腰,很生气,这个珠宝行老板,分明就是想反悔吗。
“怎么可能,我给你的分明……哎,那些宝石怎么变成了石头,普通的石头。”
珠宝行老板焦急地道:“我们多年的交情,我怎么会骗你的,都是朋友,可是这些宝石一会儿就变成了石头,你看。”
袁大妈拿起了石头,差点气晕了,那些奇装异服的人,忽悠了他。
“吗的,我袁青沅行走江湖这么多年,竟然被一群不知哪里来的傻大个给骗了,混蛋,我要找到他们,赔我宝石,赔我宝石。”
袁大妈气急败坏地怒吼。
打开了家门口,这个家是父亲和母亲一起买下的房子,上海的土地寸土寸金,买下一栋房子
自从母亲失踪,父亲出走后,况暮臣多少年都快忘记曾经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光了。
坐在了父亲曾经的书房里面。
在很小时候,母亲和弟弟,在欧洲的一场事故中失踪,连尸体都没找到,后来警方宣布他们的死讯,虽然没有找到尸体,但是警方认定他们已经死亡。
母亲和弟弟出事故的原因还没搞清楚,父亲陷入了悲伤和疯狂的工作,这个时候,针对父亲不利的流言,开始爆发,或许是父亲开设的考古公司的竞争对手,想击垮父亲,那些小人几乎是得逞了。
父亲却不在乎,终于有一天,他和父亲吵架了。
“我受不了,爸,不要在这样了。”
“你不懂,你给滚出去,滚。”
父亲粗暴地叫他闭嘴,他不肯接受批评,也不肯正视外面的现实。
况暮臣那时候终于忍受不了出走,却在一年后接到了父亲失踪,公司破产,被吞并的消息。
那时候如同晴天霹雳啊。
现在慢慢地平复了自己的心情,但是况暮臣仍旧痛恨吞并父亲公司的竞争对手——掘地重工集团的白家。
可是自认为侦探的自己,怎么能用非法手段去报复对方呢。
况暮臣叹气。
况暮臣拿出了这个球,记得追他的人,拼命地喊,放下圣球,放下圣球。
这个球叫圣球,拥有神奇的力量,能用特殊的方式把他从遥远的地方带去南京,那些人穿着奇装异服,如此尊崇着那个圣球,看来这个球不简单啊。
无论用什么科技手段,都不能把圣球怎么样,这个圣球果断不是地球上的东西。
有人,况暮臣听出外面有别人的脚步声,况暮臣小心翼翼地走到了二楼的窗户上,看着外面。
是他们,是追着他要圣球的人。
况暮臣拿着圣球,偷偷打开了窗户,从窗户爬出了窗外,尽量不让那些人看见,然后蹑手蹑脚地关上了窗户,趴下了房子,落地时候发出了声音。
那几个奇装异服的人,马上看见了他,个个都和吃了激素似的想要追过来,可是一个大叔,上了年纪的大叔,提起了腿和手,将那些人打退了好几路远,也对着况暮臣喊:“臭小子,马上把球还给我,长大了也不知道孝敬老子。”
况暮臣完全听不懂这个大叔是什么意思。
大叔穿着长长的侦探风衣,里面穿了一件鹿皮绒的马甲和衬衫,下面穿了一件格子裤子,黑白相间的皮鞋。
留着长发,活像个流氓,嘴巴里叼着香烟,胡子拉碴,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古惑仔式的侦探。
况暮臣当然不想继续留下。
马上就跑了……
况天波击退了那些人,看见自己的侄子不认识自己,带着圣球有跑开了,又急又气,“臭小子,竟然不认识我,都是他爸没好好养他,靠,还得追。”
况暮臣只好陌路狂奔,逃到了一条大街,差点被一辆兰博基尼爱马仕给撞到了。
况暮臣拍着胸口,差点心从胸口跳出来了。
这是爱马仕啊,兰博基尼爱马仕,外形像个跑车,银色的外壳,黑色的玻璃窗,中间隔开的玻璃窗。
从车上下来的——不正是沈洛溪吗?
一个月没见的沈洛溪,好像变了一个人,酒红色的过腰长发微卷着披泻下来,显得有些慵倦和忧郁。脸上的表情冷若冰霜,细长的柳眉被她画得整齐墨黑,淡淡的眼影下,被长睫毛盖着的褐色双眼烁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光,却深藏着不易察觉的忧伤,用冷酷深深掩着。
那高窄的鼻梁,秀气中带着冷漠。咬着略薄柔软的玫瑰唇,似雪的脸上显出如雪般的白,白中带粉的水晶耳坠、手上的w吊坠手链闪烁着耀眼光芒,手腕上的一只黑色的镶钻手表,低调、高贵,表的中心是一个银白色的十字架,胸前挂着一条黑色项链,坠子是一个银白色的十字架,与手表中心的十字架相互呼应。左耳戴着一只紫色耳环
一袭粉紫色的大衣,衬托出她绝佳的身材,再搭配一套大蝴蝶结的衬衫与焦糖色呢子裙,下面一双骑士靴,靴口边毛茸茸的粉球挂下一条精致的水晶链,靴子上下系着鞋带,那双美眸看起来魅惑人心妖魅至极。额头前留着厚厚的斜刘海,把左眼睛遮住了。白透的肌肤,身上总有一种冰冷的气息(像一座冰山)。
极度不开心和愤怒的沈洛溪一下车,想教训拦车的人,可是一下车,却看见的是况暮臣,一个月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