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霞满天,京城郊外的一条小路上,有一辆不起眼的马车正在慢悠悠的走着,赶车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男子面容俊秀,一身粗布衣袍也难掩男子的过人气质,此人,正是阮谦爵。
从离洛歌和苏墨笙一家回到这片大陆已经三天了,众人都忙着慰问离洛歌一家,而此时的阮谦爵,却选择离开这里。
不是他不想陪在那个女人身边,而是,那个女人的身边,从来就没有他的位置,这次,他是真的想明白了。
马车一路向南,不知目的地在何方,他只能凭感觉走下去,或许,某一天,他会在一个地方定居,会停留在这片大陆上,守望那个,他深爱的女子。
“吁~”
傍晚时分,马车停在了一处山脚下,透过云层,似乎能看见山上那错落的农户,阮谦爵勾起嘴角,今日,就在这里歇息吧。
将马车赶至山脚下,缰绳松开,任由马儿在山林间奔跑,他选择徒步上山,去感受那不一样的风景。
“你好,有人在家吗?”
阮谦爵站在一户农家的门口,隐约能看见这户农家的院子里,养着几只土鸡,三间土屋和三间茅草屋就这么映入眼帘。
“谁啊?”
随着一声回答,农户里走出一名年迈的老婆婆,老婆婆大约五十岁左右,双鬓花白,背也有些驼,可是老婆婆的眼睛却是清明的很,阮谦爵对此,很有好感。
“老婆婆你好,我叫束天,因为要赶路回乡,一路至此,希望可以借宿一晚,明日,就会离开,还望老人家可以同意。”
阮谦爵没有用他身体的名字,而是用了灵魂的名字,或许在他的心底,他还是希望做回束天的吧,毕竟,这样他就可以以朋友的身份一直站在那个女子的身边。
“哦,你进来吧,寒舍简陋,还望公子莫要嫌弃。”
老婆婆似乎一眼就看出了阮谦爵的不一般,虽然是粗布一身,可是面前男子的气场却不是普通农家汉子的气质。
“多谢老人家慷慨。”
阮谦爵得到主家的允许,慢步的踏入这片土地。
半个时辰后,正在厨房里看着老婆婆做晚饭的阮谦爵突然听见门口有人呼唤的声音,因为老婆婆正在做晚饭,于是身为客人的阮谦爵便主动的走到门口,准备开门。
“娘,你今日怎么这么晚才做饭啊,不是···”
女子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发现今日来给自己开门的人,似乎不是自己的娘亲。
“你···”
女子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便被阮谦爵的相貌吸引,这是怎样的一个男子啊,她金小小前世加现世几十年的人生了,都没有见过这么帅的男子啊。
“姑娘,在下是借着在此,明日就会离开,姑娘请进。”
阮谦爵在看到女子容貌的那一刻,也有些恍惚,好像!
“哦哦。”
金小小快步的进了家门,将自己身后的柴火放在院中,走进厨房,洗手,净脸,再次出现在阮谦爵面前的时候,手里端着一大碗的农家菜,勾起嘴角,招呼阮谦爵吃饭。
土屋的正间里,一张破旧的木桌前三人各坐一面,桌上一大碗土鸡烧蘑菇,还有一叠腌菜,一盆玉米饼,一锅杂粮粥。
看着眼前的饭菜,阮谦爵知道,这户农家是把他当客人了,这么简陋的菜肴,对于这户农家来说,已经是非常丰盛的了。
“真是惭愧,乡下地方没有什么可以招待公子的,还请公子莫要嫌弃。”
似乎是看出了阮谦爵的心理活动,老婆婆和金小小都是一脸尴尬的看着阮谦爵,不说阅人无数的老婆婆,就说金小小,从穿越而来至今,她看过多少人啊,眼前的男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男子。
“老人家客气了。”
一顿饭都在愉快的气氛中结束,吃过晚饭的阮谦爵正坐在这户农家唯二的房间里打量这间屋子,一个土炕,一个木箱,一面铜镜正放在一张半成新的梳妆台上,梳妆台上还有一个首饰盒,隐约能看见首饰盒里,有那么两件收拾,想必,这是那女子的房间吧。
“公子睡了吗,我是小小,给你送热水来了。”
温柔的敲门声音响起,阮谦爵快步的走到门口,将木门打开,看到的就是白净的金小小,吃力的提着一桶热水,身后的老婆婆,手里拿着一个八成新的木盆,木盆里,有一块崭新的布巾。
“多谢姑娘,老人家辛苦了。”
接过热水,金小小就和老婆婆一同离开了,看着这户农家尽力的置办出这么多东西,阮谦爵第一次觉得,今日似乎不应该来打扰这户农家。
洗漱完后,阮谦爵和衣躺在硬邦邦的土炕上,透过窗户上的缝隙,看着天空的明月,不知在想些什么。
静谧的夜空被压抑的谈话声惊扰,阮谦爵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不要听,不要听,可是,有着深厚内力的他还是将老婆婆和金小小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
“小小啊,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嫁人了。”
“娘,小小不嫁,小小要给你养老送终。”
“小小啊,你又是何必呢,你嫁进来已经四年了,给阿牛守孝也守了四年了,是娘对不起你啊,是娘拖累了你。”
老婆婆说着说着就响起了哭泣声,金小小沉默了,她从四年前穿越而来,一嫁过来,这身子的丈夫就死了,甚至都没有圆房,她这身子本是孤女,被阿牛的娘亲买回来给自己的病儿子冲喜,可是···
一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