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提心吊胆地上下学,以及探望约翰神父,求助费里曼以后,她非但没有感到放心,反而时时刻刻都在警惕着周围可能出现的可疑人物,草木皆兵。费里曼给她拿笔用来还债的钱,她全都拿去给约翰神父,希望他能考虑转去条件比较好的医院,连圣玛格丽特医院的医生都建议他去霍普金斯医院找那里的医生会诊,那是全美乃至世界肿瘤临床医学的最高水准,可是约翰神父总是推辞,说这里离上帝更近,医生们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她日复一日坚持不屑地劝说约翰,几乎把那当成了一种信仰,似乎她的坚持能延长他的生命。
约翰神父走了,照他说的,去他该去的地方,继续侍奉主。她忍着没有说,自己一点也不想去约翰神父要去的地方,尽管那里应该是他们所说的天堂。约翰神父的房子是教会财产,他死后自然由教会回收,没有什么需要宋司南处理的东西。她知道这期间陈帮主一直盯着她,之所以没采取行动,大概是因为在保镖的监视下不好下手,药房老板娘家的儿子也被放回来了,平安无事,陈帮主想找的人是宋司南,不是那个孩子。
拿到学士学位以后,尽管教授和同学一再希望她考虑继续读研究生,甚至博士(美国是允许本科生直接申请博士的),她介于自己的身份,已经无法平心静气地读下去了,两股势力在她心里此起彼伏,她不得不拿出全部精力来应付。她和利维。费里曼在纽约市政厅登记,正式举行了婚礼,婚礼办的豪华得夸张,招来了各大媒体的瞩目,连纽约市的市长也莅临会场,宾客来自世界各地,利维把他欧洲的同学都叫过来为他庆贺,场面搞的这么大,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让陈帮主死心。宋司南,不,丽贝卡,现在成了有头有脸的人,如果出了什么事,那么各界都会关注,而陈帮主的买卖大都不希望他人围观。宋司南后来作为费里曼夫人还主动和陈帮主有过一次会面,那次他们终于敲定了合作细节,宋司南可以帮陈帮主做玉石生意,陈帮主在她有事相求时要给予帮主,另外,陈帮主的独生子申请大学时,宋司南会帮忙。另外宋司南要了那位赌石老板的联系方式,并指定他为经手人。双方的会面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下进行,宋司南不禁感叹,本来不用弄到这地步的事,非得自己借费里曼的势力才行,唉,人啊。
由于陈帮主和宋司南根本没有登记过,所以也无所谓重婚,大家终于达到平衡点,生意照做,夫人照当。只是结婚以后,她想单独出来交易变得难上加难,她想过找工作,可是城里的人全认识她是费里曼的夫人,所以机会也都给了更需要的人。也有想讨好费里曼的老板愿意录用她,连面试都免了,可这样一来自己的一举一动还是在丈夫的监视下,根本没用。她和费里曼的感情不咸不淡,一方面她觉得欠人家的,逼着自己百依百顺,日子久了连自己都觉得是在演戏,另一方面压根和对方不来电,每天疲于应付,又没有别的寄托,她觉得自己快崩溃了。
有一天,费里曼让她在自己办公室等着,说有惊喜,她从下午四点就到了,可对方不见人影,只好继续等着,半个小时以后,突然有人敲门,她以为是费里曼回来了,就起身去开门,却没想到看见一个小男孩站在门外,她心想,这不会是那个惊喜吧?不管怎样,她还是很开心的把孩子请进门里,亲自给他端来果汁和蛋糕,木少爷的孩子离开她好几年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他们,此刻这个孩子激起了她曾经做母亲时的情怀。孩子有点胆小,怯生生的,金发碧眼,十分可爱,从某些角度看过去,似乎和费里曼有点像,但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费里曼是黑发褐眼,再说西方人的长相她看不准,就像外国人看东方面孔都是一个样,做不得数。
她和颜悦色地问孩子,叫什么,多大了,在哪里上学等等,这孩子叫丹尼尔,今年八岁了,在寄宿学校上小学,父母似乎不在了,她赶紧道歉,这么小的孩子就成了孤儿,太可怜了。那一刻,她有一种强烈的希望,如果这个孩子能被自己收养就好了。
忽然门开了,利维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还没来得及挥动手上的几张票,就呆住了,冲着那个孩子问道,“你怎么来这里了”,虽然语气不重,但显然不是欢迎的口气。她赶紧站起身来说,幸亏丹尼尔在这里,她才不会无聊地坐在这里等一个钟头。利维尴尬地笑了,解释说,他自己去排队买百老汇歌舞剧的票了,本来想给她惊喜的,没想到要排那么久。结果她问,“咱们能不能带着丹尼尔一起去,让他坐在我腿上就不用再买票了”,利维的脸上风云变幻,好一会才不情愿地同意了。
那歌剧是当时新上映的火爆新剧《芝加哥》,后来也是百老汇的经典剧目之一,但其实她对歌剧不怎么感兴趣,可是利维喜欢,她也就陪着罢了。本来以为孩子也会嫌无聊闹着离开,没想到从头到尾都全神贯注地看戏,宋司南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语言水平不过关还是文化程度不够用,欣赏不了人家的文化。看完了戏,利维带她们去了剧院旁一家颇受欢迎的餐馆,据说很多政界要人都光顾过,还留下了不少墨宝留影。利维和宋司南鸡同鸭讲一般讨论着刚才的剧情,丹尼尔喜滋滋地用小勺吃着樱桃冰激淋,时不时帮她解围,三个人倒也其乐融融,直到临走送孩子回他的住处时,不知道他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