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秦广王的显赫身份,滕玉便不能再像往常一样,随便做点家常便饭糊弄,思来想去,滕玉最终决定用东坡肘子来招待秦广王。
猪,作为五畜之一,深的广大人民的喜爱,成为了餐桌上的佳肴,人们通过食用猪肉,找到了许多的烹饪手段,诸如烤炙,清蒸,白灼。
食物赐予了人民智慧,勤劳,朴素的生活价值观,而人民也将食物精神发挥光大,二者彼此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
而在祭祀天地,祈福平安的时候,猪作为必备品之一,深受人们的推崇,在生产工具低下的古代社会,猪也是财富的象征。
东坡肘子,作为四川地区的经典美食,更是中国的名菜之一,有人称其为“美容食品”,外宾赞颂它“可列入世界名菜”。
想到东坡肘子的绝佳味道,滕玉不禁喜笑颜开,这道菜绝对能够让秦广王满意。
滕玉从冰箱里拿出两个猪蹄膀,用快刀将其刮洗干净后,再用手捏出隐藏在蹄膀中的骨缝,用刀依着骨缝划切一刀,露出里面白嫩的肉质。
蹄膀放入灶台上的铁锅之中,倒水直至淹没,之后起火烧水。
在等待锅中汤水沸腾的过程中,滕玉开始剥蒜摘葱,当滕玉将一根根翠绿的葱叶和白嫩的蒜苗洗净后,依次摆放在案板上。
此刻,正是考验滕玉刀功的时候。
只见滕玉将葱叶对齐,庄重的拿起放在案板上的菜刀,仪式感十足的盯着葱叶。
像疾风骤雨,像明镜止水,更像秋风扫落叶,滕玉的手腕微微颤动,仅用四两拨千斤的力量,菜刀在手中不断飞落,案板上的葱叶,变成了一堆葱段。
同样被摆放在案板上的数十颗蒜苗,被滕玉手中横持的菜刀拍碎,蒜苗像承受了泰山压顶,纷纷碎成一团,滕玉娴熟的刀功,将其剁碎成米粒般大小。
将葱段和蒜粒放入碗中,倒入正宗的绍兴料酒,搅拌均匀后置于蒸锅中,开始蒸制。
之后便一手持刀,一手持姜,用刀刃迅速将鲜姜的外皮刮下,洗净之后切成均匀的薄片。
这时,大火将锅里的水烧开,沸腾的水中浮现着大量白色的血沫,滕玉用勺子将其收取倒出后,血沫再次出现。
因为内外温差的不同,导致血沫反复出现,滕玉不辞辛苦的反复操作,直至血沫不再出现。
和撒盐哥一样,滕玉手中拿着大量混合的香料,紧绷手臂,一点点将香料撒入锅中。
香料经过高温烹煮,其内在的味道迅速融入汤汁之中,水蒸汽的不断弥散,将美味的气味传达至室内的任何角落。
大火改微火,将其用微火煨炖约3小时,直至用筷轻轻一戳,便可以将肉皮戳烂为止。
炖至八分火色,将肘子用筷子捞起来,抽出大骨后,再放入蒸笼之中,开火开始汽蒸。
经过脱脂之后的蹄膀,已达肥而不腻、粑而不烂,色、香、味、形俱佳的境地。
就在滕玉做饭之余,秦广王来了。
秦广王看着一身洛丽塔衣服的小萝莉,不禁感叹道:“小魔王,玩够了就回家吧。”
“不嘛不嘛,我不要回家,回家这种事情,坚决不可能,爹爹,回家是不可能回家的,这辈子不可能回家的。”
秦广王烦恼的看了一眼小萝莉,颇感无奈的说道:“那你呆在这里干什么?”
小萝莉开心的说道:“做饭又不会做,就是蹭饭这种东西,才能维持的了生活,来到这里感觉像回家一样,在饭店的感觉比家里感觉好多了!这里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
秦广王对于自己的这个女儿,根本找不到一点办法,苦闷之下,秦广王只想喝酒。
灵异的事情发生了,柜台里的数瓶江小白,竟然凭空飞到了秦广王的面前。
拿起一瓶江小白,秦广王好奇的看着瓶身的包装。
“来就来了,怎么就没完没了了!”
看着江小白的广告,秦广王不禁自嘲的苦笑,一个人坐在桌前喝着闷酒。
对于小正太和公孙衍,秦广王并未在意,自己看过的神神鬼鬼已经够多了,这些臭鱼烂虾根本入不了秦广王的眼。
看着秦广王手中的江小白,公孙衍不禁眼馋,作为征战沙场的常胜将军,又怎能无酒相伴。
未曾入轮回的公孙衍,根本不认识秦广王,作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他,径直走向桌子,坐在了秦广王对面。
“兄弟,认识一下,我叫公孙衍,可否讨杯酒喝?”
秦广王好奇的看着公孙衍,要知道自己作为阴间的最高领导,不论谁看见自己,都得毕恭毕敬,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的秦广王,感觉很有意思。
“请问阁下何人?你可认识我?”
公孙衍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江小白,喜悦的说道:“在下公孙衍,有幸识得先生,来者是客,不可不待也”
秦广王出于对他的好奇,便伸手递给了他一瓶,同时掏出一个鬼气森森的账本,从里面查找公孙衍的名字。
只见账本无风自动,从首页翻到尾页,却根本没有公孙衍的姓名,不信邪的秦广王又翻看了几遍,却还是没有找到公孙衍的姓名。
感到诧异的秦广王,仔细审查了一眼公孙衍,看到他身着古装,脸色绛紫,加上周身缠绕着大量的腐气,便一眼看出了公孙衍的虚实。
僵尸,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