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欢带着江胡海和姚大等人去七局,接待的恰好是一个是警校的学姐,也是南京城的第一批女警察。

“你怎么来了,听说你分的是四区呀?”

学姐叫乔曼,二十四五的年纪,个头高挑,一张樱桃小口甚是红艳,说起话来特别亲人。

“嗯,我分到四区了呢,明儿才去上职呢。”

顾欢见她穿着成套的黑色制服,喷了发胶的鬈发完美妥帖,笑脸盈盈亲和有度,却不失那股子干练飒爽的劲头。

一边心生艳羡,一边暗暗叹道:也不知自己穿上制服有没有这么精神呢。

两人又寒暄几句,顾欢简简单单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乔曼很是仔细地听罢,拿了个小本子出来,冲着站在顾欢身后的男人们挥了挥手:“请大家跟我进来登记,会有人问你们一些话,照实回答就行了哈。”

眼瞧着男人们顺着她手指的方向进了屋子,乔曼又回过头对顾欢说:“你也真够有心的,还陪着过来了。我这会儿要进去忙了,不能陪你,你在这里坐会儿还是出去逛逛?据说南边街口来了个苏维埃的马戏团,你要嫌闷就去瞧瞧,一会儿我问了话再来找你聊。”

“好的嘛。你不用管我了,快去忙吧。”顾欢推着乔曼往里走了两步。

“别闹别闹,头发都要乱了的。”乔曼笑出声来。

两人又打趣几句,乔曼整了整头发忙活去了,顾欢自是出了警局。

不过,她倒是对那马戏团没甚兴趣。

总觉得那些圈养在笼子里的动物有些失真,也有些可怜。

之前去大哥那里做客的时候,也瞧见过几回国外来的马戏团,却每每刻意避开,今天自然也不会去瞧。

顾欢想了想,便决定顺着街道往前走,想要到江边逛逛。

没走几步,就见前面一个路口围了许多的人,有的抱着手、有的牵着孩子,个个面露气愤地说着什么。

“你们可瞧瞧呀,这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便不把咱们当人,牵着条狗比咱们命都值钱了。”人群中一个女人很是不平地愤愤然道。

女人的话引得群情激愤,不少人对着站在女人对面的年轻男人指指点点起来。

顾欢走近几步,瞧那女人梳着妇人头,个头不高,上身穿着件枣红色的旧式宽袖窄腰褂,下身着了件黑色的裙子,脚上穿着双黑色的纳底鞋。

而妇人对面站着的年轻男人,虽被周围众人呵斥着,面上却不见丝毫慌乱。

他的穿着很西派,简简单单的白色衬衫,搭配了浅灰色的西裤、银灰色的马甲,简约又休闲。

年轻男人身边蹲坐着一条体形健硕的大犬,棕黑色的背,尖尖的耳朵,翘着的尾巴像钟摆一般不停摇晃。

“女士,布兰克是退役警犬,没有命令是不可能袭击人的。”年轻男人出声解释,温文尔雅。

“嘁,我可不知道什么布什么克,反正你的狗咬伤了我,就得赔钱!”妇人不依不饶。

年轻男人轻轻蹙眉,正准备从口袋里拿银元,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道清亮的声音。

“这里发生什么事了吗?”顾欢挤到人群里面。

她的穿着虽不西派,但通身穿着也比在场的大多数人显得富贵不少。

妇女瞧了一眼顾欢,张口就骂:“哪家的小娘皮,来这儿管闲事!”

“我是警察。”

顾欢知道这一片民风淳朴却也有些顽固不化,向来是嗓门大的最有理。为了避免枝外生枝,直接掏出自己的证件,展示给大家看。

因着乔曼的缘故,这一片的居民对女警倒是不陌生,却是头一次见顾欢,便有新奇几分。

再加上顾欢没有穿制服,不少人还不信,凑近了去瞧那证件照。虽不是所有人都认字,但证件照上的“警察证”三个字还是熟悉的。

确认了身份,民众看顾欢的眼神就带了些恭敬。

妇女见状,咽了口吐沫,说:“警…警察…咳咳,警察怎么了?警察还能颠倒是非黑白不成?”

顾欢将证件收好,歪着头说:“我不过是问了句这里发生什么事,哪里就颠倒是非黑白了?我连谁黑谁白都不知道的呢。”

此话一出,便有热心群众将方才的事说了出来。

原来是这年轻男人的狗咬伤了妇女,妇女索赔,年轻男人又说自家狗不会咬人,两人便在此争执起来。

顾欢回头看了一眼那年轻男人,这才发现他嘴角噙着一抹浅浅的笑意。

男人的模样很是英俊,额前的头发绒绒的,不似纯黑,风度翩翩。

而他身边蹲坐着大犬,体形甚是健壮,后腿长前腿短,结实却又不显粗苯,黑黄相间的毛看上去很是光滑,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圆圆溜溜的像两颗黑珍珠。

顾欢心里一突,这犬种不常见,但又觉得熟悉…应该是在哪里看过才对。

妇人看她不说话,冲那年轻男人又是一顿乱吼:“哼,反正你的狗咬伤了我,今儿不赔钱就别想走!”

年轻男人叹了口气,其实他倒是不介意给些钱的,哪怕明知是被讹诈。

只是又对面前这个小女警有着几分新奇,不知国内的女警会不会像美利坚的一样,不问青红皂白先把涉案人员带回警局呢。

顾欢自是不知他所想,瞧他那幅儒雅的模样也不像是住在这区的,只怕是被那妇人的高声震着了,也不知辩解两句,只得转身问那妇人,“小婶子,你说说这狗是怎么咬到你的?”

妇人见她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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