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有老树冻死了,卖汤圆的老者挑着担子立于树下,蓑衣全白,连胡子都是白的,只是汤圆热气腾腾,倒让人有胃口。
二号一看到汤圆就走不动了,芙蓉花几文钱,买了四碗,一人一碗,站在树下吃了,身上才暖和起来。
“以前哪,我最喜欢吃的就是汤圆了,又甜又软,只是没有银子,哪里能天天吃,倒让人笑话,说我,爹娘不全,反学人家吃汤圆。”二号红了眼圈,抽噎起来:“如今大姐请我们吃汤圆,咱们就像好姐妹一样,我真的心满意足了。”
三号打趣:“什么好姐妹,二号,你可是男的。别处处跟小姑娘似的。”
他们早已习惯二号这样了。
二号委屈起来:“我小时候,无爹无娘的,天天被一群小子追着打,我有什么办法呢,只能装成小姑娘,捡些小姑娘的衣裳穿,说话也尖着嗓子,后来他们看我娇娇弱弱的,虽然嘲笑我,可不欺负我了,都说我是死变态。”二号抹抹泪又笑起来:“说我是死变态就死变态吧,至少我平安活了下来。这便是赚的,如今丰城年景不好,活着便是胜利了。”
众人点头。
路过一个首饰铺子,那里有几件首饰,迎着雪光熠熠生辉,虽然不是什么上好的货色,不过是苗银为底,做楔纹而已。
所谓苗银,便不是纯的银子,只是有些银子的光泽。
这些东西,在厩里根本不入流,可在丰城,却是真真的好东西,至少,二号看到那些首饰,就走不动了。
几个人捅捅二号,他甚至流了口水:“那首饰做的真精致,我小时候,最想有一支自己的簪子,你瞧瞧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披金戴银的,行走间,那簪子轻轻晃悠,一看就是大家闺秀,可惜我哪有什么银子,也买不了什么首饰,所以,就只能看看,有时候实在急了,就捡树枝,拿刀刻刻,插在头上。”
芙蓉领了二号进铺子,掌柜的看是几个男人,并没有迎接。
芙蓉挑了一支牡丹花纹的簪子给二号,二号有些拘谨:“大姐,我……这簪子要不少钱。我受不起。咱们一个月才得一两银子,这…….”
“你拿着吧,千金难买心头好呢。”芙蓉笑着。
二号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掌柜的包了那簪子递给二号,细看之下,二号甚至连胡须也没有,肌肤细腻胜雪,一脸娇羞的模样,说上两三句话,便羞的低下头去,而且腰身盈盈轻轻,可不就是活脱脱的姑娘么。
卖首饰的掌柜笑道:“是我眼拙,竟然以为这姑娘是男身,她穿着男子的衣裳出来买东西,也是对的,这兵荒马乱的时候,这姑娘又长的清秀,瞧瞧一双眼睛如含水的葡萄一样,若是被那帮兵看见,可就不得了了。”
二号尴尬。
众人忍着笑出来。
那苗银簪子泛着白光,因为雕刻着牡丹,看上去倒也大气,二号美滋滋的将簪子握于手心当中,实在忍不住,便将小帽取下来,趁着街头无他人,他轻轻将簪子插入发间,猫着腰往前走两步,簪子摇曳,步履轻盈,回眸一笑,一号三号竟然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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