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们的生活过得很规律。
早上一般是费席安第一个醒来,然后去林子里打猎,虽然回来的时间有早有晚,但每次都能满载而归;而林简则是在时间差不多时跟艾文一起出来,接着一个玩一个忙活,自得其乐。偶尔,林简也会带着艾文去树林里挖挖野菜,虽然常常会把菜烤得让人难以下咽,但好歹也算是改善了伙食。
就这样,他们在这里的生活在不知不觉间迈上正轨。
不知过了几天后,一天清晨,费席安在开始打猎前,照常去看看那只被他坑进洞里的黄牛,结果发现,这头牛已经没气了。
它是活活饿死的。短短几天的时间,本来还很强健的身体干瘪得似乎只剩骨头,那身金黄的皮毛也失去了光泽,变得无比黯淡。它这凄惨的模样让人心生怜悯,只不过范围绝对不包括费席安。
费席安现在有些犯难。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以他的力气,是没办法把这头牛从坑里搬出来的,但如果还继续把死牛留在这儿,这个天气,尸体马上就会腐烂的,到时再拖回去也没什么用。
他站在原地左右思索着,突然想到个方法。他找来一段粗长的干柴,把一端伸进牛的腹部和坑中间的间隙,利用杠杆原理把牛这个撬了起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整个过程意外地轻松,他没用多少力气就把牛移到一旁。本来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回去把林简叫来帮忙,现在看来没那个必要了。
虽然有些吃力,但他还是一个人拉着牛角,费尽千辛万苦地把牛拖回去了。
当时林简正在洗漱,见状马上冲过去帮忙,两人一人拖一只角,一起把它拉到河边。
忙完,费席安蹲在河边洗脸,林简则一脸惊讶地盯着他的背影看。
因为之前费席安已经把牛的事跟她说了,所以对他今天捉到牛,她并不感到意外。她觉得震惊的是,这头牛的个头和体重看上去都不小,她刚才试探地推了一下,根本推不动,可费席安一个人就把它拉回来了,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费席安洗完,转头看见林简眼也不眨地看着他,有些不解:“干嘛这么看着我,我脸上有东西?”
“哥,你一个人把它拖回来的?”
“废话。这儿又没别人。”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力气这么大!”
虽然费席安很享受林简带着震惊和崇拜的目光,但他真没觉得这事有多困难:“你想多了,这牛是饿死的,压根就没看上去那么重。”
“是吗?”
虽然林简还是有些不可思议,但很快就分不出心思再去想这个了,接下来的事情更难办。
处理这头牛可不像处理小兔子,即使他们手里有很多把骨刀,但都很小,如果用它们来肢解的话,忙到明天都不一定能好。
林简和费席安商量后,决定先把牛的一只前肢卸下来,制成骨刀,再用它来处理剩下的部分,这样更省时省力些。
说干就干,费席安和林简手里拿着骨刀一起处理前肢。虽然关节那里的肌肉和牛筋密密麻麻的的交错分布,但在骨刀的帮助下,他们还是很快就把前肢拆下来了。
牛的四肢骨上没有多少肉,林简用刀随便刮了一下就把肉都剃下来了,她再把骨头用水洗了洗,然后开始磨刀。
因为时间有些紧迫,林简没有把刀做得很精致,不过拿来用是绰绰有余的。
费席安把牛肚子朝天摆好,双腿张开站在中间,然后手里握着刀垂直插进牛两侧肋骨的正中间,感觉深度差不多,就开始把刀向下推。
可能是因为刀身很锋利,也可能是因为牛已经没什么肉了,划动的整个过程中费席安觉得挺轻松的。等刀划到接近□□的位置,这头牛就裂成左右两半了。
既然都分成两边了,接下来就容易多了。
他们一人负责一半,一直忙到正午,总算是把牛制成一大块一大块的肉,还得到了一大张牛皮。
中午,他们选了其中一块牛肉做午饭,草草填饱了肚子。
吃完饭后,林简把艾文送到山洞里睡午觉,然后出来和费席安讨论下午的分工。
现在天气这么热,这么多的肉根本放不了多久,而他们短时间内也吃不完,如果就这么放任它们变质,也怪浪费的,林简打算把一些肉做成肉干存起来,既可以延长保质期,也能以备不时之需。
而费席安下午的工作则是去树林里砍一棵树带回来。
虽然之前林简用竹树做了很多水杯之类的日用品,但由于受到竹树的体型和他们手里工具限制,到目前,做饭最需要的用锅碗瓢盆还都没着落。
既然现在他们已经得到了一把大骨刀,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两人商定完,就开始兵分两路。
林简在河边把选出来的肉一一洗净,用骨刀分别在上面挖出个小孔,用草绳穿好,放在一旁备用。
接下来,她把晾衣架上面的衣服收下来,再把架子挪到一个阳光充沛的地方,将肉一块块地吊在衣杆上,最后在下面生火,借柴火发出的热量把肉熏干。
等做完后,她洗去手里满满的油渍,然后向着费席安离开的方向走去。她估计时间差不多了,现在过去正好可以帮忙。
果然,走到半路她就看见扛着一棵大树,正往回走的费席安。她连忙迎上去,主动走到后面,想去帮一下忙。
费席安见林简过来帮忙,停下脚步,往后