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

洛书把屋内收拾了一下,摸摸鼻子,顺着味道就向着南风馆的厨房过去了。

……

这是被囚禁的第三天夜晚。屋子里肚子叫的声音此起彼伏,比盛夏的蛤·蟆还要热闹。

这三天里,果真再没有一粒饭送进来。

洛书倚在桌子腿边,知道时机差不多了。

最迟明天,就会有人带着饭食来诱惑他们,令他们顺从。驯服野兽最好的方法就是饥饿,人也是野兽的一种。

但是,这同样是他的机会。

“小宇,你饿吗?”洛书叫了一声龙宇。

“饿……”角落里响起了有气无力的声音,就像受了重伤的小兽。


状态提示:97.第九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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